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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久吾高科: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2024-03-26  

证券代码:300631           证券简称:久吾高科         公告编号:2024-017




                     江苏久吾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久吾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
议于 2024 年 3 月 26 日下午 15 时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
通知已于 2024 年 3 月 22 日以书面方式送达各位董事,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9
人,实际出席董事 9 人。

       会议由董事长党建兵召集和主持,公司监事、部分高管列席。本次会议召集、
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江苏久吾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
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各位董事认真审议,会议形成了如下决
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
要的议案》
    为了进一步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公司
(含控股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中层管理人员以及核心骨干人员的积
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核心团队个人利益结合在一起,使各方
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在充分保障股东利益的前提下,按照收益与贡献对
等的原则,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拟订了《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
案)》及其摘要。
    公司董事党建兵、范克银、程恒为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
励对象,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6 票同意,3 票回避,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
法>的议案》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和完善公司激励约束机制,保证公
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并最大程度地发挥股权激励的作
用,进而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公司拟订了《2024 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公司董事党建兵、范克银、程恒为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
励对象,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表决结果:6 票同意,3 票回避,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4 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1、为保证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公司董事会提请
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与本次激励计划相关的以下事宜:
    (1)授权董事会确定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日;
    (2)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息红利、股票拆细
或缩股、配股等事宜时,按照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限制性股
票数量及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数量进行相应的调整;
    (3)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息红利、股票拆细
或缩股、配股等事宜时,按照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限制性股
票授予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4)授权董事会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
授予限制性股票所必须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向证券交易所提出授予申
请、向登记结算公司申请办理有关登记结算业务,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公
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与激励对象签署限制性股票协议书等;
    (5)授权董事会对激励对象的解除限售资格、解除限售条件进行审查确
认,并同意董事会将该项权利授予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行使;
    (6)授权董事会决定激励对象是否可以解除限售;
    (7)授权董事会办理激励对象解除限售所必须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向证券交易所提出解除限售申请、向登记结算公司申请办理有关登记结算业
务、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等;
    (8)授权董事会办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限售事宜;
    (9)授权董事会根据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规定办理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的变更及终止,包括但不限于取消激励对象的解除限售资格,对激励对象
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办理已身故(死亡)的激励对象尚未解
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继承事宜,终止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10)授权董事会对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进行管理和调整,在与
本次激励计划的条款一致的前提下不定期制定或修改与该计划的管理和实施规
定。但如果法律、法规或相关监管机构要求该等修改需得到股东大会或/和相关
监管机构的批准,则董事会的该等修改必须得到相应的批准;
    (11)授权董事会实施本次激励计划所需的其他必要事宜,但有关文件明
确规定需由股东大会行使的权利除外。
    2、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就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向有关政府、机构
办理审批、登记、备案、核准、同意等手续;签署、执行、修改、完成向有关
政府、机构、组织、个人提交的文件;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
的变更登记;以及做出其等认为与股权激励计划有关的必须、恰当或合适的所
有行为、事情及事宜。
   3、提请股东大会为本激励计划,授权董事会委托财务顾问、收款银行、会
计师、律师、证券公司等中介机构。
   4、提请股东大会同意,向董事会授权的期限与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有效期一
致。
   上述授权事项,除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章、规范性文件、本次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或《公司章程》有明确规定需由董事会决议通过的事项
外,其他事项可由董事长或其授权的适当人士代表董事会直接行使。
   公司董事党建兵、范克银、程恒为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
励对象,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6 票同意,3 票回避,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江苏久吾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3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