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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盛弘股份: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计划预披露公告2024-05-10  

证券代码:300693        证券简称:盛弘股份          公告编号:2024-049

                 深圳市盛弘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计划
                            预披露公告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总经理方兴先生,保证信

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

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人提供的信

息一致。

    特别提示:
    持有深圳市盛弘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份 57,987,327 股
(占剔除回购专用账户股份后公司总股本的 18.6856%)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董事长、总经理方兴先生,计划自减持预披露公告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3 个
月内以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 1,936,400 股(占剔除
回购专用账户股份后公司总股本的 0.6240%)。
    公司今日收到方兴先生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现将有关情
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基本情况
    1、股东名称:
    方兴先生,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总经理
    2、股东持股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方兴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57,987,327 股,占剔除回购专用
账户股份后公司总股本的 18.6856%。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本次减持计划的相关情况
    1、减持原因:股东个人资金需求。
    2、股份来源:方兴先生持有的股份为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及上市后权益分派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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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得的股份。
    3、减持方式:以集中竞价、大宗交易的方式
    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的,在任意连续 90 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总数合
计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1%;通过大宗交易方式进行减持的,在任意连续 90 个
自然日内减持股份总数合计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 2%。
    4、减持数量和比例:方兴先生预计减持股份合计不超过 1,936,400 股,占剔
除回购专用账户股份后公司总股本的 0.6240%。
    若减持计划期间公司有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再融资新增
股份上市等股份变动事项,则对该数量进行相应调整。
    5、减持期间:自减持预披露公告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3 个月内进行(窗
口期不减持)。
    6、减持的价格区间:根据减持时的二级市场价格及交易方式确定。
    (二)股东股份锁定承诺及履行情况
    公司控股股东、董事、总经理方兴先生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
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中做
出如下承诺:
    “(一)关于股份锁定、减持意向及价格的承诺
    1、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方兴出具的承诺
    (1)自盛弘电气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本人
在本次发行前已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盛弘电气回购该部分 股份;
    (2)如果盛弘电气上市后 6 个月内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
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
期限自动延长 6 个月;
    (3)上述股份锁定承诺期限届满后,本人在担任盛弘电气董事、监事或高级
管理人员的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25%;
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所持有的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六个月内
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十八个月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自
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第七个月至第十二个月之间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
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
    (4)本人计划长期持有公司股票,如若本人拟在前述锁定期届满后减持股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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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将认真遵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股东减持的相关规定,审慎制
定股票减持计划,通过合法方式进行减持,并通过盛弘电气在减持前 3 个交易日
予以公告,并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定及时、准确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5)本人所持公司股份在前述锁定期满两年内减持的,本人每年减持公司股
份数量不超过上一年末公司股份总数的 5%,减持价格不低于盛弘电气首次公开发
行价格;本人自公司股票上市至本人减持期间,公司如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
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上述减持价格及收盘价等将相应进行 调整;
    (6)如违反前述承诺事项,将由盛弘电气及时公告违反承诺的事实及原因,
并向盛弘电气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并将在符合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
规定情况下自公告日起 10 个工作日内启动购回程序,购回数量不低于本人违反
承诺事项卖出的股票数量;且公告之日当月起从盛弘电气处领取的薪酬或分红减
半(如有),直至上述股份购回实施完毕当月为止;如因未履行前述承诺事项而
获得收益的,所得收益归盛弘电气所有,并将在获得收益的 10 日内将前述收益支
付给盛弘电气指定账户;并自购回完成之日起自动延长持有全部股份的锁定期至
前述锁定期满后 6 个月;如因未履行前述承诺事项给盛弘电气或者其他投资者造
成损失的,将向盛弘电气或者其他投资者依法赔偿损失。
    上述承诺不因本人不再作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而终止,亦不因本人
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终止。”
    截至本公告日,控股股东、董事长、总经理方兴先生严格履行了上述承诺事
项,未出现违反上述承诺的情况。
    三、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存在不确定性。方兴先生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
情况、个人资金需求等情况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本次减持计划存在
减持时间、数量、价格的不确定性,也存在是否按期实施完成的不确定性。
    2、本次减持计划不存在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
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的规定。方兴先生
承诺,在按照本计划减持公司股份期间,将严格遵守《证券法》、《深圳证券交
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 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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件的规定。
   3、本次减持计划不会对公司的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导致
本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四、备查文件
   1、方兴先生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深圳市盛弘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5 月 1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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