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609 证券简称:汇纳科技 公告编号:2024-038 汇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0 年第二期回购方案已回购股份 注销完成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汇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次注销已回购股份 1,695,600 股,占本次注销前公司总股本的 1.39%。本次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 121,809,987 股减少至 120,114,387 股。 2、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确认,公司上述 1,695,600 股已回购股份已于 2024 年 5 月 14 日注销完毕。 3、公司于 2020 年 12 月 23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 2020 年第二期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实施 2020 年第二期 回购方案,回购股份用途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所必需,回购完成后所回购 股份将全部用于出售。本次回购方案累计回购公司股份数量为 4,138,500 股,占 回购完成时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3.39%,支付的总金额为 60,997,329.78 元(含交 易费用)。 4、公司于 2023 年 6 月 12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出售 2020 年第二期回购方案已回购股份的议案》。截至 2023 年 10 月,该次 出售计划已实施完成,出售已回购股份 2,442,900 股,合计出售比例已达到对应 出售期间公司总股本的 2.00%。公司于 2024 年 1 月 10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 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出售 2020 年第二期回购方案已回购股份的议案》, 截至 2024 年 2 月 5 日,该次出售计划尚未实施。 5、公司于 2024 年 2 月 5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终止回购股份出售计划的议案》 关于变更已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的议案》, 1 为稳定公司股价,维护股东利益,增强投资者信心,同意终止上述尚未实施的公 司 2020 年第二期回购方案已回购股份出售计划。同时,根据相关规定,同意将 尚未出售的 1,695,6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1.39%)已回购股份用途变更 为“注销以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同时对上述 1,695,600 股已回购股份进行注销 处理。本次变更已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的事项已经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 大会审议通过。 截至目前,2020 年第二期回购方案中合计 1,695,600 股已回购股份已注销完 毕,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回购股份的审议及实施情况 1、公司于 2020 年 12 月 23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 2020 年第二期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人民币 6,000 万元-12,000 万元采取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人民币普通股 A 股,回购股 份价格区间不超过人民币 35 元/股,回购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 之日起不超过 3 个月,回购股份用途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所必需,回购完 成后所回购股份将全部用于出售。公司于 2021 年 1 月 4 日在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下同)披露了《2020 年第二期回购股份报告书》(公告编 号:2021-001)。 2、公司 2020 年第二期回购方案实际回购时间区间为自 2021 年 1 月 11 日至 2021 年 2 月 8 日,公司累计通过股份回购证券专用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 购公司股份数量为 4,138,500 股,占本次回购完成时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3.39%, 最高成交价为 16.00 元/股,最低成交价为 13.51 元/股,回购均价为 14.74 元/股 (含交易费用),支付的总金额为 60,997,329.78 元(含交易费用),公司回购金 额已超过回购方案中回购资金总额的下限,且不超过回购资金总额上限,回购方 案实施完成。公司于 2021 年 2 月 10 日披露了《关于 2020 年第二期回购公司股 份方案回购公司股份比例达到 3%暨回购方案实施完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 011)。 2 3、公司于 2023 年 6 月 12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出售 2020 年第二期回购方案已回购股份的议案》,根据公司《2020 年第二期 回购股份报告书》之用途约定,同意公司以集中竞价方式出售 2020 年第二期回 购方案已回购股份不超过 2,448,789 股(即不超过本次出售计划披露时本公司股 份总数的 2.00%),出售期间为自本出售计划公告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之后六个 月内(即 2023 年 7 月 10 日至 2024 年 1 月 9 日,根据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 易所相关规定禁止出售的期间除外)。公司于 2023 年 6 月 14 日披露了《关于出 售 2020 年第二期回购方案已回购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3-046)。 4、截至 2023 年 10 月,公司累计通过股份回购证券专用账户以集中竞价交 易方式出售已回购股份 2,442,900 股,合计出售比例已达到本次出售计划期间公 司总股本的 2.00%,该次已回购股份出售计划已实施完成,且出售计划实施情况 与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出售计划间不存在差异。公司于 2023 年 10 月 18 日披露了《关于出售 2020 年第二期回购方案已回购股份比例达到 2%暨 出售计划实施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85)。 5、公司于 2024 年 1 月 10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出售 2020 年第二期回购方案已回购股份的议案》,根据公司《2020 年第 二期回购股份报告书》之用途约定,同意公司以集中竞价方式出售 2020 年第二 期回购方案已回购股份不超过 1,218,600 股(即不超过本次出售计划披露时本公 司股份总数的 1.00%),出售期间为自本出售计划公告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之后 三个月内(即 2024 年 2 月 5 日至 2024 年 5 月 4 日),在此期间如遇中国证监会 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禁止出售的期间,则不出售。公司于 2024 年 1 月 12 日披露了《关于出售 2020 年第二期回购方案已回购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 编号:2024-003)。 6、截至 2024 年 2 月 5 日,公司该次回购股份出售计划未实施。根据上述两 次已回购股份出售计划,截至 2024 年 2 月 5 日,公司累计通过股份回购证券专 用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出售已回购股份 2,442,900 股,合计出售比例已达到 对应出售期间公司总股本的 2.00%,2020 年第二期回购方案尚余 1,695,600 股已 回购股份未依据回购方案原定用途进行出售。 3 7、公司于 2024 年 2 月 5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终止回购股份出售计划的议案》 关于变更已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的议案》, 为稳定公司股价,维护股东利益,增强投资者信心,同意终止公司 2020 年第二 期回购方案已回购股份出售计划。同时,根据相关规定,同意对尚未出售的 1,695,6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1.39%)已回购股份用途进行变更,由原用 途“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所必需,回购完成后所回购股份将全部用于出售” 变更为“注销以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同时对上述 1,695,600 股已回购股份进行 注销处理。除此之外,回购方案中其他内容均不作变更。公司于 2024 年 2 月 6 日披露了《关于终止回购股份出售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8)、《关 于变更已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9)。 8、公司于 2024 年 2 月 26 日召开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变更已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的议案》。 二、 已回购公司股份用于后续出售的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累计通过股份回购证券专用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 式出售已回购股份 2,442,900 股,合计出售比例已达到对应出售期间公司总股本 的 2.00%。 三、 已回购公司股份用于注销的情况 2024 年 5 月 14 日,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 理完毕 1,695,600 股(占本次注销前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1.39%)已回购股份的 注销手续,本次注销已回购股份的股份数量、完成日期、注销期限等均符合相关 法律法规的要求。 四、 已回购股份注销完成前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本 次 已 回 购 股 份 注 销 完 成 后 , 公 司 总 股 本 由 121,809,987 股 减 少 至 120,114,387 股。本次注销已回购股份前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如下: 4 本次注销前 本次变动增减 本次注销后 股份性质 数量(股) 比例 (+、-) 数量(股) 比例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221,074 0.18% 0 221,074 0.18%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 121,588,913 99.82% -1,695,600 119,893,313 99.82% 其中:回购证券专用账户(用途为注销以减少注册资本) 1,695,600 1.39% -1,695,600 0 0.00% 三、股份总数 121,809,987 100.00% -1,695,600 120,114,387 100.00% 五、 已回购股份注销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注销已回购股份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不存 在损害公司利益及中小投资者权利的情形,也不会导致公司的股权分布不符合上 市条件,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 六、 与回购方案的拟定用途存在差异及回购事项不存在违反《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的情形的说明 公司回购方案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回购价格、使用资金总额、回购期限等 均符合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回购方案。公司回购方案已回购公司股份的用途与 回购方案的拟定用途存在差异。 公司于 2020 年 12 月 23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 2020 年第二期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采取集中竞 价方式回购公司人民币普通股 A 股,回购股份用途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 所必需,回购完成后所回购股份将全部用于出售。 公司于 2024 年 2 月 5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终止回购股份出售计划的议案》《关于变更已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的议案》, 为稳定公司股价,维护股东利益,增强投资者信心,同意终止公司 2020 年第二 期回购方案已回购股份出售计划。同时,根据相关规定,同意对尚未出售的 1,695,6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1.39%)已回购股份用途进行变更,由原用 途“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所必需,回购完成后所回购股份将全部用于出售” 变更为“注销以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同时对上述 1,695,600 股已回购股份进行 注销处理。除此之外,回购方案中其他内容均不作变更。本次变更已回购股份用 途的事项已经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5 公司本次变更已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的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公司 2020 年第二期回购股份事项不存在违反《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的情形。 七、 后续事项安排 本次已回购股份注销完成后,公司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办理相应变更注册资 本、修改章程、工商变更登记及备案手续等,并在相关程序履行完后及时披露。 八、 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发行人股本结构表(按股份性质统计)》 特此公告。 汇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5 月 16 日 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