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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拓斯达:关于拓斯转债预计触发赎回条件的提示性公告2024-11-18  

证券代码:300607       证券简称:拓斯达      公告编号:2024-115

债券代码:123101       债券简称:拓斯转债

                 广东拓斯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拓斯转债”预计触发赎回条件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广东拓斯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价格自

2024 年 11 月 5 日至 2024 年 11 月 18 日,已有连续 10 个交易日的收

盘价不低于“拓斯转债”当期转股价格(12.80 元/股)的 130%(即

16.64 元/股)。如后续公司股票收盘价格继续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

130%,预计将有可能触发“拓斯转债”的有条件赎回条款。根据《广

东拓斯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创业板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

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中有条件赎回条款

的相关规定,届时公司董事会有权决定按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

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拓斯转债”。

    敬请广大投资者详细了解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

相关规定,并及时关注公司后续公告,注意投资风险。

    一、可转换公司债券基本情况

    (一)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情况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委 2020 年第 62 次审议会议审核

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广东拓斯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
                                1
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435 号)

核准,公司于 2021 年 3 月 10 日公开发行了 670 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

(以下简称“可转债”),每张面值 100 元,发行总额 6.7 亿元,按面

值发行,期限 6 年。

    (二)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情况

    公司可转债自 2021 年 3 月 29 日起在深交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

“拓斯转债”,债券代码“123101”。

    (三)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限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募集说明书》的

相关规定,公司发行的“拓斯转债”的转股期自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

结束之日(2021 年 3 月 16 日)起满六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2021

年 9 月 16 日)起至可转换公司债券到期日(2027 年 3 月 9 日,如遇

节假日,向后顺延)止。

    (四)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调整情况

    1、“拓斯转债”的初始转股价格为 42.25 元/股。

    2、2021 年 4 月 21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

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0 年度利润

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并于 2021 年 5 月 14 日召

开的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上述议案,同意以利润分配股权登

记日公司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3.52 元

(含税),送红股 0 股(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

增 6 股。2021 年 7 月 6 日,公司实施完成 2020 年度权益分派事宜,

                               2
根据《广东拓斯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创业板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

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及中国证券监督

管理委员会关于可转债发行的有关规定,拓斯转债转股价格于 2021

年 7 月 6 日起由原 42.25 元/股调整为 26.19 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公

司于 2021 年 6 月 29 日在巨潮资讯网上发布的《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

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44)。

    3、2021 年 7 月 7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三

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19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

期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第二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与股票期权第

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本次股票期权行权采取自主

行权方式,实际行权期限为 2021 年 7 月 21 日至 2022 年 6 月 21 日

止。在 2021 年 7 月 21 日至 2021 年 7 月 26 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因股

票期权自主行权增加 46.2106 万股。根据《募集说明书》及中国证券

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可转债发行的有关规定,拓斯转债转股价格于

2021 年 8 月 27 日起由原 26.19 元/股调整为 26.18 元/股。具体内容

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8 月 27 日在巨潮资讯网上发布的《关于可转换公

司债券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76)。

    4、2022 年 4 月 25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1 年度

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并于 2022 年 5 月 19 日召开的 2021 年度股东

大会审议通过上述议案,同意以利润分配股权登记日公司总股本(扣

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

                                3
利 0.25 元人民币(含税)进行分配,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

转增股本。2022 年 7 月 14 日,公司实施完成 2021 年度权益分派事

宜,根据《募集说明书》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可转债发行

的有关规定,拓斯转债转股价格于 2022 年 7 月 14 日起由原 26.18 元

/股调整为 26.16 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7 月 6 日在巨

潮资讯网上发布的《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公

告编号:2022-083)。

    5、2022 年 7 月 14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 2019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并于

2022 年 8 月 1 日召开了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上述议

案。公司 1 名原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以下简称“原激励对象”)因

辞职而离职,已不符合公司《广东拓斯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

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 以下简称“《激励计划》”)

规定的激励条件,公司将其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

票 14,400 股进行回购注销,另限制性股票第三个解除限售期公司层

面业绩考核未达到解除限售条件,公司将 24 名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

已获授且在第三个解除限售期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883,008 股

进行回购注销,占 24 名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原授予限制性股票总数

的 30%。鉴于:①1 名限制性股票原激励对象因辞职而离职;②限制

性股票第三个解除限售期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未达到解除限售条件,上

述激励对象均已不符合公司《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条件。同意公司

                               4
对原激励对象及 24 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第三个解除限售期未达到解除限售条件的限制性股票合计 897,408

股进行回购注销,回购注销价格为 7.38 元/股,回购总金额为

6,622,871.04 元。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

核确认,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事宜已于 2022 年 10 月 14 日办理完成。

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相应减少 897,408 股。根据《募集说明

书》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可转债发行的有关规定,拓斯转

债的转股价格于 2022 年 10 月 17 日起由原 26.16 元/股调整为 26.20

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10 月 14 日在巨潮资讯网上发布

的《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2-092)。

    6、2023 年 4 月 24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

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2 年

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并于 2023 年 5 月 19 日召开的 2022 年度股

东大会审议通过上述议案,同意以利润分配股权登记日公司总股本

(剔除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

金红利 0.71 元人民币(含税)进行分配,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

积金转增股本。2023 年 7 月 4 日,公司实施完成 2022 年度权益分派

事宜,根据《募集说明书》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可转债发

行的有关规定,拓斯转债转股价格于 2023 年 7 月 4 日起由原 26.20

元/股调整为 26.13 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6 月 26 日在

巨潮资讯网上发布的《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 公

告编号:2023-060)。

                                5
    7、2023 年 7 月 4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及第四

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 2019 年限制

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剩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并于 2023 年 7

月 21 日召开了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上述议案。鉴于

限制性股票第四个解除限售期公司层面 2022 年度业绩考核目标未达

成,同意公司以每股 7.309 元授予价格回购注销 24 名限制性股票激

励对象已获授但在第四个解除限售期未能解除限售的 588,672 股限

制性股票,回购总金额为 4,302,603.65 元。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

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公司本次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

事宜已于 2023 年 9 月 22 日办理完成。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

股本由 425,418,858 股减少为 424,830,186 股。根据《募集说明书》

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可转债发行的有关规定,拓斯转债的

转股价格于 2023 年 9 月 25 日起由原 26.13 元/股调整为 26.16 元/

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9 月 22 日在巨潮资讯网上发布的

《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3-103)。

    8、2024 年 4 月 18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利

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并于 2024 年 5 月 13 日召开的 2023 年度股东大

会审议通过上述议案,同意以公司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

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账户的股数为基数(现有总股本 424,830,224

股,剔除已回购股份 3,330,240 股后为 421,499,984 股),向全体股

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0.43 元人民币(含税)进行分配,不送红股,

                                6
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2023 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

参考价格=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收盘价-按总股本折算每股现金红利=

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收盘价 0.0426629 元/股。2024 年 6 月 14 日,

公司实施已完成 2023 年度权益分派事宜,根据《募集说明书》及中

国证监会关于可转债发行的有关规定,拓斯转债转股价格于 2024 年

6 月 14 日起由原 26.16 元/股调整为 26.12 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公

司于 2024 年 6 月 5 日在巨潮资讯网上发布的《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

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8)。

    9、2024 年 5 月 29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提议向下修正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的议

案》,董事会提议向下修正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并将该议案提

交公司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2024 年 6 月 17 日,公司

召开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提议向

下修正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的议案》,并于同日召开第四届董事

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下修正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

格的议案》,根据《募集说明书》相关规定及公司 2024 年第三次临时

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决定将“拓斯转债”的转股价格向下修正为

12.80 元/股,修正后的转股价格自 2024 年 6 月 18 日起生效。具体

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6 月 17 日在巨潮资讯网上发布的《关于向下

修正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73)。

    二、可转换公司债券有条件赎回条款

    (一)有条件赎回条款

                               7
    根据《募集说明书》的规定,“拓斯转债”有条件赎回条款如下: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内,如果公司 A 股股票连续

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

的 130%(含 130%),或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未转股余额不足人

民币 3,000 万元时,公司有权按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

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A=B×i×t/365

    IA:指当期应计利息;

    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票面总金额;

    i:指可转换公司债券当年票面利率;

    t:指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付息日起至本计息年度赎回日止的

实际日历天数(算头不算尾)。

    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调整

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在调整后的交易日按

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

    (二)票面利率

    根据《募集说明书》的规定,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存续期限为发行

之日起 6 年,即自 2021 年 3 月 10 日至 2027 年 3 月 9 日。可转债票

面利率:第一年为 0.30%、第二年为 0.50%、第三年为 1.00%、第四年

为 1.50%、第五年为 1.80%、第六年为 2.00% 。

    “拓斯转债”本期票面利率为 1.5%。

                                8
    三、本次可能触发“拓斯转债”有条件赎回条款的情况

    自 2024 年 11 月 5 日至 2024 年 11 月 18 日,已有连续 10 个交易

日的收盘价不低于“拓斯转债”当期转股价格(12.80 元/股)的 130%

(即 16.64 元/股)。如后续公司股票收盘价格继续不低于当期转股价

格的 130%,预计将有可能触发“拓斯转债”的有条件赎回条款。根据

募集说明书中有条件赎回条款的相关规定,届时公司董事会有权决定

按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拓

斯转债”。

    四、风险提示

    根据《可转换公司债券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15 号——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相关规定及《募集说明

书》的约定,若触发有条件赎回条款,公司将在满足可转债赎回条件

的当日召开董事会审议决定是否行使赎回权,并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

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详细了解公司《募集说明书》中可

转债有条件赎回的相关约定,及时关注公司后续相关公告,注意可转

债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东拓斯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11 月 1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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