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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天宇股份: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2024-02-23  

证券代码:300702             证券简称:天宇股份         公告编号:2024-012


                      浙江天宇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天宇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
于 2024 年 2 月 21 日 15:45 在公司一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
本次会议通知于 2024 年 2 月 19 日以电话、电子邮件方式送达。会议应出席董事
7 人,实际出席人数 7 人,董事林洁女士、朱国荣先生,独立董事石锦娟女士、
张国昀先生、丁寒锋先生以通讯表决方式参加会议。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屠勇军先
生主持,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董事会秘书及监事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董事
会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董事就各项议案进行了审议、表决,形成决议如下:
    1、审议通过了《关于<浙江天宇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员工持股计划(草
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为了建立和完善劳动者与所有者的利益共享机制,进一步改善公司治理水
平,提高职工的凝聚力和公司竞争力,促进公司长期、持续、健康发展,充分调
动公司员工对公司的责任意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
国证券法》《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行
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浙江天宇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并结
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实施 2024 年员工持股计划并制定了《浙江天宇药业股
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
于巨潮资讯网刊登的相关公告。


                                    1/4
    本议案已经第五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
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5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获得通过。
    关联董事朱国荣先生、邓传亮先生回避表决。
    2、审议通过了《关于<浙江天宇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员工持股计划管
理办法>的议案》;
    为了规范公司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确保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有效落实,
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关于上市公司
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
制定了《浙江天宇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具体内
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刊登的相关公告。
    本议案已经第五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
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5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获得通过。
    关联董事朱国荣先生、邓传亮先生回避表决。
    3、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4 年员工持股
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
    为保证公司本次员工持股计划事宜的顺利进行,董事会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
董事会办理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有关事宜,具体授权事项如下:
    1、授权董事会及其下设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拟定和修改员工持股计划;
    2、授权董事会实施员工持股计划;
    3、授权董事会办理员工持股计划的变更和终止,包括但不限于按照员工持
股计划的约定取消计划持有人的资格、提前终止员工持股计划;
    4、授权董事会对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延长和提前终止作出决定;
    5、员工持股计划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若在实施期限内相关法律、法规、
政策发生变化的,授权董事会按照新的法律、法规、政策对员工持股计划作出相
应调整;若在实施过程中,因公司股票敏感期等情况,导致本员工持股计划无法
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公司股票购买的,授权公司董事会延长本员工持股计划购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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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期;
    6、授权董事会对员工持股计划在存续期内参与公司配股等再融资事宜作出
决定;
    7、授权董事会拟定、签署与员工持股计划相关协议文件;
    8、授权董事会负责与实施本持股计划有关的激励基金的提取和具体实施方
案;
    9、授权董事会办理员工持股计划所需的其他必要事宜,但有关文件明确规
定需由股东大会行使的权利除外。
    上述授权自公司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至员工持股计划终止之日内有效。上述
授权事项,除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章、规范性文件、员工持股计划或
《公司章程》有明确规定需由董事会决议通过的事项外,其他事项可由董事长或
其授权的适当人士代表董事会直接行使。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5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获得通过。
    关联董事朱国荣先生、邓传亮先生回避表决。
       4、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
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董事会同意公司对《公司章程》中部分条
款进行修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刊登的相关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7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获得通过。
       5、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刊登的《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7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获得通过。
       6、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公司于 2024 年 3 月 11 日召开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详见公司
同日于巨潮资讯网上刊登的《关于召开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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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表决结果:同意:7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获得通过。



二、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天宇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二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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