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新集团: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朗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2023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2024-04-03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朗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2023年度
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保荐机构”)作为朗新科技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朗新集团”、“公司”)创业板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
债券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就公司公
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2023 年度的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核查,核
查情况及核查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 2020 年 6 月 17 日签发的证监许可[2020]1182
号文《关于核准朗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公
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8,000,000 张,每张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100
元,款项以人民币缴足,计人民币 800,000,000 元,扣除承销及保荐费用以及其他
发行费用共计人民币 11,658,490.57 元后,净募集资金共计人民币 788,341,509.43
元,上述资金于 2020 年 12 月 15 日到位,业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合伙)予以验证并出具天职业字[2020]40887 号验证报告。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本年度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 125,229,169.47 元,
累计使用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 764,961,609.97 元,尚未使用募集资金余额人民币
23,379,899.46 元;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余额人民币 29,835,090.41 元与尚未使用
的募集资金余额的差异人民币 6,455,190.95 元为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
续费的净额。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制定了《朗新科技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根据该制度,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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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的余额如下: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专户开户行 账号 存款方式 余额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行营业部 632434394 活期 8.55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行营业部 632678468 活期 2,402.80
中信银行无锡新区支行 8110501011501772946 活期 572.16
合计 2,983.51
为规范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利益,公司依照规定对募集资金
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分别在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行、中信银行无
锡新区支行开设了共计两个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于 2020 年 12 月 25 日就各募集
资金专项账户分别与开户银行、中信证券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经公司于 2021 年 1 月 28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
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同意增加全资子公司无锡朗易软件产业发展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无锡朗易”)为募投项目“能源物联网系统建设项目”和“朗新
云研发项目”的实施主体,并同意公司将不超过 2 亿元募集资金向无锡朗易提供
无息借款,用于募投项目的实施,借款期限为自实际借款之日起不超过 6 年。公
司全资子公司无锡朗易在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行开设了募集资金专
项账户,并于 2021 年 2 月 5 日就该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天津分行、中信证券和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
经公司于 2021 年 6 月 25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公司同意注销中信银行无锡新区支行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专户账号:
8110501013101656776),并在中信银行无锡新区支行重新开立募集资金账户(专
户账号:8110501011501772946)。本次变更未改变资金用途,不影响募集资金使
用计划,专户资金的存放与使用严格遵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
易所的相关规定。
经公司于 2023 年 9 月 18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四届监事
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同意在前期借款基础上以不超过 5,200 万元的募集
资金向无锡朗易提供新增无息借款,借款期限为自实际借款之日起不超过 3 年。
本次借款仅限用于“能源物联网系统建设项目”与“朗新云研发项目”的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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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三、本报告期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本年度,公司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参见“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见
附表 1)。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募投项目于本年度未发生变更。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已披露
的募集资金使用相关信息披露情况及时、真实、准确、完整,且募集资金存放、
使用、管理及披露不存在违规情形。
六、会计师对募集资金年度存放和使用情况的意见
根据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募集资金存放与
使用情况鉴证报告》普华永道中天特审字(2024)第 2091 号,普华永道中天会计
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上述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在
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22]15 号《上市公司监管指引
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
易所颁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2023 年 12 月修订)》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南第 2 号公告格式(2023 年 12 月修订)——第 21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
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格式》编制,并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朗新集团 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
七、核查结论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2023 年度朗新科技对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
资金进行了专户存放和专项使用,公司 2023 年度不存在募集资金投向变更的情况;
具体使用情况与已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
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不存在变相改变上述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
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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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为本报告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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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 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
募集资金总额 800,000.00 125,229.17
总额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764,961.61
总额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是否已变更项 募集资金承 调整后投资总额 本年度投入金 截至期末累计 截至期末投资进度 项目达到预定可 本年度实现的效益 是否达到 项目可
目(含部分变 诺投资总额 (1) 额 投入金额(2) (%)(3)=(2)/(1) 使用状态日期 预计效益 行性是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向 更) 否发生
重大变
化
承诺投资项目
本年度该项目暂未
1. 能源物联网系统建设项目 否 313,285.00 313,285.00 91,166.84 296,263.59 94.57% 建设期为 3 年 不适用 否
产生实际效益
2.朗新云研发项目 否 257,072.00 257,072.00 34,062.33 250,713.51 97.53% 建设期为 3 年 如公司《创业板公 不适用 否
开发行可转换公司
债券募集说明书》
所披露,相关项目
3.补充流动资金 否 229,643.00 217,984.51 - 217,984.51 100.00%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不直接产生利润,
未单独进行财务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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价。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800,000.00 788,341.51 125,229.17 764,961.61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
本报告期不存在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
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
本报告期不存在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
况说明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
本年度不存在超募资金的情况。
进展情况
202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2022 年 1 月 17 日,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 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增加实施地点和调整投资结构的议案》,同意公司本次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之“能源物联网系统建设项目”、“朗新云
更情况 研发项目”增加实施地点和调整投资结构的事项。上述项目的实施地点由无锡市新吴区净慧东道与吴都路交叉口东北侧地块变更为无锡市新吴区净慧东道
与吴都路交叉口东北侧地块及无锡市新吴区景贤路与净慧东道交叉口东南侧地块。
2021 年 1 月 28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及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
公司提供借款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将募投项目“能源物联网系统建设项目”和“朗新云研发项目”的实施主体由朗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增加为朗
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无锡朗易软件产业发展有限公司,同时将不超过 2 亿元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无锡朗易软件产业发展有限公司提供无息借款,
用于“能源物联网系统建设项目”和“朗新云研发项目”的实施,借款期限为自实际借款之日起不超过 6 年。相关资金已于 2021 年 2 月 5 日从募集资金专户转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
出。
整情况
2023 年 9 月 18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同意在前期借款基础上以不超过 5,200 万元的募集资金向
无锡朗易提供新增无息借款,借款期限为自实际借款之日起不超过 3 年。本次借款仅限用于“能源物联网系统建设项目”与“朗新云研发项目”的实施,不得
用作其他用途。相关资金已于 2023 年 11 月 1 日从募集资金专户转出。
2021 年 1 月 28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独立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
董事、监事会和保荐机构均就上述事项出具了同意意见,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截至 2020 年 12 月 14 日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
置换情况
自筹资金合计人民币 95,360,402.50 元,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使用自筹资金情况进行了验证,并出
具了《朗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报告的鉴证报告》(普华永道中天特审字(2021)第 0132 号)。相关资金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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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 2021 年 2 月 1 日从募集资金专户中转出。
2021 年 1 月 28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
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 1.9 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到期前公司将及时、足额将上
述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相关资金已于 2021 年 2 月 1 日和 2021 年 2 月 24 日分别从募集资金账户中转出。公司实际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 1.9 亿元暂
时补充流动资金。截止 2022 年 1 月 7 日,公司已将 1.9 亿元全部归还并存入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
资金情况
2022 年 1 月 17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 1.9 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到期前公司将及时、足额
将上述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相关资金已于 2022 年 1 月 19 日从募集资金账户中转出。公司实际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 1.9 亿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截止 2022 年 12 月 28 日,公司已将 1.9 亿元全部归还并存入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
本年度募集资金尚在投入过程中,不存在募集资金结余的情况。
金额及原因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
本报告期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存放于专户中。
向
2023 年 3 月 30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调整的议案》,同意并确认“能源物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
联网系统建设项目”、“朗新云研发项目”募投项目的内部投资结构调整。相关募投项目内部结构调整未改变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和实施方式,亦不存在募集
问题或其他情况
资金用途变更的其他情形,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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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朗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
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2023 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之签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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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荐代表人签名:
纪若楠 彭 捷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