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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康泰生物:关于增加2023年度股东大会临时提案暨股东大会补充通知的公告2024-05-16  

证券代码:300601              证券简称:康泰生物              公告编号:2024-046
债券代码:123119              债券简称:康泰转 2


                      深圳康泰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加 2023 年度股东大会临时提案
                         暨股东大会补充通知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康泰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7 日披露
了《关于召开 2023 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4-040),定于 2024 年 5
月 31 日 召 开 公 司 2023 年 度 股 东 大 会 ,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在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2024 年 5 月 16 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提
议向下修正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的议案》,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
关公告。
    2024 年 5 月 16 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杜伟民先生从提高决策效率的角
度考虑,提请公司董事会将《关于董事会提议向下修正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的议
案》以临时提案的方式提交公司 2023 年度股东大会一并审议。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单独或者合计
持有公司百分之三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十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
提交董事会。董事会应当在收到提案后二日内发出股东大会补充通知,公告临时提案
的内容。公司董事会认为,截至目前,杜伟民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284,775,143 股,持
股比例为 25.50%,该提案人的身份符合有关规定,上述临时提案属于股东大会职权范
围,有明确议题和具体决议事项,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同意
将上述临时提案提交 2023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 2023 年度股东大会除增加上述临时提案外,其他事项不变。现对 2023 年度
股东大会补充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3 年度股东大会
    2、召集人:公司董事会。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后,决定召
开 2023 年度股东大会。召集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
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
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5 月 31 日(星期五)下午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4 年 5 月 31 日(星期
五)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4 年 5 月 31 日
(星期五)9:15-15:00。
    5、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科技园社区科发路 222 号康泰集团
大厦 101 深圳康泰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6、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
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
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
决权。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
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7、股权登记日:2024 年 5 月 24 日(星期五)
    8、会议出席对象
    (1)截至 2024 年 5 月 24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
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参
加表决,不能亲自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并表
决(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二),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9、持有公司股票涉及融资融券的相关投资者应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执行。
    二、会议审议事项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名称及编码表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 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2.00     《关于 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3.00     《关于公司 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
  4.00     《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
  5.00     《关于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
  6.00     《关于<未来三年(2024 年-2026 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
  7.00     《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
  8.00     《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
  9.00     《关于修订<投融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
 10.00     《关于修订<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的议案》                           √
 11.00     《关于修订<薪酬管理办法>的议案》                               √
 12.00 《关于修订<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制度>的议
                                                                          √
       案》
 13.00 《关于董事会提议向下修正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的议案》
       《关于董事会提议向下修正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的议案》         √ √

    议案 1.00-12.00 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
议 审 议 通 过 ,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于 2024 年 4 月 27 日 在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议案 13.00 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
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5 月 16 日在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议案 13.00 为特别决议议案,须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
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并且持有公司可转债的股东应当对议案 13.00 回避
表决。其余议案为普通表决事项,须经出席股东大会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
效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上述议案属于涉及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指除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外的其他
股东)表决单独计票,并根据计票结果进行公开披露。
    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作述职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
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披露的《 2023 年度独立董事年度述职报
告》。

    三、现场股东大会会议登记办法

      1、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须持有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
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股东证券账户卡;委托代理人出席会
议的,代理人须持有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
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原件(附件二)、本人身份证原件、法人股东证券账户卡办理登
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持身份证原件、股东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持授
权委托书原件(附件二)、本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人股东证券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
办理登记手续。
    (3)股东或其委托代理人可以通过信函、传真或亲自送达方式办理登记,股东请
认真填写《参会股东登记表》(详见附件三),与前述登记文件一并送至公司,以便
登记确认。
    (4)本次会议不接受电话登记。
    2、现场登记时间:2024 年 5 月 27 日(星期一)上午 9:00-11:30,下午 14:00-
16:00。采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的需在 2024 年 5 月 27 日(星期一)16:00 之前送达
或传真到公司。
    3、登记地点:公司证券事务部(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科技园社区科发路 222 号
康泰集团大厦 101),如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信封或传真函请注明“股东大
会”字样;邮编 518057;传真号码:0755-26988600。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流程见附件一。
    五、其他事项
   1、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所有费用请自理;
   2、请出席本次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持相关证件原件,于会前半个小时到
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3、联系方式
   联系人:覃丽敏
   联系电话:0755-26988558
   联系传真:0755-26988600
   电子邮箱:office@biokangtai.com
   联系地址: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科技园社区科发路 222 号康泰集团大厦 101
    六、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3、《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二:授权委托书
   附件三:股东大会参会股东登记表


   特此通知。




                                           深圳康泰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5 月 16 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50601”
    2、投票简称:“康泰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本次股东大会提案均为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
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
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
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
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4 年 5 月 31 日的交易时间,即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24 年 5 月 31 日(现场会议召开当日)
9:15-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
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
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
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致:深圳康泰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__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深圳康泰生物制品股份
   有限公司 2023 年度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对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按本授权委托书的指
   示行使表决权,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如果没有作出指示,受托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意思表决,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由本
   人(本单位)承担。
         本人(本单位)对本次股东大会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备注:该列       表决意见
提案编                                                               同意 反对 弃权
                           提案名称                     打勾的栏目
  码
                                                         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 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2.00    《关于 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3.00    《关于公司 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
 4.00    《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
 5.00    《关于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
 6.00    《关于<未来三年(2024 年-2026 年)股东回报规
                                                            √
         划>的议案》
 7.00    《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
 8.00    《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
 9.00    《关于修订<投融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
10.00    《关于修订<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的议案》               √
11.00    《关于修订<薪酬管理办法>的议案》                   √
12.00 《关于修订<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
                                                        √
      制度>的议案》
13.00 《关于董事会提议向下修正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
        《关于董事会提议向下修正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的议案》
                                                        √           √
      价格的议案》
          委托股东姓名/名称(签字或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持股数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股东证券账户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托人姓名(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授权委托书有效期限为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说明:
    1、授权委托人应对上述审议议案选择“同意”、“反对”或“弃权”,并在相应
表格内划“√”,只能选择一项,多选视为无效,不填视为弃权。
    2、《授权委托书》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法人股东委托须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须签字。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三:

                    深圳康泰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股东大会参会股东登记表




                                    身份证号码/企业
    姓名/企业名称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股东账号                          持股数量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联系地址                            邮编



    是否本人参会                          备注




注:本表复印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