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664 证券简称:鹏鹞环保 公告编号:2024-038 鹏鹞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6 月 28 日(星期五),14:3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4 年 6 月 28 日上 午 9:15-9:25,9:30-11:30 和下午 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4 年 6 月 28 日上午 9:15-下午 15:00。 2.现场会议地点:宜兴市高塍镇工业集中区赛特大道 25 号鹏鹞环保股份有限 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现场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王鹏鹞。 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 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 7 人,代表股份 219,152,150 股,占公司总股份的 27.6541%;扣除截止股权登记日公司回购账户 中已回购股份总数后,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9.4442%。 2.网络投票股东参与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 18 人,代表股份 1,795,550 股,占公司 公司总股份的 0.2266%;扣除截止股权登记日公司回购账户中已回购股份总数 后,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412%。 合计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为 25 人,代表股份 220,947,700 股,占公司总股份的 27.8806%;扣除截止股权登记日公司回购账户 中已回购股份总数后,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9.6855%。其中出席会议的除 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股东以及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外的股东 (下称“中小股东”)为 20 人,代表股份 2,445,550 股,占公司总股份的 0.3086%;扣除截止股权登记日公司回购账户中已回购股份总数后,占公司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3286%。 3.除独立董事陈易平请假外,公司其他董事(王鹏鹞、王春林、蒋永军、钱 美芳)、监事(陈永平、王芳、勇银华)、高级管理人员(王鹏鹞、蒋永军、夏淑 芬、吴艳红、吕倩倩)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一)议案表决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二)议案表决结果 提案 1.00 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 219,757,35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4613%;反对 1,190,35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5387%;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1,255,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1.3259%;反对 1,190,35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 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8.6741%;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提案 2.00 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 219,757,35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4613%;反对 1,190,35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5387%;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1,255,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1.3259%;反对 1,190,35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 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8.6741%;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提案 3.00 2023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表决情况:同意 219,757,35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4613%;反对 1,190,35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5387%;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1,255,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1.3259%;反对 1,190,35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 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8.6741%;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提案 4.00 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 219,747,35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4567%;反对 1,200,35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5433%;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1,245,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0.9170%;反对 1,200,35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 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9.083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提案 5.00 关于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220,272,15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942%;反对 675,55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058%;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1,770,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2.3764%;反对 675,55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7.6236%;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提案 6.00 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2023 年度薪酬及 2024 年度薪酬与考核方 案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219,152,35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1874%;反对 1,795,35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8126%;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650,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6.5871%;反对 1,795,35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3.4129%;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提案 7.00 关于监事薪酬事项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219,152,35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1874%;反对 1,795,35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8126%;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650,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6.5871%;反对 1,795,35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3.4129%;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提案 8.00 关于续聘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219,305,35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2567%;反对 1,602,35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7252%;弃权 40,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 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81%。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803,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2.8433%;反对 1,602,35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5.5210%;弃权 40,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6356%。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提案 9.00 关于 2024 年度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219,747,35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4567%;反对 1,200,35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5433%;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1,245,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0.9170%;反对 1,200,35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 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9.083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提案 10.00 关于 2024 年度公司担保额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219,152,35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1874%;反对 1,795,35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8126%;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650,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6.5871%;反对 1,795,35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3.4129%;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提案 11.00 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219,747,35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4567%;反对 1,160,35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5252%;弃权 40,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 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81%。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1,245,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0.9170%;反对 1,160,35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 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7.4474%;弃权 40,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 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6356%。 表决结果: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 通过。 提案 12.00 关于 2024 年中期分红安排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220,272,15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942%;反对 675,55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058%;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1,770,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2.3764%;反对 675,55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7.6236%;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见证本次股东大会的律师事务所名称: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2.见证律师:边浙娅、张诗雨 3.结论性意见:“本所律师认为,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 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事宜,均符合 《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 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鹏鹞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鹏鹞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 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鹏鹞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6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