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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彩讯股份: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2024-06-04  

证券代码:300634           证券简称:彩讯股份          公告编号:2024-042




                   彩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情况
    彩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通
知于 2024 年 5 月 28 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本次会议于 2024 年 6 月 3 日在公
司会议室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马丽雅女士主持,应出席监事 3 人,
实际出席监事 3 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公司章程》及《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系公司根据项目实际情况
综合分析后作出的审慎决议,未改变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和投
资规模,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况,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造
成实质性的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经营产生
不利影响,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
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
件的有关规定。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的《关于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2、审议通过《关于<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彩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证券代码:300634          证券简称:彩讯股份         公告编号:2024-042


(草案)》及其摘要的内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审
议激励计划的决策程序合法、有效。实施激励计划能够有效调动管理人员及核心
骨干的积极性,有利于公司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的《彩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草案)》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彩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实施考核管理办法》旨在保证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确
保激励计划规范运行,能够建立股东与公司管理人员及核心骨干之间的利益共
享与约束机制,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的《彩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关于核实<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
的议案》
    经对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查后,监事会认
为:列入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为公司(含子公司)
任职的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人员及董事会认为需要激励
的其他人员(不包括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也不包括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
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以及外籍员工),且不存在下
列情形:
证券代码:300634          证券简称:彩讯股份         公告编号:2024-042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
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列入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具备《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
任职资格,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
市规则》等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彩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股权激励计
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公司将通过公司网站或者其他途径公示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公示期不
少于 10 天。监事会在充分听取公示意见后,将于股东大会审议股权激励计划前
5 日披露对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其公示情况的说明。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


    三、备查文件
    1、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彩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4 年 6 月 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