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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大烨智能:关于全资子公司取得船舶所有权的公告2024-04-08  

证券代码:300670           证券简称:大烨智能         公告编号:2024-019



                   江苏大烨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取得船舶所有权的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会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遗漏。


    一、船舶所有权变更背景
    江苏大烨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实施重大
资产重组,通过分期付款(美元计价,利息计算方式为按季还本付息,还款期限
至 2027 年第三季度)方式购买船舶锦华 01、锦华 02,具体情况详见公司 2022
年 3 月 17 日发布于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上的《江苏大烨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二次修订稿)等相关公告及文件。
    鉴于上述交易对价支付方式因美金汇率波动、基准利率波动影响,存在期
间支付高额财务成本、还款期限短的缺点,且近两年导致公司承担了巨额的汇兑
损失,为改善公司现金流情况,规避汇率、利率波动等因素对公司经营数据的影
响,同时降低期间还款本息、延长还款期限,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苏大烨新能源科
技有限公司分别与天津大烨锦华零壹船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锦华零壹”)、
天津大烨锦华零贰船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锦华零贰”)作为共同借款人向中
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汉府支行(以下简称“工商银行”)申请了总金额
合计为 4.8 亿元的固定资产借款用于向原船舶所有权人海龙十号(天津)租赁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龙十号”)、海龙十一号(天津)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海龙十一号”)一次性支付剩余船舶购买款,款项结清后,船舶锦华 01、
锦华 02 的所有权从海龙十号、海龙十一号变更登记至锦华零壹、锦华零贰。
    2024 年 2 月 27 日,锦华 01、锦华 02 剩余船舶购买款结清,锦华零壹、锦
华零贰支付购船款的责任和义务已全部履行完毕,海龙十号、海龙十一号向锦华
零壹、锦华零贰出具了《结清证明》。
               二、船舶所有权变更情况
               款项结清后,锦华零壹、锦华零贰积极与海龙十号、海龙十一号协商推进
          船舶锦华 01、锦华 02 所有权变更事项,并于近日完成了船舶所有权变更登记手
          续,取得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天津海事局颁发的《船舶所有权登记证书》,具体情
          况如下:
                                                                                          发证机关及
 船名        登记号码       船舶识别号     IMO 编号         船舶所有人及其地址
                                                                                            其编号
                                                      天津大烨锦华零壹船舶有限公司—      0200 中华人
锦华 01     020024000038   CN20176239143   9834624    —天津自贸试验区(东疆保税港区)    民共和国天
                                                      澳洲路 6262 号查验库办公区 202 室     津海事局
                                                      天津大烨锦华零贰船舶有限公司—      0200 中华人
锦华 02     020024000037   CN20181308196   9834636    —天津自贸试验区(东疆保税港区)    民共和国天
                                                      澳洲路 6262 号查验库办公区 202 室     津海事局



               三、其他情况说明
              锦华零壹、锦华零贰现已取得船舶锦华 01、锦华 02 的完整所有权,将于近
          期为船舶锦华 01、锦华 02 办理抵押登记手续,作为固定资产借款的抵押物抵押
          登记至工商银行,公司将根据相关事项的后续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备查文件
               1、锦华 01《船舶所有权登记证书》;
               2、锦华 02《船舶所有权登记证书》。


              特此公告。




                                                          江苏大烨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4 月 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