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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朗新集团:董事会关于本次交易中是否存在直接或间接有偿聘请其他第三方机构和个人的说明2024-01-18  

                 朗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本次交易中是否存在直接或间接有偿聘请
                   其他第三方机构或个人的说明


    朗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拟以发行股份的方式
购买无锡朴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的邦道科技有限公司 10.00%的股
权(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加强证券公司在投资银行类业务中聘请
第三方等廉洁从业风险防控的意见》(证监会公告〔2018〕22 号)的规定,上市
公司在本次交易中聘请的第三方机构或个人的情况如下:

    1、聘请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本次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

    2、聘请北京市君合律师事务所作为本次交易的法律顾问;

    3、聘请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本次交易的审计
机构及备考审阅机构;

    4、聘请北京卓信大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作为本次交易的资产评估机构。

    上述中介机构均为本次交易依法需聘请的证券服务机构,聘请行为合法合规,
符合《关于加强证券公司在投资银行类业务中聘请第三方等廉洁从业风险防控的
意见》(证监会公告〔2018〕22 号)的规定。

    除上述聘请行为外,上市公司本次交易不存在直接或间接有偿聘请其他第三
方机构或个人的行为。

    特此说明。




                                          朗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1 月 1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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