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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中石科技: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中石伟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2024-05-16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北京中石伟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保荐人名称: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被保荐公司简称:中石科技
        保荐代表人姓名:周丽涛                    联系电话:021-38565656
          保荐代表人姓名:嵇坤                    联系电话:021-38031849

    一、保荐工作概述

                    项目                                工作内容
1、公司信息披露审阅情况
(1)是否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                          是
(2)未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的次数                      0次
2、督导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规章制度的
情况
(1)是否督导公司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包括
但不限于防止关联方占用公司资源的制度、募集
                                                           是
资金管理制度、内控制度、内部审计制度、关联
交易制度)
(2)公司是否有效执行相关规章制度                          是
3、募集资金监督情况
(1)查询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次数                              12次
(2)公司募集资金项目进展是否与信息披露
                                                           是
文件一致
4、公司治理督导情况
(1)列席公司股东大会次数                                  0次
(2)列席公司董事会次数                                    0次
(3)列席公司监事会次数                                    0次
5、现场检查情况
(1)现场检查次数                                          1次
(2)现场检查报告是否按照本所规定报送                      是
(3)现场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情况                    不适用
6、发表独立意见的情况
(1)发表独立意见次数                                      9次
(2)发表非同意意见所涉问题及结论意见                    不适用


                                             1
7、向本所报告情况(现场检查报告除外)
(1)向本所报告的次数                                          0次
(2)报告事项的主要内容                                    不适用
(3)报告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不适用
8、关注职责的履行情况
(1)是否存在需要关注的事项                                    否
(2)关注事项的主要内容                                    不适用
(3)关注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不适用
9、保荐业务工作底稿记录、保管是否合规                          是
10、对上市公司培训情况
(1)培训次数                                                  1次
(2)培训日期                                          2023年12月12日
                                            上市公司股份回购、募集资金管理、利润分
                                            配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
(3)培训的主要内容                         规则条款的讲解,创业板上市公司股份减
                                            持、信息披露、募集资金使用、规范运作等
                                            方面的要求和注意事项的介绍。
11、其他需要说明的保荐工作情况                                 无

    二、保荐人发现公司存在的问题及采取的措施

                        事项                          存在的问题        采取的措施
1、信息披露                                               无              不适用
2、公司内部制度的建立和执行                               无              不适用
3、“三会”运作                                           无              不适用
4、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动                               无              不适用
5、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                                     无              不适用
6、关联交易                                               无              不适用
7、对外担保                                               无              不适用
8、收购、出售资产                                         无              不适用
9、其他业务类别重要事项(包括对外投资、风险投资、
                                                          无              不适用
委托理财、财务资助、套期保值等)
10、发行人或者其聘请的中介机构配合保荐工作的情况          无              不适用
11、其他(包括经营环境、业务发展、财务状况、管理
                                                          无              不适用
状况、核心技术等方面的重大变化情况)

    三、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2
                                                                 未履行承诺的原因
           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                 是否履行承诺
                                                                     及解决措施
1、关于股份锁定的承诺                              是                 不适用
2、关于股份减持的承诺                              是                 不适用
3、关于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                          是                 不适用
4、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是                 不适用
5、关于避免资金占用的承诺                          是                 不适用
6、关于切实履行填补回报措施的承诺                  是                 不适用
7、关于未履行承诺的约束措施                        是                 不适用
8、关于不进行财务性投资的承诺                      是                 不适用
9、关于不新增对类金融业务的资金投入的承诺          是                 不适用

    四、其他事项

                报告事项                                     说明
                                            公司2023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
                                            股票所聘请的保荐机构为国泰君安证券,
                                            持续督导期间为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
                                            行股票上市当年剩余时间及其后两个完整
                                            会计年度。公司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
                                            象发行股票的签字保荐代表人为周丽涛先
1、保荐代表人变更及其理由                   生、嵇坤先生。为保证公司相关持续督导
                                            工作的有序进行,国泰君安证券决定委派
                                            周丽涛先生、嵇坤先生接替薛波先生、胡
                                            敬宝先生继续履行对公司的持续督导工
                                            作,持续督导期至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
                                            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持续督导义务
                                            结束为止。
2、报告期内中国证监会和本所对保荐人或者其
                                                             不适用
保荐的公司采取监管措施的事项及整改情况
3、其他需要报告的重大事项                                    不适用




                                       3
   (此页无正文,为《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中石伟业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2023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

               周丽涛                              嵇   坤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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