拓斯达: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的公告2024-09-12
证券代码:300607 证券简称:拓斯达 公告编号:2024-095
债券代码:123101 债券简称:拓斯转债
广东拓斯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拓斯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
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通知于 2024 年 9 月 7 日以
专人或电子邮件方式送达了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会议
于 2024 年 9 月 12 日 15:00 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
会议应到董事 9 人,实到董事 9 人,其中黄代波先生、张朋先生、
万加富先生、冯杰荣先生通过通讯方式表决。会议由董事长吴丰礼
先生主持,公司全体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召开符
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经过与会董事的认真讨论,投票表
决,形成如下决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受让控股子公司少数股东部分股权的议
案》
为优化子公司治理结构,提高经营决策效率,同意公司与东莞市
埃弗米数控设备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埃弗米”)自然人股东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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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生先生共同受让自然人股东余学林持有埃弗米 11.89%的股权(对
应认缴出资人民币 422.2356 万元,已全部实缴)。其中公司以使用
自有资金 1,956 万元受让余学林持有埃弗米 4.89%的股权,并放弃部
分剩余 7%股权的优先受让权;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持有埃弗米股
权比例从 48.71%提升至 53.60%,埃弗米仍为公司控股子公司。根据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本次交易不构
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所规定的
重大资产重组。本次交易事项在董事会的审批权限内,无需提交股东
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本议案获表决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受让控股子公司
少数股东部分股权的公告》。
(二)审议通过《关于不向下修正拓斯转债转股价格的议案》
截至 2024 年 9 月 12 日,公司 A 股股票在任意连续三十个交易
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 85%(即
10.88 元/股)的情形,已触发“拓斯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的条
款。公司董事会综合考虑了公司的基本情况、股价走势、市场环境
等多重因素,基于对公司长期稳健发展及内在价值的信心,为维护
全体投资者利益,公司董事会决定本次暂不向下修正“拓斯转债”
转股价格,且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未来六个月(2024 年 9 月 13
日至 2025 年 3 月 12 日)内,如再次触发“拓斯转债”转股价格向
下修正条款的情形,亦不提出向下修正方案。从 2025 年 3 月 1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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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始计算,若再次触发“拓斯转债”的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届
时公司董事会将再次召开会议决定是否行使“拓斯转债”的转股价
格向下修正权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表决结果: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本议案获表决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不向下修正拓斯
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
三、备查文件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东拓斯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9 月 1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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