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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久吾高科:关于召开2023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2024-03-05  

证券代码:300631            证券简称:久吾高科         公告编号:2024-014




                    江苏久吾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3 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久吾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定于2024年4月12日(星
期五)15:00召开2023年度股东大会,本次会议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的方式召开,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会议届次:2023 年度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
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2024 年 4 月 12 日(星期五)15:00
   (2)网络投票: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 年 4 月 12
日的交易时间,即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的具体
时间为:2024 年 4 月 12 日 9:15-15:00。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全体股东提供网
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本次会议网络投票时间段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
决权。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
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4 年 4 月 8 日(星期一)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 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 司登记在
册的公司全体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
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地点:南京市浦口区园思路 9 号公司四楼会议室


   二、 会议审议事项
   1、提案名称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目
                                                                       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2.00   关于《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3.00   关于《2023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
   4.00   关于《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
   5.00   关于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
   6.00   关于董事 2023 年度薪酬的确认及 2024 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
   7.00   关于监事 2023 年度薪酬的确认及 2024 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
   8.00   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
   9.00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10.00                                                                    √
          的议案
                                                                     √作为投票对象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制定、修订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 需逐
 11.00                                                               的子议案数:
           项表决
                                                                         (7)
 11.01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
 11.02     《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目
                                                              可以投票
 11.03     《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11.04     《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
 11.05     《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的议案》                   √
 11.06     《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办法>的议案》                   √
 11.07     《关于制定<会计师事务所聘任制度>的议案》               √


    2、特别提示事项
    上述提案中,提案 10.00、11.01 属于特别决议事项,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
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其他提案为普通决议事项,须经出席股东大
会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
    上述提案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进行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
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
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上述提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
通过。详情请参阅 2024 年 3 月 5 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
相关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三、 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
股东委托代理人的,应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附件二)、委托股东证
券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
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法人股东证券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
的,代理人应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证券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业执
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附件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办
理登记手续。
   (3)股东为QFII的,凭QFII证书复印件、授权委托书(附件二)、股东账
户卡复印件及受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4)异地股东可于登记截止前,采用信函、电子邮件或传真方式进行登
记,信函、电子邮件、传真以登记时间内公司收到为准。股东请仔细填写《授
权委托书》(附件二)、《股东参会登记表》(附件三),以便登记确认。邮
寄地址:南京市浦口区园思路9号,江苏久吾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投资部
收,邮编:211808(信封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2、登记时间:2024年4月11日 8:30- 15:00
   3、现场登记地点:南京市浦口区园思路9号
   4、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朱佳
   联系电话:025-58109595-8095
   传     真:025-58209595
   电子邮箱:ir@jiuwu.com
   联系地址:江苏省南京市浦口区园思路 9 号
   5、其他事项:本次大会预期半天,与会股东所有费用自理。


   四、 参与网络投票股东的投票程序
   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为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请参阅本公告附
件一。


   五、 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第八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通知。
                                       江苏久吾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3月5日




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二:授权委托书;
附件三:股东参会登记表。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 网络投票的程序
     1、 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
   投票代码为“350631”,投票简称为“久吾投票”。
     2、 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
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
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
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填报
         对候选人 A 投 X1 票                     X1 票
         对候选人 B 投 X2 票                     X2 票
                 …                                …
               合计                    不超过该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
   各提案组下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① 采用等额选举(候选人数=应选人数),应选人数为3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3位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
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② 采用差额选举(候选人数>应选人数),应选人数为2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
   股东可以在2位候选人中将其拥有的选举票数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
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所投人数不得超过2位。
     3、 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
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
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
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
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 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4年4月12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
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 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时间为2024年4月12日9:15-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
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
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
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
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本人(本单位)                                    作为江苏久吾高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的股东,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江苏久
吾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股东大会,代表本人(本单位)对会议审议的
各项议案按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
的相关文件。如没有作出明确投票指示,代理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意见投票,其行
使表决权的后果均为本人/本单位承担。
    委托人对本次股东大会议案表决意见如下:
                                                       备注
                                                     该列打勾的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栏目可以投
                                                         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关于《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
  1.00                                                   √
            案
            关于《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
  2.00                                                   √
            案
            关于《2023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
  3.00                                                   √
            案
  4.00      关于《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
  5.00      关于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
            关于董事 2023 年度薪酬的确认及 2024 年
  6.00                                                   √
            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关于监事 2023 年度薪酬的确认及 2024 年
  7.00                                                   √
            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8.00      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
  9.00                                                   √
            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
  10.00                                                  √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议案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制定、修订部分
  11.00                                               √作为投票对象的子议案数:(7)
            治理制度的议案 需逐项表决
  11.01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
            《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
  11.02                                                  √
            案》
  11.03     《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
  11.04                                                  √
            案》
            《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的议
  11.05                                                  √
            案》
             《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办法>的议
  11.06                                                   √
             案》
             《关于制定<会计师事务所聘任制度>的
  11.07                                                   √
             议案》
注: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指示,以在“同意”、“反对”、“弃权”下面的方框打“√”为准,对同一
审议事项不得有两项或两项以上的指示。如果委托人对某一审议事项的表决意见未作具体指示
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思决定对该事项进行投票表决。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委托人股票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附件三:
                    江苏久吾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股东大会股东参会登记表


 姓名或名称:                       身份证号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股东账户:                         持股数量: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联系地址:                         邮编:




 是否本人参会:                     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