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新集团: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公告2024-12-09
朗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300682 证券简称:朗新集团 公告编号:2024-111
朗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朗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
议于 2024 年 12 月 9 日在无锡市新吴区净慧东道 118 号朗新科技产业园以现场
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 2024 年 12 月 3 日以邮件方式发出。会议应出
席董事 8 名,实际出席董事 8 名。本次会议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及《朗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
董事会决议合法有效。
会议根据《公司法》与《公司章程》的规定,全体董事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修订<朗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
购买资产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鉴于本次交易评估基准日与审计基准日已更新至 2024 年 6 月 30 日,为进
一步落实及回复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意见,公司对《朗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报告书(草案)》(以下简称《报告书(草案)》)
及其摘要进行了相应的修订与更新。
根据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
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交易有关事宜的议案》,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与本次交
易的有关事宜。根据相关授权,本次对《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的修改属于
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范围。
详细内容见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的相关
公告。
表决结果:赞成票 8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1
朗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特此公告。
朗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12 月 9 日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