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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欧普康视: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欧普康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2024-03-30  

                         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欧普康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保荐人名称: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被保荐公司简称:欧普康视

保荐代表人姓名:高书法               联系电话:0551-62207572

保荐代表人姓名:葛剑锋               联系电话:0551-62207572


   一、保荐工作概述
                     项目                                 工作内容
1.公司信息披露审阅情况
(1)是否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                            是
(2)未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的次数                       0次
2.督导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规章制度的情况
(1)是否督导公司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包括但不限
于防止关联方占用公司资源的制度、募集资金管理                   是
制度、内控制度、内部审计制度、关联交易制度)
(2)公司是否有效执行相关规章制度                              是
3.募集资金监督情况
(1)查询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次数                             每月 1 次
                                            1、接触镜和配套产品产业化项目原
                                            预计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为
                                            2023 年 7 月 6 日,出于对募集资金投
                                            入的审慎考虑,为保证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的建设效果,合理有效地配置资
                                            源,更好地维护全体股东的权益,公
                                            司决定延长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
(2)公司募集资金项目进展是否与信息披露文件
                                            期限至 2024 年 7 月 6 日。公司第四
一致
                                            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
                                            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募
                                            集资金投资项目之“接触镜和配套产
                                            品产业化项目”延期的议案》。独立
                                            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
                                            见,保荐机构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的
                                            核查意见。
                                        2、社区化眼视光服务终端建设项目,
                                        目前投资进度较慢,主要原因系:(1)
                                        特殊时期,部分地区视光终端的经营
                                        时间不能保证,原计划的部分终端项
                                        目延后;(2)受消费疲软等因素影响,
                                        视光产品和服务属于中高端消费也
                                        受到影响,部分计划拓展的终端项目
                                        延后;(3)受到经济调整的影响,公
                                        司为保证项目成功率及投资回报率,
                                        对终端建设项目的选择更加谨慎,部
                                        分计划拓展的终端项目延后;(4)由
                                        于募集资金使用审核周期长以及使
                                        用用途限制的原因,公司部分终端建
                                        设项目系使用自有资金投资,未使用
                                        募集资金。后续公司将继续高质量地
                                        拓展这一业务。
4.公司治理督导情况
                                        0 次。保荐代表人未列席三会时,公
(1)列席公司股东大会次数
                                        司会将三会会议议题和内容通知保
                                        荐代表人,保荐代表人审阅有关文
(2)列席公司董事会次数                 件,对需要发表保荐意见的议案发表
                                        专项意见并与公司管理层进行充分
(3)列席公司监事会次数                 沟通。
5.现场检查情况
(1)现场检查次数                                      1次

(2)现场检查报告是否按照本所规定报送                   是

                                        1、接触镜和配套产品产业化项目原
                                        预计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为
                                        2023 年 7 月 6 日,出于对募集资金投
                                        入的审慎考虑,为保证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的建设效果,合理有效地配置资
                                        源,更好地维护全体股东的权益,公
                                        司决定延长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
(3)现场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情况   期限至 2024 年 7 月 6 日。公司第四
                                        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
                                        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募
                                        集资金投资项目之“接触镜和配套产
                                        品产业化项目”延期的议案》。独立
                                        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
                                        见,保荐机构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的
                                        核查意见。
                                        2、社区化眼视光服务终端建设项目,
                                        目前投资进度较慢,主要原因系:(1)
                                        特殊时期,部分地区视光终端的经营
                                        时间不能保证,原计划的部分终端项
                                        目延后;(2)受消费疲软等因素影响,
                                        视光产品和服务属于中高端消费也
                                        受到影响,部分计划拓展的终端项目
                                        延后;(3)受到经济调整的影响,公
                                        司为保证项目成功率及投资回报率,
                                        对终端建设项目的选择更加谨慎,部
                                        分计划拓展的终端项目延后;(4)由
                                        于募集资金使用审核周期长以及使
                                        用用途限制的原因,公司部分终端建
                                        设项目系使用自有资金投资,未使用
                                        募集资金。后续公司将继续高质量地
                                        拓展这一业务。保荐机构已督促公司
                                        在定期报告中详细解释进展缓慢原
                                        因,要求公司持续、合理的推进募集
                                        资金使用,有序推进募投项目的实
                                        施。
6.发表专项意见情况
(1)发表专项意见次数                                  4次
(2)发表非同意意见所涉问题及结论意见
7.向本所报告情况(现场检查报告除外)
(1)向本所报告的次数                                   0次
(2)报告事项的主要内容                               不适用
(3)报告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不适用
8.关注职责的履行情况
(1)是否存在需要关注的事项                             否
(2)关注事项的主要内容                               不适用
(3)关注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不适用
9.保荐业务工作底稿记录、保管是否合规                    是
10.对上市公司培训情况
(1)培训次数                                          1次
(2)培训日期                                   2023 年 12 月 26 日
                                        本次培训重点介绍了再融资监管新
                                        规、独立董事制度修订、同业竞争承
                                        诺、关联交易、信息披露、窗口期交
(3)培训的主要内容
                                        易、短线交易、内幕信息及内幕交易、
                                        募集资金使用等相关内容,并结合相
                                        关案例进行讲解。
11.其他需要说明的保荐工作情况                           无
   二、保荐人发现公司存在的问题及采取的措施
              事项                  存在的问题        采取的措施
1.信息披露                              无              不适用
2.公司内部制度的建立和执行              无              不适用
3.“三会”运作                          无              不适用
4.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动              无              不适用
5.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                    无              不适用
6.关联交易                              无              不适用
7.对外担保                              无              不适用
8.购买、出售资产                        无              不适用
9.其他业务类别重要事项(包括对
外投资、风险投资、委托理财、财          无              不适用
务资助、套期保值等)
10.发行人或者其聘请的证券服务
                                        无              不适用
机构配合保荐工作的情况
11.其他(包括经营环境、业务发
展、财务状况、管理状况、核心技          无              不适用
术等方面的重大变化情况)

   三、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是否      未履行承诺的
             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
                                       履行承诺   原因及解决措施
   一、首次公开发行时所作承诺
   1.股份流通限制及自愿锁定承诺             是       不适用
   2.关于稳定股价的相关承诺                 是       不适用

   3.股东持股意向及减持意向承诺             是       不适用
   4.避免同业竞争承诺                       是       不适用
   5.依法承担赔偿或者补偿责任的承诺         是       不适用
   6.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及承诺         是       不适用
   7.承诺主体未能履行承诺的约束措施         是       不适用
   二、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所作承诺

   1.公司不从事房地产业务的承诺              是       不适用
   2.新增股份锁定承诺                        是       不适用
   3.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承诺          是         不适用
   4.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不存在直
   接或通过利益相关方向参与认购的投    是         不适用
   资者提供财务资助或补偿的承诺

   四、其他事项

              报告事项                      说明

1.保荐代表人变更及其理由                     无
2.报告期内中国证监会和本所对保荐人或
                                             无
者其保荐的公司采取监管措施的事项及整
改情况
3.其他需要报告的重大事项                     无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欧普康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高书法                   葛剑锋




                                                  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 3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