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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拓斯达:关于股份回购完成暨股份变动的公告2024-10-30  

证券代码: 300607    证券简称:拓斯达     公告编号:2024-110

债券代码:123101     债券简称:拓斯转债

                 广东拓斯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份回购完成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拓斯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拓斯达”)

于 2023 年 11 月 3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六

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

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社会公众股股份,用于未来公

司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本次回购金额不低于人民币 2,500 万

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 5,000 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22.80

元/股,回购期间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回购方案之日起 12 个月内。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2023 年 11 月 3 日 在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

告》(公告编号:2023-123)。

    因公司 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已实施完成,公司本次回购股份价格

上限由 22.80 元/股调整为 22.76 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4 年 6

月 5 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 2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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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4-069)。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回购期限届满或者回购

股份已实施完毕的,上市公司应当停止回购行为,在两个交易日内披

露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现将本次回购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份回购实施情况

    1、2023 年 11 月 24 日,公司首次通过股票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

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 312,400 股,占公司当时总股本的 0.0735%,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2023 年 11 月 27 日 在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首次实施回购公司股份

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127)。

    2、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

股份》等相关规定,回购股份期间公司应当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

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于巨潮资

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3、截至 2024 年 10 月 29 日,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

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 2,342,668 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

0.5514%,最高成交价为 16.05 元/股,最低成交价为 8.74 元/股,成交

总金额为 26,128,916.60 元(不含交易费用)。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期限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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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满,回购方案已实施完毕,实际回购时间区间为 2023 年 11 月 24 日至

2024 年 10 月 29 日。本次回购符合公司回购方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

求。

    二、本次股份回购实施情况与回购方案不存在差异的说明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的回购股份数量、回购价格、资金总额及回购

实施期限等均符合《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及公司第四届董

事会第六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回购方案。公

司实际回购金额已达回购方案中的回购资金总额下限,且不超过回购

资金总额上限。上述情况符合公司既定的回购股份方案及法律法规的

要求,实际执行情况与原披露的回购股份方案不存在差异。

    三、本次回购方案的实施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回购不会对公司的经营、盈利能力、财务、研发、债务履行能

力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公司股权分布情况仍然符合上市的条件,

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

    四、本次回购期间相关主体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经公司自查,自公司首次披露回购方案之日起至本公告披露前一日,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

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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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本次回购股份实施的合规性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回购股份价格及集中竞价

交易的委托时间段等均符合公司回购股份的方案及《上市公司股份回

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

份》等相关规定,具体如下: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回购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

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本次回购股份交易申报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

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六、预计股份变动情况

    本次回购股份数量为 2,342,668 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 0.5514%。

根据公司审议通过的回购股份方案,假设本次回购股份全部用于实施股

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并全部锁定,以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股本结构

测算,预计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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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次回购前               本次变动            本次回购后
    股份性质
                     股份数量(股)         比例       股份数量     股份数量(股)      比例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141,733,985         33.36%      2,342,668     143,754,093        33.84%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     283,096,201         66.64%      -2,342,668    281,076,443        66.16%

       合计            424,830,186      100.00%           --         424,830,536      100.00%

        注:本次回购前总股本数据为 2023 年 11 月 2 日收盘后数据,总股本回购前后变动的原因:
    ①2024 年度部分董监高可转让股份法定额度 37,440 股转为高管锁定股(增加);②公司原部分
    董事、高管因任期届满离任,其持有的无限售条件流通股在 2023 年 7 月 4 日起 6 个月内(2023
    年 7 月 4 日至 2024 年 1 月 3 日)全部转为高管锁定股。上述董事、高管自任期届满离任之日至
    2024 年 1 月 3 日半年不得转让其持有的公司股份的期限已届满,故其持有的全部股份 360,000
    股转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增加),高管锁定股相应减少 360,000 股;③2023 年 11 月 2 日至
    2024 年 10 月 29 日因可转债转股新增股份数量为 350 股。


         七、本次回购股份的后续安排

         本次回购的股份全部存放于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存放期间不享

    有股东大会表决权、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认购新股和可转换公

    司债券等相关权利,不得质押和出借。本次回购的股份将全部用于实施

    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若公司未能在回购股份完成后的 36 个月

    内实施上述用途,未使用部分将履行相关程序予以注销。公司将结合实

    际情况适时推出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届时将按照相关规定及时

    履行相应的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东拓斯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10 月 3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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