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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维业股份:关于全资子公司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暨关联交易的公告2024-05-21  

 证券代码:300621              证券简称:维业股份          公告编号:2024-046


              维业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暨关联
                      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维业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珠海华发景龙建
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发景龙”)于前期收到了珠海十字门中央商务区建设控
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珠海十字门”)公开招标的华发国际海岸花园南区精装修
及配套工程(以下简称“本项目”)的中标通知书,确认华发景龙为本项目的中标
单位,中标金额约 1,022,221,157.00 元人民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4 年 5 月
11 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全资子公司收到中标通知书暨关联交易的提示性
公告》(公告编号:2024-045)。依据上述中标结果,近日华发景龙与珠海十字门
签署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华发景龙为公司全资子公司,珠海十字门为珠海华发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华发集团”)间接控制的控股子公司,珠海十字门与公司属于受华发集团同一控
制下的关联方,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本次交易
构成关联交易。
     公司于 2024 年 3 月 8 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临时会议并于 2024
年 3 月 25 日召开了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公司 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了该事项。本项目属于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范围内。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也无需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名称:珠海十字门中央商务区建设控股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111,037.6068万人民币
    成立日期:2009年05月22日
    法定代表人:周吉林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4006886599292
    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珠海市横琴新区十字门大道9号8栋1-7单元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住房租赁;非居住房地产租
赁;商业综合体管理服务;创业空间服务;企业管理;企业管理咨询;房地产经纪。
(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建设
工程施工;房地产开发经营;旅游业务;餐饮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
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
为准)
    截至2023年12月31日(经审计),珠海十字门的总资产为5,424,965.83万元、
净资产为1,234,809.69万元;2023年营业收入为1,096,211.59万元,净利润为
219,395.87万元。
    截至2024年3月31日(未经审计),珠海十字门的总资产为5,422,820.30万元、
净资产为592,693.6万元;2024年第一季度营业收入为288,853.4万元,净利润为
39,534.40万元。
    主要股东:华发集团控股子公司珠海华发城市运营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持有其
95.80%股权。
    关联关系:华发景龙为公司全资子公司,珠海十字门为华发集团间接控制的控
股子公司,珠海十字门与公司属于受华发集团同一控制下的关联方,根据《深圳证
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履约能力:珠海十字门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具备履行合同义务的能力。
    三、合同主要内容
    发包人:珠海十字门中央商务区建设控股有限公司
    承包人:珠海华发景龙建设有限公司
    1、工程名称:华发国际海岸花园南区精装修及配套工程
    2、工程概况:华发国际海岸花园南区位于珠海市南湾大道南侧,马骝洲水道
北侧,南琴路东侧,通航二路西侧。项目总用地面积74,523.23㎡,计容面积约18
万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27万平方米,包含10栋高层(29~32层)、10栋多层洋房(7
层-10层)、会所(2层)及物管社区等配建用房,一层地下室。
    3、工程承包范围:已经发包人书面确认的华发国际海岸花园南区精装修及配
套工程施工图纸为准。
    4、合同价格:本合同含税暂定总价为人民币1,022,221,157.00元,其中含暂
列金人民币51,107,000.00元(实际金额以工程量结算为准)。
    5、合同工期:自经发包人书面确认的开工令上载明的开工日期之日起计180个
日历天内完成精装修工程、120 个日历天内完成周边公共绿地项目全部施工内容,
并经发包人、监理人及政府相关部门验收合格。
    6、违约责任:合同条款中已对双方权利和义务、违约责任等方面作出明确的
规定。

    四、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和依据

    本次交易严格履行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评审原则,经过了评标定标等程序,
定价公允合理。
    本次因招标而形成的关联交易属于正常的商业行为,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
非关联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关联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关联方预计发生的关联交易属于正常的商业交易行为,符合公司经营
活动开展的需要。交易以市场价格为定价参考,遵循公平、公正的原则,不会损害
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不会对公司的业务独立性产生重大影响。
    六、当年年初至今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2024 年年初至 2024 年 5 月 16 日,除本项关联交易外,公司与华发集团及其
关联方(包含受同一主体控制或相互存在控制关系的其他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
类关联交易金额约为 74.81 亿元人民币。
    七、备查文件
    1、《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特此公告。

                                                维业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四年五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