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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怡达股份: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2024-12-18  

证券代码:300721          证券简称: 怡达股份           公告编号:2024-070



                    江苏怡达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怡达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
议于 2024 年 12 月 18 日下午 15:30 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方式召开,会议
通知已于 2024 年 12 月 13 日向全体董事发出。本次会议由董事刘准主持,本次
会议应出席会议的董事为 7 人,实际出席会议董事 7 人。公司监事会成员和高级
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中有关董
事会召开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并通过投票表决的方式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经审议,选举刘准先生(简历见附件)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自
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届满日止,任期三年。
    经表决,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获表决通过。



    (二)《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经审议,同意聘任刘准先生(简历见附件)为公司总经理,任期自本次会议
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届满日止,任期三年。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同意。
    经表决,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获表决通过。

                                    1
    (三)《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经公司总经理提名,董事会同意聘任下列人员为公司副总经理(简历见附件),
任期自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届满日止,任期三年。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同意。
   表决情况如下:
   1、聘任刘丰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
   经表决,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获表决通过。


   2、聘任吴逊女士为公司副总经理
   经表决,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获表决通过。


   3、聘任胥刚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
   经表决,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获表决通过。


   4、聘任冷翔英女士为公司副总经理
   经表决,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获表决通过。


   5、聘任胡文林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
   经表决,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获表决通过。


   6、聘任刘猛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
   经表决,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获表决通过。


   7、聘任刘涌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
   经表决,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获表决通过。


   8、聘任李迎俊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
   经表决,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获表决通过。




                                   2
    9、聘任吴建磊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
    经表决,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获表决通过。



    (四)《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

    经审议,同意聘任孙银芬女士(简历见附件)为公司财务总监,任期自本次
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届满日止,任期三年。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和提名委员会审议同意。
    经表决,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获表决通过。



    (五)《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经审议,同意聘任刘丰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自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之
日起至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届满日止,任期三年。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同意。
    经表决,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获表决通过。



    (六)《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经审议,同意聘任孙洁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自本次会议审议通过
之日起至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届满日止,任期三年。
    经表决,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获表决通过。



    (七)《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议案》

    为规范董事会工作,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
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选举第五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第五届董事会审计
委员会、第五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五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四个专门委
员会的具体成员,任期自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届满日止,
任期三年。
    1、第五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

                                    3
   委员:刘准、陈强、刘丰
   主任委员:刘准


   2、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委员:孙涛、赵静珍、卞钱忠
   主任委员:孙涛


   3、第五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委员:陈强、刘准、卞钱忠
   主任委员:陈强


   4、第五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委员:卞钱忠、孙涛、孙银芬
   主任委员:卞钱忠
   经表决,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获表决通过。



三、备查文件

   1.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2.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3.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江苏怡达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12 月 18 日




                                   4
附件:第五届董事会相关候选人简历
1、刘准
    男,1961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高级经济师。中专学历,
商业企业管理专业。2001 年参加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企业管理专业研究生课程班学
习,按教学计划完成学业,达到硕士研究生同等学力水平。1987 年 9 月至 1996
年 9 月,任张家港市百货总公司经营部经理;1996 年 10 月至 2012 年 7 月,任怡
达有限副董事长兼任副总经理,总经理;2012 年 8 月至 2014 年 8 月任怡达股份
副董事长兼任总经理;2014 年 9 月至今,任怡达股份董事长兼总经理。
    截至公告日,刘准先生持有公司 20.80%的股份,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
人。公司 5%以上股份股东沈桂秀为其母亲;公司 5%以上股份股东刘昭玄为其侄
女;非独立董事候选人赵静珍为其妻子;高级管理人员刘涌为其女婿。除此以外,
与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
关联关系。从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
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第 3.2.3 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存在作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公
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2、孙银芬
    女,1978 年 1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级会计师,专科学
历,财务管理专业。2009 年参加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会计学专业研究生课程进
修班,并获得证书。1999 年 8 月至 2012 年 7 月,任怡达有限副总会计师兼主办
会计,总会计师;2012 年 8 月至今,任怡达股份董事兼财务总监。
    截至公告日,孙银芬女士持有公司 0.14%的股份,与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
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从未受过中国
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3 条所规定的情形,
不存在作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
相关规定。




                                     5
3、刘丰
    男,1975 年 3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工程师,本科学历,
工商管理专业。1996 年 11 月至 2012 年 7 月,任怡达有限车间主任、生产技术
部长、副总经理;2006 年 5 月至 2017 年 5 月,任珠海怡达总经理;2012 年 8
月至今,任怡达股份副总经理;2017 年 5 月至今,任泰兴怡达总经理。
    截至公告日,刘丰先生持有公司 0.1774%的股份,与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
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从未受过中
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3 条所规定的
情形,不存在作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
程》的相关规定。


4、吴逊
    女,1972 年 7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注册安全工程师,本
科学历,化学工程与工艺专业。1996 年 11 月至 2012 年 7 月,任怡达有限车间主
任,生产部部长,生产副总经理;2012 年 8 月至 2016 年 2 月,任怡达股份生产
副总经理;2016 年 2 月至今,任怡达股份副总经理、江阴工厂总经理。
    截至公告日,吴逊女士持有公司 0.0709%的股份,通过持有无锡神怡投资企
业(有限合伙)40 万元合伙份额,间接持有公司 0.0577%股份。与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从未
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3 条所
规定的情形,不存在作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及《公
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5、胥刚
    男,1973 年 11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行政管理专
业。1996 年 8 月至 2011 年 10 月,任怡达有限广州办事处业务员、重庆办事处主
任、广州分公司经理;2012 年 8 月至今,任珠海怡达副总经理、常务副总经理,


                                    6
总经理,运行总监;2021 年 7 月至今,任珠海仓储运行总监;2018 年 4 月至今,
任怡达股份副总经理。
    截至公告日,胥刚先生持有公司 0.0633%的股份,通过持有无锡神怡投资企
业(有限合伙)24 万元合伙份额,间接持有公司 0.0346%股份。与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从未
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3 条所
规定的情形,不存在作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及《公
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6、冷翔英
    女,1977 年 1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企业管理
专业。1995 年 9 月至 2003 年 4 月,在澄西中心卫生院任职;2003 年 5 月至 2018
年 2 月,任怡达有限、怡达股份销售部副总经理;2018 年 2 月至今,任怡达股份
销售部常务副总经理、销售部总经理;2020 年 3 月至今,任怡达股份副总经理。
    截至公告日,冷翔英女士持有公司 0.0104%的股份,冷翔英女士通过持有无
锡神怡投资企业(有限合伙)24 万元合伙份额,间接持有公司 0.0346%股份。与
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
联关系。从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第 3.2.3 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存在作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公
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7、胡文林
    男,1976 年 10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化学工
程与工艺专业。1999 年 3 月至 2005 年 9 月,任怡达有限副主任;2005 年 10 月至
2007 年 9 月,任珠海怡达副总工程师;2007 年 10 月至 2023 年 1 月任吉林怡达副
总经理、总经理;2020 年 3 月至今,任怡达股份副总经理;2023 年 2 月至今任泰
兴怡达常务副总经理兼生产部长。


                                     7
    截至公告日,胡文林先生持有公司 0.0104%的股份,胡文林先生通过持有无
锡神怡投资企业(有限合伙)40 万元合伙份额,间接持有公司 0.0577%股份。与
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
联关系。从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第 3.2.3 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存在作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公
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8、刘猛
    男,1981 年 5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林产化工
技术专业。2007 年至 2011 年,任吉林怡达醚车间操作工、班长。2011 年至今,
任珠海怡达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总经理;2021 年 10 月至今,任怡达股份副
总经理。
    截至公告日,刘猛先生持有公司 0.0329%的股份。与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
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从未受过中国
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3 条所规定的情
形,不存在作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
的相关规定。


9、刘涌
    男,1986 年 7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研究生学历,材料学
专业。2012 年 7 月至 2016 年 10 月,任江南石墨烯研究院研究员;2016 年 11 月
至今,任怡达股份研发部长、副总经理;2023 年 2 月至今任怡达股份副总经理。
    截至公告日,刘涌先生持有公司 0.0401%的股份。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
东、董事长兼总经理刘准先生为其岳父;非独立董事候选人赵静珍为其岳母。从
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3 条
所规定的情形,不存在作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及


                                     8
《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10、李迎俊
    男,1977 年 3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化学工程
与工艺专业。1999 年 6 月-2006 年 5 月,任中国人民解放军五七零四工厂油化分
厂段长;2006 年 5 月-2007 年 9 月,任香港新实业国际集团(吉林)山梨酸有限
公司班长;2009 年 7 月至今,任吉林怡达安保部部长、副总经理、总经理;2023
年 2 月至今任怡达股份副总经理。
    截至公告日,李迎俊先生持有公司 0.0215%的股份。与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
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从未受过中
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3 条所规定的
情形,不存在作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
程》的相关规定。


10、吴建磊
    男,1983 年 4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高级工程师,本科学
历,生物工程专业。2007 年 7 月至 2010 年 6 月,任怡达有限操作工、醇醚研发
组长;2010 年 7 月至 2011 年 11 月,任珠海怡达工程部技术员;2017 年 1 月至 2020
年 10 月,任吉林怡达催化剂车间主任;2011 年 12 月至今,任怡达股份研发二部
部长、研发总工程师;
    截至公告日,吴建磊通过持有无锡神怡投资企业(有限合伙)6.4 万元合伙份
额,间接持有公司 0.0092%股份。与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
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从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
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3 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存在作为失信
被执行人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12、孙洁


                                       9
    女,1985 年 7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2008 年 7
月至今任怡达股份法务部部长、证券副总经理。




                                   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