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靠智电: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2024-05-30
安靠智电
证券代码:300617 证券简称:安靠智电 公告编号:2024-048
江苏安靠智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因江苏安靠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回购专用账户
中的股份不享有利润分配等权利,本次分配方案未以总股本为基数实施。
本次实际派发现金分红总额=(总股本-回购专户已回购股份) /10 股
*1.80 元 =(167,360,156 股 -3,326,092 股 )/10 股 *1.80 元
=29,526,131.52 元。按公司总股本(含公司回购专户已回购股份)折
算的每 10 股现金分红=现金分红总额/总股本 (含公司回购专户已回购
股份)*10 股=29,526,131.52 元/167,360,156 股*10 股=1.764227 元。
2023 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参考价=股权登记日收盘价-按公
司总股本折算的每股派发的现金股利=股权登记日收盘价-0.1764227
元。
公司 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 2024 年 4 月 11 日召开的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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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等情况
1、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11 日召开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2023 年度利润分配以 164,034,064 股为
基数(本次利润分配的股本基数不含股权激励回购注销股数、回购专户
股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1.80 元(含税),共计
29,526,131.52 元(含税),不送红股,也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入下一年度。公司利润分配预案公布后至实施前,
公司股本如发生变动,将按照“现金分红总额”的原则。
2、本次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化。2024 年
5 月 22 日,公司回购注销股权激励股份 636,480 股在中国证券登记
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完成回购注销手续,公司于 2024 年 5 月
23 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了《关于回购注销 2020 年激励计划相关股份
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0)。
3、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一致。
4、本次实施权益分派距离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 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剔除已回
购股份 3,326,092 股后的 164,034,064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
派 1.800000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
港市场投资者、QFII、RQFII 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
基金每 10 股派 1.620000 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
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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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
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
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
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
限,持股 1 个月(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360000 元;持
股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180000 元;持
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4 年 6 月 5 日。除权除息日为:
2024 年 6 月 6 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4 年 6 月 5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
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
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 股股东现金红利
将于 2024 年 6 月 6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
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 A 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2*****162 陈晓晖
2 02*****902 陈晓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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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4 年 5 月 29 日至登记日:
2024 年 6 月 5 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
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
司自行承担。
六、调整相关参数
因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不享有利润分配等权利,本次分配方
案未以总股本为基数实施。本次实际派发现金分红总额=(总股本-回购
专户已回购股份)/10 股*1.80元=(167,360,156 股-3,326,092 股)/10
股*1.80元=29,526,131.52元。按公司总股本(含公司回购专户已回购
股份)折算的每10股现金分红=现金分红总额/总股本 (含公司回购专
户已回购股份)*10 股=29,526,131.52 元/167,360,156股*10 股=
1.764227元。2023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参考价=股权登记日
收盘价-按公司总股本折算的每股派发的现金股利=股权登记日收盘价-
0.1764227元。
七、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江苏省溧阳市天目湖大道 100 号公司证券部
咨询联系人:李莉
咨询电话:0519-87983616
传真电话:0519-87982668-9999
八、备查文件
1、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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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相关文件。
特此公告。
江苏安靠智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5 月 3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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