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灿光电: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聚灿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2024-08-19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聚灿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或“保荐人”)作为聚灿光
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聚灿光电”或“公司”)2022 年创业板向特定
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的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
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
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对聚灿光电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
补充流动资金进行了核查,核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聚灿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
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43 号)同意,聚灿光电向特定对象
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118,000,000 股,每股发行价格为 9.20 元,募集资金
总额 1,085,600,000.00 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 1,081,550,174.72
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 2023 年 8 月 15 日划转至公司为本次发行所开立的募集资
金专项存储账户中,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
达 公 司 账 户 情 况 进 行 了 审 验 , 并 于 2023 年 8 月 15 日 出 具 了 容 诚 验 字
[2023]215Z0042 号《验资报告》。公司已将上述募集资金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
户,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和《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根据公司《创业板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说明书》以及《关于变更部
分募集资金用途及新增募投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8)的相关内容,本
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投资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项目总投资额 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Mini/Micro LED 芯片研发及制造扩建项目 155,000.00 28,155.02
年产 240 万片红黄光外延片、芯片项目 105,000.00 8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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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项目总投资额 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合计 260,000.00 108,155.02
注:公司于 2024 年 3 月 5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2024
年 3 月 21 日召开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及新增募投项目
的议案》,同意公司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Mini/Micro LED 芯片研发及制造扩建项目”的部分募集资金
(共计 80,000.00 万元)用途,用于新项目“年产 240 万片红黄光外延片、芯片项目”的实施。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暂时闲置情况
截至 2024 年 6 月 30 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拟投入募集 已使用募集 尚未使用的募
项目名称
资金金额 资金金额 集资金余额
Mini/Micro LED 芯片研发
28,155.02 3,491.38 24,663.64
及制造扩建项目
年产 240 万片红黄光外延
80,000.00 8,943.59 71,056.41
片、芯片项目
合计 108,155.02 12,434.97 95,720.05
截至 2024 年 6 月 30 日,公司募投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具体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7 月 31 日披露于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的《2024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
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4-064)。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
际建设进度,现阶段募集资金在短期内将出现部分闲置的情况。在不影响募集资
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的募集资金暂时
补充流动资金,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
三、前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公司于 2023 年 8 月 21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三届监
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人民币 1.00 亿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
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刊载于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公告号:2023-046)。
截至 2024 年 7 月 17 日,公司已将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 1.00 亿元
归还至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
之日起未超过 12 个月。公司已将上述募集资金的归还情况通知保荐机构及保荐
代表人。至此,公司本次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已全部偿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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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具体计划
(一)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及期限
为进一步保障公司整体生产运营,充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
本,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不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
实施的前提下,聚灿宿迁拟使用 2.00 亿元闲置募集资金额度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上述募集资金的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十二个月,聚灿宿迁
将在到期前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二)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合理性和必要性
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需要一定周期,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
现阶段部分募集资金在短期内出现暂时闲置的情况。
公司主营业务为化合物半导体材料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业务,主要产品为
GaN 基高亮度 LED 外延片、芯片,所处行业属于资本密集型和技术密集型行业,
在研发、采购、生产和销售等环节均存在大量流动资金需求。
随着经营规模的快速增长,公司及子公司聚灿宿迁的日常营运资金需求进一
步凸显。为了缓解日常经营中流动资金的需求压力,确保主营业务快速发展,同
时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聚灿宿迁拟使用 2.00 亿元闲置募集
资金额度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投入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活动,该部分
资金不得直接或间接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债等
的交易。
五、审议程序及相关意见
(一)董事会意见
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在不影响正常经营的情况下,聚灿宿迁使用 2.00
亿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投入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活
动,该部分资金不得直接或间接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
可转债等的交易。上述募集资金的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十
二个月,聚灿宿迁将在到期前归还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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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投资计
划、确保不影响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
金,有利于提高闲置资金的使用效率,缓解公司日常经营中的流动资金需求压力,
强化公司抗风险能力,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同意在不影响正常经营的情况下,聚灿宿迁使用 2.00 亿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
充流动资金。
六、保荐人核查意见
经核查,中信证券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上述事项符
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综上,本保荐人对聚灿光电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
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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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页无正文,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聚灿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
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林 琳 张 迪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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