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动力:关于注销回购股份并减少注册资本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2024-10-29
证券代码:300686 证券简称:智动力 公告编号:2024-073
深圳市智动力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注销回购股份并减少注册资本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公司注销部分回购股份减少注册资本的情况
深圳市智动力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智动力”)于 2024
年 10 月 11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于 2024 年 10 月 29 日召开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的议案》《关
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同意将回购账户中的 5,000,020
股股份回购用途由“用于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变更为“全部用于注
销并减少注册资本”。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发布的《关于变更回购股
份用途并注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7)、《公司章程(二〇二四年十月)》、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72)。
本 次 回 购 股 份 注 销 完 成 后 , 公 司 总 股 本 将 由 265,624,240 股 减 少 为
260,624,220 股,公司注册资本将由 26,562.4240 万元减少为 26,062.4220 万元。
二、通知债权人内容
针对公司本次注销回购股份并相应减少注册资本的事项,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等
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为避免疑义,本公告的“公司债权
人”并不包含“公司子公司的债权人”),债权人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四十五日内,
有权凭有效债权证明文件及相关凭证向公司要求清偿债务或者要求公司提供相
应担保。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
相关债务(义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
债权人可采用现场、邮寄或电子邮件的方式申报,具体申报方式如下:
1、申报时间:
2024 年 10 月 30 日至 2024 年 12 月 13 日(现场申报接待时间:工作日的
9:00-11:30、13:30-16: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2、申报地点和申报材料送达地点:
广东省东莞市凤岗镇官井头村小布二路 10 号东莞智动力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六楼证券部。
3、联系方式:
联系人:鄢芷
邮编:523705
电话:0769-89890150
电子邮箱:szcdl@szcdl.com
4、申报材料
公司各债权人如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的,应向公司提出明确书
面请求,并随附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到公司申报债权。具体如下:
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明文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
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
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5、其他事项
(1)以邮寄方式申报债权的,申报日期以寄出邮戳日为准,信封上请注明
“申报债权”字样;
(2)以电子邮件方式申报债权的,申报日期以公司收到电子邮件日期为准,
电子邮件标题请注明“申报债权”字样。
特此公告。
深圳市智动力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 年 10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