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 公司公告

公司公告

盛弘股份:关于2023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资产核销的公告2024-03-26  

证券代码:300693            证券简称:盛弘股份       公告编号:2024-033

                   深圳市盛弘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3 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资产核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情况概述
    (一)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
    1、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原因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对 2023
年度末各类存货、应收款项、合同资产、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无形资产等资产
进行了全面清查,对各类存货的可变现净值,应收款项回收的可能性,固定资产、
在建工程及无形资产的可变现性进行了充分的评估和分析,认为上述资产中部分
资产存在一定的减值迹象,公司需对可能发生资产减值损失的相关资产进行计提
减值准备。
    2、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资产范围和总金额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对 2023 年度末存在可能发生减值迹象的资产(范围包括
应收款项、存货)进行全面清查和资产减值测试后,2023 年度各项资产减值准备
共计 31,527,581.93 元。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2023 年度计提金额
应收账款坏账损失                                            6,779,700.19
应收票据坏账损失                                             -114,345.60
应收款项融资坏账损失                                          834,237.84
其他应收款坏账损失                                            262,535.50
存货跌价损失                                               20,430,636.02
合同资产减值损失                                            3,213,130.38
长期应收款坏账损失                                            121,687.60
                     合计                                  31,527,581.93
    (二)核销资产情况

                                      1
证券代码:300693        证券简称:盛弘股份          公告编号:2024-033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为真实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公司对截
止 2023 年 12 月 31 日已全额计提坏账准备且追收无果的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
以及确认形成损失的存货及固定资产予以核销,本次核销应收账款合计人民币
21,032,171.82 元,未核销其他应收款,核销后,公司财务与业务部门将建立已
核销应收款项备查账,继续全力追讨。核销存货合计人民币 7,992,441.73 元,本
次报废处置的固定资产的账面净值 334,188.78 元,本次报废处置减去变卖所得
将减少利润总额 23,925.90 元。

    二、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确认标准及计提方法
    (一)金融资产减值确认标准及计提方法:
    本公司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下列项目进行减值会计处理并确认损失准
备: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
应收款项和债权投资; 租赁应收款;财务担保合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
入当期损益、金融资产转移不符合终止确认条件或继续涉入被转移金融资产所形
成的除外)。
    本公司对于处于不同阶段的金融工具的预期信用损失分别进行计量。金融工
具自初始确认后信用风险未显著增加的,处于第一阶段,本公司按照未来 12 个月
内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金融工具自初始确认后信用风险已显著增加但
尚未发生信用减值的,处于第二阶段,本公司按照该工具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
损失计量损失准备;金融工具自初始确认后已经发生信用减值的,处于第三阶段,
本公司按照该工具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
    对于在资产负债表日具有较低信用风险的金融工具,本公司假设其信用风险
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按照未来 12 个月内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是指因金融工具整个预计存续期内所有可能发生
的违约事件而导致的预期信用损失。未来 12 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是指因资产负
债表日后 12 个月内(若金融工具的预计存续期少于 12 个月,则为预计存续期)
可能发生的金融工具违约事件而导致的预期信用损失,是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
失的一部分。
    在计量预期信用损失时,本公司需考虑的最长期限为企业面临信用风险的最

                                   2
证券代码:300693          证券简称:盛弘股份         公告编号:2024-033

长合同期限(包括考虑续约选择权)。
    本公司对于处于第一阶段和第二阶段、以及较低信用风险的金融工具,按照
其未扣除减值准备的账面余额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对于处于第三阶段的金
融工具,按照其账面余额减已计提减值准备后的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
入。
    对于应收票据、应收账款,无论是否存在重大融资成分,本公司始终按照相
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
    当单项金融资产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信息时,本公司依据信
用风险特征对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划分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 损失,
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A、应收票据
    当单项金融资产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信息时,本公司依据信
用风险特征对应收票据划分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确定组合的
依据如下:
         应收票据组合 1:银行承兑汇票
         应收票据组合 2:商业承兑汇票
    对于划分为组合的应收票据,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
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
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B、应收账款
    对于划分为组合的应收账款,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
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编制应收账款账龄/逾期天数与整个存续期预期
信用损失率对照表,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其他应收款
    本公司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其他应收款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
预期信用损失,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其他应收款组合 1:增值税退税款
             其他应收款组合 2:押金和投标保证金
             其他应收款组合 3:履约保证金
             其他应收款组合 4:备用金和其他款项
                                     3
证券代码:300693         证券简称:盛弘股份          公告编号:2024-033

    对划分为组合的其他应收款,本公司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未来 12 个月内或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二)存货可变现净值的确认和跌价准备的计提方法
    资产负债表日,存货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计提存货跌价准备。本公司
通常按照单个存货项目计提存货跌价准备,资产负债表日,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
影响因素已经消失的,存货跌价准备在原已计提的金额内转回。
    (三)合同资产减值准备确认标准及计提方法

    本公司考虑有关过去事项、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等合理且
有依据的信息,以发生违约的风险为权重,计算合同应收的现金流量与预期能
收到的现金流量之间差额的现值的概率加权金额,确认预期信用损失。
    对于合同资产,无论是否存在重大融资成分,本集团始终按照相当于整个
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
    对于划分为组合的合同资产,本集团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
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
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三、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资产核销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 2023 年度利润总额影响金额为 31,527,581.93
元,本次核销的应收款项坏账已计提坏账准备,核销的存货资产已计提存货跌价
损失,对公司本年度利润和其他财务指标无重大影响。核销的固定资产对公司
2023 年度利润总额的影响为减少 23,925.90 元。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资产核
销真实反映了企业财务状况,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等相关规定
的要求,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不涉及公司关联方,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
的情形,其决策程序亦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特此公告。
                                              深圳市盛弘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3 月 26 日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