拓斯达:关于预计触发可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件的提示性公告2024-05-22
证券代码:300607 证券简称:拓斯达 公告编号:2024-058
债券代码:123101 债券简称:拓斯转债
广东拓斯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预计触发可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件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证券代码:300607 证券简称:拓斯达
债券代码:123101 债券简称:拓斯转债
转股价格:26.16 元/股
转股时间:2021 年 9 月 16 日至 2027 年 3 月 9 日
根据《广东拓斯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创业板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
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中相关规定: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存续期间,当公司 A 股股票在任意连续
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
85%时,公司董事会有权提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方案并提交公司股东
大会审议表决。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股票自 2024 年 5 月 9 日至 2024 年 5 月 22
日已有 1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 85%,即 22.24
元/股的情形,预计将触发“拓斯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件。若
触发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件,公司将按照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及时履行
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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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可转换公司债券基本情况
(一)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情况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委 2020 年第 62 次审议会议审核
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广东拓斯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
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435 号)
核准,公司于 2021 年 3 月 10 日公开发行了 670 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
(以下简称“可转债”),每张面值 100 元,发行总额 6.7 亿元,按面
值发行,期限 6 年。
(二)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情况
公司可转债自 2021 年 3 月 29 日起在深交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
“拓斯转债”,债券代码“123101”。
(三)转股期限及转股价格
根据有关规定和公司《广东拓斯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创业板向不
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公司发行的“拓斯转债”
自 2021 年 9 月 16 日起进入转股期,可转换为公司股份,初始转股价
格为 42.25 元/股。
(四)转股价格调整情况
1.2021 年 4 月 21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三
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
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并于 2021 年 5 月 14 日召开
的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上述议案,同意以利润分配股权登记
日公司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3.52 元(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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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送红股 0 股(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6
股。2021 年 7 月 6 日,公司实施完成 2020 年度权益分派事宜,根据
《广东拓斯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创业板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
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及中国证券监督管
理委员会关于可转债发行的有关规定,拓斯转债转股价格于 2021 年
7 月 6 日起由原 42.25 元/股调整为 26.19 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于 2021 年 6 月 29 日在巨潮资讯网上发布的《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转
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44)。
2.2021 年 7 月 7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三
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19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
期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第二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与股票期权第
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本次股票期权行权采取自主
行权方式,实际行权期限为 2021 年 7 月 21 日至 2022 年 6 月 21 日
止。在 2021 年 7 月 21 日至 2021 年 7 月 26 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因股
票期权自主行权增加 46.2106 万股。根据《募集说明书》及中国证券
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可转债发行的有关规定,拓斯转债转股价格于
2021 年 8 月 27 日起由原 26.19 元/股调整为 26.18 元/股。具体内容
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8 月 27 日在巨潮资讯网上发布的《关于可转换公
司债券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76)。
3.2022 年 4 月 25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
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1 年度利
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并于 2022 年 5 月 19 日召开的 2021 年度股东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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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审议通过上述议案,同意以利润分配股权登记日公司总股本(扣除
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0.25 元人民币(含税)进行分配,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
股本。2022 年 7 月 14 日,公司实施完成 2021 年度权益分派事宜,
根据《募集说明书》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可转债发行的有
关规定,拓斯转债转股价格于 2022 年 7 月 14 日起由原 26.18 元/股
调整为 26.16 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7 月 6 日在巨潮资
讯网上发布的《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公告编
号:2022-083)。
4.2022 年 7 月 14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
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 2019 年
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并于 2022
年 8 月 1 日召开了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上述议案。
公司 1 名原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以下简称“原激励对象”)因辞职
而离职,已不符合公司《广东拓斯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限制
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
规定的激励条件,公司将其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
票 14,400 股进行回购注销,另限制性股票第三个解除限售期公司层
面业绩考核未达到解除限售条件,公司将 24 名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
已获授且在第三个解除限售期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883,008 股
进行回购注销,占 24 名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原授予限制性股票总数
的 30%。鉴于:①1 名限制性股票原激励对象因辞职而离职;②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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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股票第三个解除限售期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未达到解除限售条件,上
述激励对象均已不符合公司《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条件。同意公司
对原激励对象及 24 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第三个解除限售期未达到解除限售条件的限制性股票合计 897,408
股 进 行 回 购 注销 ,回购 注销价 格为 7.38 元/ 股,回购总金额为
6,622,871.04 元。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
核确认,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事宜已于 2022 年 10 月 14 日办理完成。
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相应减少 897,408 股。根据《募集说明
书》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可转债发行的有关规定,拓斯转
债的转股价格于 2022 年 10 月 17 日起由原 26.16 元/股调整为 26.20
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10 月 14 日在巨潮资讯网上发布
的《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2-092)。
5.2023 年 4 月 24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
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2 年
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并于 2023 年 5 月 19 日召开的 2022 年度股
东大会审议通过上述议案,同意以利润分配股权登记日公司总股本
(剔除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
金红利 0.71 元人民币(含税)进行分配,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
积金转增股本。2023 年 7 月 4 日,公司实施完成 2022 年度权益分派
事宜,根据《募集说明书》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可转债发
行的有关规定,拓斯转债转股价格于 2023 年 7 月 4 日起由原 26.20
元/股调整为 26.13 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6 月 26 日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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巨潮资讯网上发布的《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 公
告编号:2023-060)。
6.2023 年 7 月 4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及第四
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 2019 年限制
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剩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并于 2023 年 7
月 21 日召开了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上述议案。鉴于
限制性股票第四个解除限售期公司层面 2022 年度业绩考核目标未达
成,同意公司以每股 7.309 元授予价格回购注销 24 名限制性股票激
励对象已获授但在第四个解除限售期未能解除限售的 588,672 股限
制性股票,回购总金额为 4,302,603.65 元。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
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公司本次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
事宜已于 2023 年 9 月 22 日办理完成。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
股本由 425,418,858 股减少为 424,830,186 股。根据《募集说明书》
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可转债发行的有关规定,拓斯转债的
转股价格于 2023 年 9 月 25 日起由原 26.13 元/股调整为 26.16 元/
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9 月 22 日在巨潮资讯网上发布的
《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3-103)。
二、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
根据公司《广东拓斯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创业板向不特定对象发
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的相关条款规定,转股价格向下修正
条款如下:
1.修正权限与修正幅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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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存续期间,当公司 A 股股票在任意
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
格的 85%时,公司董事会有权提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方案并提交公司
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因除权、除息等引起转股价格调
整的情形的,则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
收盘价计算,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及之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
和收盘价计算。
上述方案须经参加表决的全体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
审议通过方可实施。股东大会进行表决时,持有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
司债券的股东应当回避。修正后的转股价格应不低于审议上述方案的
股东大会召开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若在该二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因除
权、除息引起股价调整的情形,则对调整前交易日的交易价按经过相
应除权、除息调整后的价格计算)和前一交易日公司 A 股普通股股票
交易均价,同时修正后的转股价格不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
产和股票面值。若在上述交易日内发生过因除权、除息等引起公司转
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
价格和收盘价计算,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及之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
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
2.修正程序
如公司决定向下修正转股价格,公司将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上市
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修正幅度、股权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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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日及暂停转股的期间(如需)。从股权登记日后的第一个交易日(即
转股价格修正日)起,开始恢复转股申请并执行修正后的转股价格。
若转股价格修正日为转股申请日或之后、转换股份登记日之前,该类
转股申请应按修正后的转股价格执行。
三、关于预计触发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件的具体说明
自 2024 年 5 月 9 日至 2024 年 5 月 22 日,公司股票已有 10 个交
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 26.16 元/股的 85%,即 22.24 元/股
的情形,预计触发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件。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5 号——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相关规定,若
触发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件,公司将于触发转股价格修正条件当日召
开董事会审议决定是否修正转股价格,并在次一交易日开市前披露董
事会决议的公告,同时按照《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及时履行后续审议
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四、其他事项
投资者如需了解“拓斯转债”的其他相关内容,请查阅公司于 2021
年 3 月 8 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广东拓斯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创业
板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全文。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东拓斯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5 月 2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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