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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寒锐钴业:关于取消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部分提案暨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补充通知的公告2024-05-16  

证券代码:300618              证券简称:寒锐钴业         公告编号:2024-050



                   南京寒锐钴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取消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部分提案

           暨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补充通知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南京寒锐钴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19 日召
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 2023 年年度股
东大会的议案》。《关于召开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具体内容详见指定
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公司于 2024 年 5 月 15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关
于取消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部分提案的议案》。鉴于拟聘会计师事务所近期相关
事项尚待公司进一步核实,经公司与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协商,
基于审慎原则,公司决定取消原定提交 2023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的第 8 项议案《关
于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本次取消股东大会部分提案,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
文件和《南京寒锐钴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相关规
定。除上述取消部分提案事项外,公司 2023 年度股东大会的其他提案、股权登记
日、会议召开时间、召开地点、召开方式等其他事项均保持不变。现将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补充通知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1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公
司决定召开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2024 年 5 月 22 日(星期三)下午 14:30;

    网络投票日期和时间:

    (1)通过深圳证券交 易 所 交 易 系 统 进 行 网 络 投 票 的 时 间 为 2024 年 5
月 22 日 上 午 9:15-9:25、 9:30-11:30,下午 13:00-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4 年 5 月 22 日上
午 9:15 至下午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
司股东可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
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4 年 5 月 15 日。

    7、出席对象:

    (1)截至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
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出
席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可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8、现场会议地点:南京市江宁区将军大道 527 号公司会议室

    9、涉及公司股票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的相关投资者应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
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执行。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议案名称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名称及编码表

                                        2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
                                                              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
案
1.00             《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

2.00             《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

3.00             《关于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

4.00             《关于公司 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

5.00             《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

6.00             《关于 2024 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

7.00             《关于 2024 年度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 2024 年度融资及担保额
8.00                                                                    √
                 度的议案》
9.00             《关于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
                 《关于变更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
10.00                                                                   √
                 案》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
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0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披露的相关公告。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要求,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披
露。中小投资者是指以下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
理人员;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的
相关规定,议案 5、议案 8、议案 10 为股东大会的特别决议事项,须经出席股东
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议案 6 涉及审议董事薪酬方案,关
联股东需回避表决且不得接受其他股东委托表决。



                                         3
    公司独立董事陈议先生、叶邦银先生将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进行年度述职,具
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三、会议登记办法

    1、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应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证明
书及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应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授
权委托书(附件三)、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办理登记
手续;

    (2)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
托代理人的,应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身份证复印
件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股东请仔细填写《股东参会登
记表》(附件一),以便登记确认。传真或函件于 2024 年 5 月 17 日 17:00 前送
达公司证券事务部,不接受电话登记。

    2、登记时间:2024 年 5 月 17 日(9:30—11:30、13:30—17:00)

    3、登记地点:南京市江宁区将军大道 527 号公司证券事务部

    4、注意事项: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

    前半小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5、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沈卫宏

    电话:025-51181105

    传真:025-51181105

    联系地址:南京市江宁区将军大道 527 号

    邮编:211116

    6、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会期半天,与会人员的食宿及交通等费用自理。

                                     4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二。

    五、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3、《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南京寒锐钴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五月十六日



附件一、《参会股东登记表》

附件二、《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三、《授权委托书》




                                     5
附件一:

                          南京寒锐钴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

                                 参会股东登记表



          姓名                               身份证号码

        股东账号                               持股数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联系地址                                 邮编

   是否本人参会                                  备注



注:

   1、请附上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2、委托他人出席的还需填写《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三)及提供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1
附件二: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50618;

          投票简称:寒锐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

     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上市公司股东应当以其
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
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
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 0 票。

     表一、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填报

对候选人 A 投 X1 票                      X1 票

对候选人 B 投 X2 票                      X2 票

…                                       …

合 计                                    不超过该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

     各提案组下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①    选举非独立董事(如表一提案 1,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 3 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 3 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
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②    选举独立董事(如表一提案 2,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 2 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 2 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
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2
    ③ 选举监事(如表一提案 3,采用差额选举,应选人数为 2 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

    股东可以在 2 位监事候选人中将其拥有的选举票数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
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所投人数不得超过 2 位。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
相同意见。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
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
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
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4、对同一议案的投票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4 年 5 月 22 日的交易时间,即上午 9:15-9:25、9:30-11:30,
下午 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24 年 5 月 22 日上午 9:15 至下午 15:00
的任何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
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
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3
 附件三: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南京寒锐钴业股份有限
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对以下提案以投票方式代为行使表决权。本人/本
单位对本次会议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可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
决权的后果均为本人/本单位承担。


  提案编号              提案名称                 备注:         同意   反对   弃权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议案外      该列打勾的栏
  100
                   的所有提案                    目可以投票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

  2.00             《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
                   《关于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
  3.00                                                √
                   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公司 2023 年度财务决
  4.00                                                √
                   算报告的议案》
                   《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
  5.00                                                √
                   配预案的议案》
                   《关于 2024 年度董事薪酬方
  6.00                                                √
                   案的议案》
                   《关于 2024 年度监事薪酬方
  7.00                                                √
                   案的议案》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 2024 年
  8.00                                                √
                   度融资及担保额度的议案》
                   《关于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
  9.00                                                √
                   议案》
                   《关于变更经营范围及修订<
  10.00                                               √
                   公司章程>的议案》



委托人签名(法人股东加盖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股票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持股数及股份性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托人签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附注:

1、本授权委托的有效期: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2、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授权委托书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