汇纳科技:汇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出售2020年第二期回购方案已回购股份的预披露公告2024-01-12
证券代码:300609 证券简称:汇纳科技 公告编号:2024-003
汇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出售 2020 年第二期回购方案已回购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汇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1 月 10 日召开第四
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出售 2020 年第二期回购方案已回购
股份的议案》,根据公司《2020 年第二期回购股份报告书》之用途约定,同意公
司以集中竞价方式出售 2020 年第二期回购方案已回购股份不超过 1,218,600 股
(即不超过本公司股份总数的 1.00%1),出售期间为自本出售计划公告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之后三个月内(即 2024 年 2 月 5 日至 2024 年 5 月 4 日),在此期
间如遇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禁止出售的期间,则不出售。具体
情况如下:
一、 公司 2020 年第二期回购方案已回购股份情况
公司于 2020 年 12 月 23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 2020 年第二期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人民币 6,000
万元-12,000 万元采取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人民币普通股 A 股,回购股份价格
区间不超过人民币 35 元/股,回购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
不超过 3 个月,回购股份用途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所必需,回购完成后所
回购股份将全部用于出售。公司于 2021 年 1 月 4 日披露了《2020 年第二期回购
股份报告书》(公告编号:2021-001)。
公司 2020 年第二期回购方案实际回购时间区间为自 2021 年 1 月 11 日至
2021 年 2 月 8 日,公司累计通过股份回购证券专用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
1 根据 2024 年 1 月 9 日收盘后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反馈的《发行人股本结构表(按股份性质统计)》,公司 2024 年 1 月 9 日
的股本总数为 121,869,987 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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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公司股份数量为 4,138,500 股,占本次回购完成时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3.39%,
最高成交价为 16.00 元 /股,最低成交价为 13.51 元/ 股,支付的总金额为
60,997,329.78 元(含交易费用),公司回购金额已超过回购方案中回购资金总额
的下限,且不超过回购资金总额上限,回购方案实施完成。公司于 2021 年 2 月
10 日披露了《关于 2020 年第二期回购公司股份方案回购公司股份比例达到 3%
暨回购方案实施完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1)。上述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下同)披露的相关公告。
二、 公司此前出售 2020 年第二期回购方案已回购股份情况
公司于 2023 年 6 月 12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出售 2020 年第二期回购方案已回购股份的议案》,根据公司《2020 年第二期回
购股份报告书》之用途约定,同意公司以集中竞价方式出售 2020 年第二期回购
方案已回购股份不超过 2,448,789 股(即不超过本公司股份总数的 2.00%2),出
售期间为自本出售计划公告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之后六个月内(即 2023 年 7 月
10 日至 2024 年 1 月 9 日,根据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禁止出售
的期间除外)。具体内容请参见公司于 2023 年 6 月 14 日披露的《关于出售 2020
年第二期回购方案已回购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3-046)。
截至 2023 年 10 月,公司累计通过股份回购证券专用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
式出售已回购股份 2,442,900 股,合计出售比例已达到公司总股本的 2.00%,本
次已回购股份出售计划已实施完成,且出售计划实施情况与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
会议审议通过的出售计划间不存在差异。具体内容请参见公司于 2023 年 10 月
18 日披露的《关于出售 2020 年第二期回购方案已回购股份比例达到 2%暨出售
计划实施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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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此前出售已回购股份相关公告披露时 2023 年 6 月 12 日收盘后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反馈的《发行人股本结构表(按股
份性质统计)》,公司 2023 年 6 月 12 日的股本总数为 122,439,490 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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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本次已回购股份出售计划主要内容
2024 年 1 月 10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同意出售公司
2020 年第二期回购方案已回购股份。公司出售已回购股份的相关情况如下:
1、原因及目的:根据《2020 年第二期回购股份报告书》之用途约定,完成
回购股份的后续处置。
2、方式:集中竞价交易。以集中竞价方式出售的,满足在任意连续 90 个自
然日内,出售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1%。
3、拟出售数量及占总股本比例:不超过 1,218,600 股,即不超过公司股份总
数的 1.00%。若在出售计划实施期间上市公司发生派发红利、送红股、转增股本、
增发新股或配股,以及股份回购注销等股本除权、除息及股本变动事项的,公司
可以根据股本变动对出售计划进行相应调整。
4、价格区间:视出售时二级市场价格确定,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
交易跌幅限制的价格。
5、实施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即 2024 年
2 月 5 日至 2024 年 5 月 4 日),在此期间如遇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相
关规定禁止出售的期间,则不出售。
6、出售所得资金的用途及使用安排: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四、 预计出售完成后公司股权结构的变动情况
本次出售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导致公司股权结构
发生变化。预计公司出售回购股份前后的股权结构变动情况如下:
本次出售前 本次出售后
股份性质
数量(股) 比例 数量(股) 比例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281,074 0.23% 281,074 0.23%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 121,588,913 99.77% 121,588,913 99.77%
其中:回购证券专用账户 1,695,600 1.39% 477,000 0.39%
三、股份总数 121,869,987 100.00% 121,869,987 1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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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 管理层关于本次出售回购股份对公司经营、财务及未来发展影响等情况的
分析
公司本次出售已回购股份所得的资金,将用于补充公司营运资金,有利于提
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提升公司持续经营能力, 维护公司和广大投资者的利益。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本次出售股份价格与回购股份价格的差额部分将
计入或者冲减公司资本公积,不影响公司当期利润,不会对公司的经营、财务和
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
六、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暨实际控制人在董事会作出出售
股份决议前六个月内买卖本公司股份的情况
经自查,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暨实际控制人在本次董
事会会议作出出售股份决议前六个月内买卖本公司股份情况如下:
公司于 2023 年 6 月 15 日披露了董事孙卫民先生的股份出售计划。2023 年
12 月 29 日,孙卫民先生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出售公司股份 94,922 股,本次出售计
划实施完毕。具体内容请见公司于 2023 年 12 月 30 日披露的相关公告。
除上述情形外,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暨实际控制人在
本次董事会会议作出出售股份决议前六个月内不存在买卖本公司股份的行为。
七、 相关风险提示
1、公司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等具体情形决定是否实施对应股份出售
计划,对应出售计划存在出售时间、数量、价格的不确定性,也存在是否按期实
施完成的不确定性。
2、本次出售已回购股份事项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 9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按照上述出售计划出售股份期间,公司将
持续关注上述出售计划实施进展情况,遵守上述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
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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汇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1 月 1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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