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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欧普康视: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内部投资结构调整的公告2024-01-10  

证券代码:300595           证券简称:欧普康视          公告编号:2024-003




                    欧普康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内部投资结构调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欧普康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1 月 9 日召开第
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
资金投资项目内部投资结构调整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市场情况和公司实际情
况,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的角度出发,公司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之“社区化
眼视光服务终端建设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内部投资项目进行调整。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内部投资结构调整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
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欧普康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
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405 号)核准,公司于 2022 年 6 月
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42,594,826.00 股,每股发行价为人民币
35.29 元,应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50,317.14 万元,根据有关规定扣除发行
费用人民币 910.25 万元(包含进项税额人民币 44.32 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
金额为人民币 149,406.89 万元。该募集资金已于 2022 年 6 月到账。上述资金到
账情况业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天职业字[2022]33490
号《验资报告》验证。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
    2022 年 7 月 6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调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入金额的议案》《关于使用募集
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使用募集资
                                     1
金 8,332.38 万元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以上方案已实施完毕。具体内容详
见公司于 2022 年 7 月 6 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
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2-061)《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
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64)。
      2022 年 8 月 5 日、2023 年 8 月 23 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
次会议,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均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实施方式及增加实施地点的议案》,同意募投项目“社区化眼视光服务终
端建设项目”变更实施方式及增加实施地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8 月
6 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及增
加实施地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72)。
      截至 2023 年 9 月 30 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进度如下: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承诺   募集资金累计   募集资金投资
 序号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
                                                   投资金额      投资金额         进度
         接触镜和配套产品产业
  1                              41,760.00          41,760.00      18,072.95         43.28%
         化项目
         社区化眼视光服务终端
  2                             177,868.00         107,646.89       2,174.61          2.02%
         建设项目
             合计               219,628.00         149,406.89      20,247.56         13.55%

      二、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调整相关事项的情况
      根据募投项目资金投入的实际情况,公司对“社区化眼视光服务终端建设
项目”投入募集资金部分的内部结构进行调整。
      (一)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调整原因
      为进一步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优化资源配置。公司根据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建设的实际需求和资金使用情况,结合行业和市场发展情况考虑,同时适
应视光终端建设的趋势,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社区化眼视光服务终端建设项目”
的实施主体、投资总金额不变的情况下,减少固定资产的募集资金投入金额,增
加铺底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投入金额,用于支付房租和人员薪酬等费用。
      本次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内部投资结构是基于公司实际建设情况进行的
调整,为提高募投项目建设效率及实施效果,满足公司业务的发展需求。上述调
整有利于提升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效果、优化资源配置,从而保障募投项目
的顺利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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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调整情况
           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社区化眼视光服务终端建设项目”投资总额、
   实施主体等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具体调整内容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投资总金       调整前拟投入     调整后投入
项目名称     序号      投资项目                                                             增减金额
                                        额             募集资金金额     募集资金金额

              一     固定资产投资     163,720.00           107,646.89        93,498.89       -14,148.00


              1      建筑工程费用      44,448.00            29,463.26        25,590.91        -3,872.35


社区化眼视    2       设备购置费      107,480.00            71,245.29        61,881.54        -9,363.75
光服务终端
建设项目      3        其他费用         3,995.81             2,648.70         2,300.58          -348.12


              4       基本预备费        7,796.19             4,289.64         3,725.85          -563.79


              二     铺底流动资金      14,148.00                 0.00        14,148.00        14,148.00


              合计                    177,868.00           107,646.89       107,646.89              0.00


           三、上述调整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调整主要是根据募投项目的实施情况、资金使用情况以及公司业务发
   展规划,对募投项目的内部投资结构作出合理适当调整,未改变募集资金投资
   总额,未改变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和实施方式,亦不存在募集资金用途变更的其
   他情形,不构成募投项目变更。
           本次项目内部投资结构调整后,将能进一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优化
   资源配置,符合公司未来发展的战略要求,符合公司的长远利益和全体股东的
   利益。
           四、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对本次募集资金资项目资结构调整意见
           (一)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公司本次对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资结构的调整符合项目建
   设实际情况,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内容、实施主体或地点、或损
   害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资结构调整事项履行了必要
   的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对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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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资结构调整事项。
    (二)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公司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资结构调整是根据项目实际情
况做出的审慎决定,没有变更项目的投资总额和建设规模,也不存在其它损害
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造成不利影响。公司本次部分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资结构调整,优化了项目的投资结构,符合项目建设推进
情况,有利于更好地达成预期效益。
    (三)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国元证券认为:公司本次对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内部
投资结构调整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及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
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并将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履行了必要的内部审批程序;本
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内部投资结构的调整是公司依据当前业务发展规划及
项目实施的实际需要而做出的审慎决策,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存
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及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监管
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
年12月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保荐机构对本次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内部投资结构调整事项无异议。后续保荐机构将持续关注公司募集资金
使用情况,提请公司积极推进募投项目实施进度,并根据需要持续做好信息披
露工作。


    特此公告。


                                        欧普康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四年一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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