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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国科微: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比例超过1%的公告2024-11-13  

  证券代码:300672              证券简称:国科微                  公告编号:2024-067

                       湖南国科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比例超过 1%的公告

    持股 5%以上的股东国家集成电路产业投资基金股份有限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
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湖南国科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接到持股 5%以上的
  股东国家集成电路产业投资基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集成电路基金”)通知,
  获悉集成电路基金近期持股比例累计变动超过 1%,集成电路基金于 2023 年 7
  月 12 日至 2023 年 10 月 10 日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 2,008,935 股,
  占公司其时总股本的 0.9247%;公司于 2024 年 3 月 7 日办理完成 2021 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 计划部 分限 制性股 票的回 购注销 手续, 注销 完成后 公司总 股本由
  217,250,112 股减少为 217,140,672 股,导致集成电路基金持股比例被动增加
  0.0039%;集成电路基金于 2024 年 11 月 12 日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
  份 587,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2703%,占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股数
  量 1,134,182 股后的总股本的 0.2718%。集成电路基金的持股比例累计减少超过

  1%。现将其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1.基本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                   国家集成电路产业投资基金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            北京市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景园北街 2 号 52 幢 7 层 718 室

       权益变动时间          2023 年 7 月 12 日-2023 年 10 月 10 日;2024 年 11 月 12 日

 股票简称              国科微                   股票代码                300672
 变动类型
                    增加    减少               一致行动人             有     无
(可多选)
     是否为第一大股东或实际控制人                            是    否

2.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股份种类(A 股、B 股等)           增持/减持股数(股)             增持/减持比例(%)

             A股                      减持 2,008,935 股                 减持0.9247%




                                           1
A 股,因公司限制性股票回购
                                                 —                          增加0.0039%
        注销被动变化
           A股                           减持 587,000 股                     减持0.2703%

         合   计                         减持 2,595,935 股                   减少1.1912%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协议转让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大宗交易                  间接方式转让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执行法院裁定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继承         
                              赠与                                      表决权让渡     
                               其他   (公司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导致股东持股比例被
                             动增加)

3. 本次变动前后,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上市公司权益的股份情况

                                 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                   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股份性质                                      占总股本                       占总股本
                                股数(股)                              股数(股)
                                                      比例(%)                        比例(%)
      合计持有股份             18,664,353             8.5912%       16,068,418       7.4000%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18,664,353             8.5912%       16,068,418       7.4000%

         有限售条件股份              0                   0               0              0

4. 承诺、计划等履行情况
                                                         是      否
                              公司于 2023 年 3 月 17 日披露了《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
                          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3-004)。集成电路基金计划在该
                          公告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的 6 个月内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 4,345,002 股(即不超过公司该时点总股本比
                          例的 2%);在该次减持计划中,自公司于 2023 年 7 月 12 日披露
                          《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比例超过 1%的公告》(公告编
                          号:2023-032)后,集成电路基金于 2023 年 7 月 12 日至 2023 年
本次变动是否为履行已作    10 月 10 日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 2,008,935 股股份。
出的承诺、意向、计划          公司于 2024 年 10 月 18 日披露了《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股
                          份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4-051)。集成电路基金计划在
                          该公告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3 个月内,以集中竞价交易方
                          式和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 6,480,193 股(即不超
                          过公司总股本比例的 3%,公司总股本以剔除公司回购股份后的股
                          份数量 216,006,490 股为计算依据)。2024 年 11 月 12 日,集成电
                          路基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 587,000 股股份。
                              集成电路基金本次减持与之前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减持数
                          量在减持计划范围内,本次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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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次变动是否存在违反《证
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
                                                  是    否
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
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本
所业务规则等规定的情况

5. 被限制表决权的股份情况
按照《证券法》第六十三条
                                                  是    否
的规定,是否存在不得行使
表决权的股份

6.表决权让渡的进一步说明(不适用)

7. 30%以上股东增持股份的进一步说明(不适用)

8.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持股变动明细 
2.相关书面承诺文件
3.律师的书面意见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注:1、本公告中若出现总数与分项数值之和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计算所致;

     2、上表中“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的公司总股本以 217,250,112 股计算;“本次变

 动后持有股份”的公司总股本以 217,140,672 股计算。




                     信息披露义务人:国家集成电路产业投资基金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 11 月 1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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