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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岱勒新材:关于召开2023年度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2024-04-18  

证券代码:300700           证券简称:岱勒新材       公告编号:2024-030



                长沙岱勒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3 年度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长沙岱勒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3月28日
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关于召开2023年度股东大
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4-019),公司定于2024年4月22日(星期一)下午
14:30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本次会议采取网络投票与现场
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为切实保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方便公司股东行使
表决权,现将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事宜提示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3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于2024年3月2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
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通知的议案》,本次会议
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
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4月22日(星期一)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4月22日
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4月22日
9:15-15:00。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召开。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2)
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
/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
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
式,不能重复投票。若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4年4月15日(星期一)。
    7、出席对象:
    (1)截止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
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
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长沙高新开发区环联路108号长沙岱勒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名称及编码表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
票提案
  1.00       《关于公司 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2.00       《关于公司 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

  3.00       《关于公司 2023 年度财务审计报告的议案》            √

  4.00       《关于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
             《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5.00                                                                      √
             预案的议案》
             《关于 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6.00                                                                      √
             的议案》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 2024 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
  7.00                                                                      √
             度的议案》

  8.00       《关于公司 2024 年度董事薪酬或津贴方案的议案》                 √

  9.00       《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

  10.00      《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办法>的议案》                           √

  11.00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相关条款的议案》                           √

  12.00      《关于公司 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13.00      《关于公司 2024 年度监事薪酬议案》                             √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小额快速融资相关
  14.00                                                                     √
             事宜的议案》
    2、议案披露情况
    上述议案已由公司于2024年3月26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
四届监事会第十三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发布在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3、特别提示
    议案5、7、11、14均为特别决议事项,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
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上述议案属于影响中小投资者的重大
事项,公司将对上述议案的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单独计票结果。
    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刊登于公司指定
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以现场、信函或传真的方式进行登记,不接受电话方式登记。
    2. 登 记 时 间 :2024 年 4 月 16 日 -2024 年 4 月 19 日 上 午 09:30-11:30 、 下 午
14:00-16:30;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的须在2024年4月21日16:30之前送达或传
真到公司。
    3.登记地点及授权委托书送达地点:长沙高新开发区环联路108号岱勒新材
    4.登记和表决时提交文件的要求:
    (1)自然人股东凭本人身份证、股票账户卡及持股凭证进行登记;受自然
人股东委托代理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须持委托代理人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详
见附件2)、委托人股票账户卡、持股凭证和身份证登记。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
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股东账户卡及持股凭证进行登记;由
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
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详
见附件2)、股东账户卡及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3)异地股东可以传真或信函的方式于上述时间登记(以2024年4月21日
16:30前到达本公司为准),不接受电话登记。信函邮寄地址:长沙高新开发区
环联路108号岱勒新材证券事务部(信函上请注明“参加2023年度股东大会”字样)
邮编:410205 传真:0731-84115848。
    5、其他
    (1)会议联系方式
    会务联系人:周家华
    电话号码:0731-89862900
    传真号码:0731-84115848
    电子邮箱:diat@dialine.cn
    (2)本次会议预计半天,与会股东或代理人所有费用自理。
    (3)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委托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前半小时
到会场,以便签到入场。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
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并对网络投票的相关事宜进行具体说明。
(参加网络投票时涉及具体操作需要说明的内容和格式详见附件1)
    五、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3、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长沙岱勒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4月18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
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网络
投票程序如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50700
    2、投票简称:岱勒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上市公司股东应当以其
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
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
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表二、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填报
           对候选人 A 投 X1 票                         X1 票
           对候选人 B 投 X2 票                         X2 票
                   …                                    …
                 合 计                   不超过该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
    各提案组下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①选举非独立董事(如表一提案5,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3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3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
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②选举监事(如表一提案10,采用差额选举,应选人数为2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
    股东可以在2位监事候选人中将其拥有的选举票数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
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所投人数不得超过2位。
    4. 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
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
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
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
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 、投票时间: 2024 年 4月 22日的交易时 间,即 9:15-9:25 , 9:30-11:30 和
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4月22日(现场会议召开当日)
9:15至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
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
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身份认证流程可登陆互联网投票
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陆http://wltp.cninfo.com.cn在
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长沙岱勒新材料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2 日召开的 2023 年度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本
公司)行使表决权。受托人有权依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对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
事项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本次股东大会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为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
束之时止。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指示如下:


                                                               同   反   弃
                                                  备注
提案                                                           意   对   权
                      提案名称
编码                                          该列打勾的栏目
                                                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
积投
票提
  案
         《关于公司 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1.00                                                √
         的议案》
         《关于公司 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
2.00                                                √
         议案》
         《关于公司 2023 年度财务审计报告的
3.00                                                √
         议案》
         《关于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4.00                                                √
         的议案》
         《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
5.00                                                √
         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
         《关于 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
6.00                                                √
         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 2024 年度向银行
7.00                                                √
         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关于公司 2024 年度董事薪酬或津贴
8.00                                                √
         方案的议案》
         《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
9.00                                                √
         案》
        《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办法>的议
10.00                                                      √
        案》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相关条款的议
11.00                                                      √
        案》
        《关于公司 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12.00                                                      √
        的议案》

13.00   《关于公司 2024 年度监事薪酬议案》                 √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14.00                                                      √
        小额快速融资相关事宜的议案》
    1、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指示,以在“同意”、“反对”、“弃权”下面的方框中打“√”为准,对
同一审议事项不得有两项或多项指示。如果委托人对某一审议事项的表决意见未作具体指示
或对同一审议事项有两项或多项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已的意思决定对该事项进行投票表
决。
    2、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为自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会议结束时。
    受托人(签字):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量:              股(实际持股数量以中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的股权登
记日下午收市时的数量为准)
    委托人持股性质: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签字盖章):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附注:1、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2、本授权委托的有效期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3、授权委托书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附件3:

                长沙岱勒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股东大会参会股东登记表


个人股东姓名/
法人股东名称
个人股东身份证号码/法人
股东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股东地址

股东账户号码

持股数量

是否本人参会

注:1、请用正楷字体填写完整的股东名称及地址(须与股东名册上所载的相同)。
   2、上述参会股东登记表的剪报、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