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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康泰生物: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2024-06-06  

证券代码:300601           证券简称:康泰生物               公告编号:2024-052
债券代码:123119           债券简称:康泰转 2



                   深圳康泰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情况
    1、深圳康泰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 年年度权益
分派方案已经公司 2024 年 5 月 31 日召开的 2023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23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 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确定的股权登记日当
日的总股本为基数,以未分配利润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2 元(含税)现金红利,
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2、本次权益分派方案自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可能因可转债转股
事项发生变化。根据公司 2023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本次权益分派以 2023 年年
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确定的股权登记日当日的总股本为基数,无需调整分配比
例,公司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总额进行调整。
    3、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权益分派方案及其调整
原则一致。
    4、本次实施权益分派距离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权益分派方案时间未超过
两个月。

    二、本次实施的利润分配方案
    公司 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 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确定
的股权登记日当日的总股本为基数,以未分配利润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2.000000 元现金红利(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
QFII、RQFII 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1.800000
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
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
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
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
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1 个月(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400000 元;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200000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
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4 年 6 月 13 日
    除权除息日为:2024 年 6 月 14 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至 2024 年 6 月 13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
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
红利将于 2024 年 6 月 14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
其资金账户。
    2、以下 A 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2*****690                          杜伟民
    2           02*****946                          郑海发
    3           02*****586                          刘建凯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4 年 6 月 5 日至登记日:2024 年 6
月 13 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
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公司自行
承担。

    六、调整相关参数
    1、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深圳康泰
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的相关规
定,公司对“康泰转 2”的转股价格进行调整,相关调整事项详见同日在巨潮资
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可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
    2、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深圳康泰
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
对公司 2023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涉及的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
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将进行相应调整,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履行调整的审议程
序及信息披露义务,具体情况请关注公司后续公告。

    七、有关咨询办法
    咨询机构:证券事务部
    咨询地址: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科技园社区科发路 222 号康泰集团大厦
    咨询联系人:覃丽敏
    咨询电话:0755-26988558
    传真电话:0755-26988600

    八、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2023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3、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权益分派具体时间
安排的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康泰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6 月 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