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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安靠智电:关于控股子公司签订日常经营合同的公告2024-07-30  

              安靠智电

 证券代码:300617            证券简称:安靠智电     公告编号:2024-051



                         江苏安靠智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签订日常经营合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合同生效: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公司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后

 生效。

     2、合同的履行将对江苏安靠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本年度的经营业绩产生积极影响,公司将根据合同要求以及收入确认原则在

 相应的会计期间确认收入(最终以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数据为准)。

     3、合同虽已签订但在执行过程中,可能存在因不可抗力、意外事件等

 不可预计因素的影响,导致合同不能正常履行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

 投资风险。


     一、合同签署概况

     近日,公司收到控股子公司河南安靠电力工程设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河南安靠”)与湖畔光芯半导体(江苏)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畔光芯”)

 在江苏省无锡市宜兴市签订的《超高清、高亮硅基 OLED 微型显示器(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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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寸产线)项目一期 10kV 变配电室设备采购及安装工程施工合同》(以下

简称“合同”),合同价款为人民币 28,460,000.00 元,约占公司 2023 年

度经审计的营业收入的 2.97%。

    二、交易对手方介绍

    发包人(全称):湖畔光芯半导体(江苏)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211MA7NGCM43N

    法定代表人:吴迪

    注册资本:7599.3371 万人民币

    住所:宜兴市新街街道绿园路 528 号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集成电路制造;集成电路销售;显示器件制造;

显示器件销售;光电子器件制造;光电子器件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

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电子元器件批发;光学仪器制

造;光学仪器销售;软件开发;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工业设计服务;

电子元器件制造(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

活动)

    湖畔光芯最近三年与公司、河南安靠未发生类似交易,并与公司、河南

安靠不存在关联关系。湖畔光芯信用状况良好,具备较好的履约能力,不属

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合同的主要内容

    1、合同签订主体

    发包人(全称):湖畔光芯半导体(江苏)有限公司

    承包人(全称):河南安靠电力工程设计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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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合同主要条款

    工程名称:超高清、高亮硅基 OLED 微型显示器(12 英寸产线)项目

一期 10kV 变配电室设备采购及安装工程。

    工程地点:江苏省无锡市宜兴市红高西路西侧、规划兴邦路南侧地块。

    工程内容:包含 3 个配变电所和 2 个终端变电所,分别位于 1#建筑(生

产厂房)的二层、2#建筑(综合动力站)三层、6#建筑(测试厂房)一层和

7#建筑(综合楼)一层,另外包含柴发室和 UPS 电池室。本包负责外线 10kV

线路至 1#和 2#建筑变电站前的 2 条 10kV 线路的敷设(利用合同内 110kV

至 1#和 2#建筑变电站的电缆)、电缆中间头制作、试验、送电、维护工作。

待 110kV 站具备送电条件后,负责将临时敷设的线路拆除,现场恢复原状,

并按正式线路接驳,完成全套送电工作,还包括视现场状况而必须做的工作。

包验收送电。工程立项批准文号:宜兴环科【2023】9 号。资金来源:企业

自筹。

    合同价款:28,460,000.00 元。本合同双方约定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并盖

章(公司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后生效。

    计划开工日期:2024 年 04 月 10 日(承包人在收到发包人的中标通知

后的第二天定义为“开展设计等技术性辅助工作”,实际开工日期以收到发

包人的中标通知的日期为准)。计划竣工日期:2024 年 12 月 15 日。

    付款条款:无预付款。发包人在收到进度款等额发票之日起 30 日内支

付工程进度款,支付当月提交核准工程量价款的 70%。工程进度款支付至合

同总额的 70%时(不含暂列金、暂估价、计日工),停止支付工程进度款。

本合同承包范围施工完成后并且送电后,收到等额发票之日起 30 日内,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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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付至合同总额的 80%。项目整体经所在地政府相关主管部门竣工验收合格

 后,并且收到等额发票之日起 30 日内,支付至合同总额的 90%。结算完成

 后,在扣除结算金额的 5%的质保金,且收到承包人结算金额的全额发票后

 的 30 日内支付至工程结算总额的 95%。

     四、合同对公司的影响

     本项目是公司首次为芯片半导体行业客户提供变配电相关服务,对于丰

 富公司产品及服务的行业应用具有积极意义。

     上述合同价款为人民币 28,460,000.00 元,约占公司 2023 年度经审计

 的营业收入的 2.97%。合同如能顺利实施将对本年度的经营业绩产生积极影

 响,公司将根据合同要求以及收入确认原则在相应的会计期间确认收入(最

 终以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数据为准),但不影响公司经营的独立性。

     五、风险提示

     合同虽已签订但在执行过程中,可能存在因不可抗力、意外事件等不可

 预计因素的影响,导致合同不能正常履行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

 风险。

     六、合同的审议程序

     本次合同为日常经营合同,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七、备查文件

     1、合同。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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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苏安靠智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7 月 3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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