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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朗新集团: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及鉴证报告2024-04-03  

朗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及鉴证报告
            对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鉴证报告


                                      普华永道中天特审字(2024)第 2091 号
                                                      (第一页,共二页)

朗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我们接受委托,对朗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朗新集团”)关
于 2023 年度的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以下简称“募集资金存
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执行了合理保证的鉴证业务。

   朗新集团管理层的责任是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22]15 号《上
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
订)》、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 年 12 月修订)》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
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2 号 公告格式(2023 年 12 月修订)-第 21 号 上市
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格式》编制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
用情况专项报告。这种责任包括设计、执行和维护与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
况专项报告编制相关的内部控制,保证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
真实、准确和完整,以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我们的责任是在执行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
项报告发表意见。我们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 3101 号 - 历
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工作。该准则要求我
们遵守职业道德规范,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对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
专项报告是否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22]15 号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
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 年 12 月修订)》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2 号 公告格式(2023 年 12 月修订)-第 21 号 上
市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格式》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如
实反映了朗新集团 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获取合理保证。
                                       普华永道中天特审字(2024)第 2091 号
                                                       (第二页,共二页)

   合理保证的鉴证工作涉及实施鉴证程序,以获取有关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
用情况专项报告是否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22]15
号《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 年 12 月修订)》及《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2 号 公告格式(2023 年 12 月修订)-第 21 号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格式》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
如实反映了朗新集团 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充分适当的证据。
选择的鉴证程序取决于我们的职业判断,包括对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募集资金
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重大错报风险的评估。在执行鉴证工作的过程中,
我们实施了解、询问、检查、重新计算以及我们认为必要的其他程序。我们相信,
我们获取的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鉴证意见提供了基础。

    我们认为,上述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22]15 号《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2023 年 12 月修订)》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2
号 公告格式(2023 年 12 月修订)-第 21 号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
情况的专项报告格式》编制,并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朗新科技 2023 年度
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

    本报告仅供朗新集团按照上述规定的要求在 2023 年度报告中披露之目的使
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

普华永道中天                            注册会计师
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赵育鹏


中国上海市                              注册会计师
2024 年 4 月 2 日                                           梁   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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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朗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 2020 年 6 月 17 日签发的证监许可[2020]1182
号文《关于核准朗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朗
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
债券 8,000,000 张,每张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100 元,款项以人民币缴足,计人民币
800,000,000 元,扣除承销及保荐费用以及其他发行费用共计人民币 11,658,490.57
元后,净募集资金共计人民币 788,341,509.43 元,上述资金于 2020 年 12 月 15 日
到位,业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予以验证并出具天职业字
[2020]40887 号验证报告。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本年度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 125,229,169.47 元,
累计使用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 764,961,609.97 元,尚未使用募集资金余额人民币
23,379,899.46 元;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余额人民币 29,835,090.41 元与尚未使用
的募集资金余额的差异人民币 6,455,190.95 元为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
费的净额。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本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制定了《朗新科技集团股
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根据该制度,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的余额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专户开户行             账号             存款方式         余额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
                               632434394             活期               8.55
 公司天津分行营业部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
                               632678468             活期           2,402.80
 公司天津分行营业部
 中信银行无锡新区支行      8110501011501772946       活期             572.16
         合计                                                       2,983.51

    为规范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利益,本公司依照规定对募集资金采
取了专户存储管理,分别在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行、中信银行无锡新
区支行开设了共计两个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于 2020 年 12 月 25 日就各募集资金专
项账户分别与开户银行、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签订了
《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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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朗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经本公司于 2021 年 1 月 28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
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本公司同意增加全资子公司无锡朗易软件产业发展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无锡朗易”)为募投项目“能源物联网系统建设项目”和“朗新
云研发项目”的实施主体,并同意本公司将不超过 2 亿元募集资金向无锡朗易提供
无息借款,用于募投项目的实施,借款期限为自实际借款之日起不超过 6 年。本公
司全资子公司无锡朗易在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行开设了募集资金专项
账户,并于 2021 年 2 月 5 日就该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
津分行、中信证券和本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

    经本公司于 2021 年 6 月 25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本公司同意注销中信银行无锡新区支行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专户账号:
8110501013101656776),并在中信银行无锡新区支行重新开立募集资金账户(专户
账号:8110501011501772946)。本次变更未改变资金用途,不影响募集资金使用计
划,专户资金的存放与使用严格遵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
相关规定。

    经本公司于 2023 年 9 月 18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四届监事
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本公司同意在前期借款基础上以不超过 5,200 万元的募集
资金向无锡朗易提供新增无息借款,借款期限为自实际借款之日起不超过 3 年。本
次借款仅限用于“能源物联网系统建设项目”与“朗新云研发项目”的实施,不得
用作其他用途。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本年度,本公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募投项目于本年度未发生变更。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已披露的相关信息不存在不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

   本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不存在违规情形。


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朗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4 月 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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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朗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千元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
募集资金总额                                                       800,000.00                                                       125,229.17
                                                                                               金总额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764,961.61
                                                                                               金总额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是否已变更项 募集资金承 调整后投资总额 本年度投入    截至期末累计 截至期末投资进度 项目达到预定可 本年度实现的效益 是否达到 项目可
                            目(含部分变 诺投资总额 (1)          金额          投入金额(2) (%)(3)=(2)/(1) 使用状态日期                    预计效益 行性是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向 更)                                                                                                                        否发生
                                                                                                                                                        重大变
                                                                                                                                                        化
承诺投资项目
                                                                                                                                本年度该项目暂未
1. 能源物联网系统建设项目        否      313,285.00   313,285.00     91,166.84    296,263.59        94.57%        建设期为 3 年                    不适用   否
                                                                                                                                  产生实际效益
                                                                                                                                如本公司《创业板
2.朗新云研发项目                 否      257,072.00   257,072.00    34,062.33     250,713.51        97.53%        建设期为 3 年 公开发行可转换公   不适用   否
                                                                                                                                司债券募集说明
                                                                                                                                书》所披露,相关
3.补充流动资金                   否                                                                                   不适用    项目不直接产生利   不适用   否
                                         229,643.00   217,984.51         -        217,984.51       100.00%
                                                                                                                                润,未单独进行财
                                                                                                                                务评价。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800,000.00   788,341.51    125,229.17    764,961.61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
                           本报告期不存在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
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
                           本报告期不存在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
况说明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
                           本年度不存在超募资金的情况。
进展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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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朗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2021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2022 年 1 月 17 日,本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 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增加实施地点和调整投资结构的议案》,同意公司本次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之“能源物联网系统建
更情况                     设项目”、“朗新云研发项目”增加实施地点和调整投资结构的事项。上述项目的实施地点由无锡市新吴区净慧东道与吴都路交叉口东北侧地块变
                           更为无锡市新吴区净慧东道与吴都路交叉口东北侧地块及无锡市新吴区景贤路与净慧东道交叉口东南侧地块。
                           2021 年 1 月 28 日,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及使用募集资金
                           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将募投项目“能源物联网系统建设项目”和“朗新云研发项目”的实施主体由朗新科技集团股
                           份有限公司增加为朗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无锡朗易软件产业发展有限公司,同时将不超过 2 亿元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无锡朗易软件产业发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 展有限公司提供无息借款,用于“能源物联网系统建设项目”和“朗新云研发项目”的实施,借款期限为自实际借款之日起不超过 6 年。相关资金
整情况                     已于 2021 年 2 月 5 日从募集资金专户转出。
                           2023 年 9 月 18 日,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本公司同意在前期借款基础上以不超过 5,200 万元的
                           募集资金向无锡朗易提供新增无息借款,借款期限为自实际借款之日起不超过 3 年。本次借款仅限用于“能源物联网系统建设项目”与“朗新云研
                           发项目”的 实施,不得用作其他用途。相关资金已于 2023 年 11 月 1 日从募集资金专户转出。
                           2021 年 1 月 28 日,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
                           案》,独立董事、监事会和保荐机构均就上述事项出具了同意意见,同意本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截至 2020 年 12 月 14 日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
                           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合计人民币 95,360,402.50 元,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使用自筹
置换情况
                           资金情况进行了验证,并出具了《朗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报告的鉴证报告》(普华永道中天特审字
                           (2021)第 0132 号)。相关资金已于 2021 年 2 月 1 日从募集资金专户中转出。
                           2021 年 1 月 28 日,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
                           资金的议案》,同意本公司使用不超过 1.9 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到期前本公司
                           将及时、足额将上述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相关资金已于 2021 年 2 月 1 日和 2021 年 2 月 24 日分别从募集资金账户中转出。本公司实际使用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 暂时闲置募集资金 1.9 亿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截止 2022 年 1 月 7 日,本公司已将 1.9 亿元全部归还并存入本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资金情况                   2022 年 1 月 17 日,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暂时补充
                           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本公司使用不超过 1.9 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到期前公
                           司将及时、足额将上述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相关资金已于 2022 年 1 月 19 日从募集资金账户中转出。本公司实际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 1.9
                           亿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截止 2022 年 12 月 28 日,本公司已将 1.9 亿元全部归还并存入本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
                           本年度募集资金尚在投入过程中,不存在募集资金结余的情况。
金额及原因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
                           本报告期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存放于专户中。
向
                           2023 年 3 月 30 日,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调整的议案》,同意并确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
                           认“能源物联网系统建设项目”、“朗新云研发项目”募投项目的内部投资结构调整。相关募投项目内部结构调整未改变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和实施
问题或其他情况
                           方式,亦不存在募集资金用途变更的其他情形,无需提交本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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