弘信电子: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2024-08-07
证券代码:300657 证券简称:弘信电子 公告编号:2024-77
厦门弘信电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厦门弘信电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2 月 19
日召开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4 年度为子公司
提供融资担保额度的议案》;于 2024 年 4 月 18 日召开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
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增加 2024 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于 2024
年 7 月 8 日召开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 2024
年度为子公司提供融资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上述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
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公司 2024 年度为子公司提供融资担保额度的公告》《关
于公司增加 2024 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关于调整公司 2024
年度为子公司提供融资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等相关公告。
一、对外担保的进展情况
近日,公司作为保证人,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以下简称“兴
业银行”)签订了《最高额保证合同》,分别为全资子公司厦门弘汉光电科技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弘汉光电”)、厦门弘信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弘信智
能”)向兴业银行融资人民币 6,500.00 万元、3,000.00 万元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
保。
二、担保合同主要内容
(一)公司为弘汉光电担保签订的《最高额保证合同》:
1、债权人:兴业银行厦门分行;
2、保证金额:人民币 6,500.00 万元;
3、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4、保证范围:债权人依据主合同约定为债务人提供各项借款、融资、担保
及其他表内外金融业务而对债务人形成的全部债权,包括但不限于债权本金、利
息(含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债权人实现债权的费用等;
5、保证期间:保证期间根据主合同项下债权人对债务人所提供的每笔融资
分别计算,就每笔融资而言,保证期间为该笔融资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
三年。
(二)公司为弘信智能担保签订的《最高额保证合同》
1、债权人:兴业银行厦门分行;
2、保证金额:人民币 3,000.00 万元;
3、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4、保证范围:债权人依据主合同约定为债务人提供各项借款、融资、担保
及其他表内外金融业务而对债务人形成的全部债权,包括但不限于债权本金、利
息(含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债权人实现债权的费用等;
5、保证期间:保证期间根据主合同项下债权人对债务人所提供的每笔融资
分别计算,就每笔融资而言,保证期间为该笔融资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
三年。
三、累计对外担保情况
截 止 本 公 告 披 露 之 日, 公司 承 担担 保责 任 的对 外担 保总 额 为人民币
162,045.40 万元,占公司 2023 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 127.33%。公司不存在逾期及
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事项。
四、备查文件
1、公司与兴业银行签订的《最高额保证合》(2 份)。
特此公告。
厦门弘信电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 年 8 月 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