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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弘信电子: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2024-08-07  

证券代码:300657              证券简称:弘信电子           公告编号:2024-77


                厦门弘信电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厦门弘信电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2 月 19

日召开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4 年度为子公司

提供融资担保额度的议案》;于 2024 年 4 月 18 日召开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

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增加 2024 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于 2024

年 7 月 8 日召开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 2024

年度为子公司提供融资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上述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

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公司 2024 年度为子公司提供融资担保额度的公告》《关

于公司增加 2024 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关于调整公司 2024

年度为子公司提供融资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等相关公告。

       一、对外担保的进展情况

       近日,公司作为保证人,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以下简称“兴

业银行”)签订了《最高额保证合同》,分别为全资子公司厦门弘汉光电科技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弘汉光电”)、厦门弘信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弘信智

能”)向兴业银行融资人民币 6,500.00 万元、3,000.00 万元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

保。

       二、担保合同主要内容

       (一)公司为弘汉光电担保签订的《最高额保证合同》:

       1、债权人:兴业银行厦门分行;

       2、保证金额:人民币 6,500.00 万元;
    3、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4、保证范围:债权人依据主合同约定为债务人提供各项借款、融资、担保

及其他表内外金融业务而对债务人形成的全部债权,包括但不限于债权本金、利

息(含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债权人实现债权的费用等;

    5、保证期间:保证期间根据主合同项下债权人对债务人所提供的每笔融资

分别计算,就每笔融资而言,保证期间为该笔融资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

三年。

    (二)公司为弘信智能担保签订的《最高额保证合同》

    1、债权人:兴业银行厦门分行;

    2、保证金额:人民币 3,000.00 万元;

    3、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4、保证范围:债权人依据主合同约定为债务人提供各项借款、融资、担保

及其他表内外金融业务而对债务人形成的全部债权,包括但不限于债权本金、利

息(含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债权人实现债权的费用等;

    5、保证期间:保证期间根据主合同项下债权人对债务人所提供的每笔融资

分别计算,就每笔融资而言,保证期间为该笔融资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

三年。

    三、累计对外担保情况

    截 止 本 公 告 披 露 之 日, 公司 承 担担 保责 任 的对 外担 保总 额 为人民币

162,045.40 万元,占公司 2023 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 127.33%。公司不存在逾期及

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事项。

    四、备查文件

    1、公司与兴业银行签订的《最高额保证合》(2 份)。

    特此公告。
厦门弘信电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 年 8 月 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