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达电子:关于收购控股子公司少数股东权益暨关联交易的公告2024-11-18
证券代码:300726 证券简称:宏达电子 公告编号:2024-052
株洲宏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购控股子公司少数股东权益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株洲宏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宏达电子”)于 2024 年 11
月 18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收购控股子公司少数股东权益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
下:
一、关联交易概述
株洲宏达磁电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宏达磁电”)为公司控股子公司,
现公司决定以人民币 428.3205 万元的价格受让宏达磁电少数股东之一梁雪飞女
士持有的 2.57%股权,其他少数股东放弃优先购买权,其中其他少数股东之一的
胥迁均先生为公司董事、副总经理,为公司关联自然人,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交
易与关联交易》的规定,胥迁均先生本次放弃优先购买权构成关联交易。基于本
次关联交易的类型以及金额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无需提交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株洲华毅微波技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毅微波”)为公司控股子公
司,现公司决定以人民币 43.74 万元的价格受让华毅微波少数股东之一梁雪飞女
士持有的 3%股权,其他少数股东放弃优先购买权,其中其他少数股东之一的胥
迁均先生为公司董事、副总经理,为公司关联自然人,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交易
与关联交易》的规定,胥迁均先生本次放弃优先购买权构成关联交易。基于本次
关联交易的类型以及金额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无需提交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二、关联方的基本情况
胥迁均,男,中国国籍,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宏达磁电和华毅微波少数
股东之一。胥迁均先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一)株洲宏达磁电科技有限公司
1、公司名称:株洲宏达磁电科技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302020925806705
3、成立时间:2014 年 2 月 12 日
4、注册资本:330 万元
5、法定代表人:徐勇
6、住所:湖南省株洲市天元区规划五区渌江路 2 号
7、经营范围:电子专用材料研发;电子元器件制造;变压器、整流器和电
感器制造;磁性材料生产;磁性材料销售;电子元器件批发;电子元器件零售;
其他电子器件制造;电池销售;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销售。(除依法须经
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8、本次交易前后宏达磁电股权结构变化如下:
本次交易前 本次交易后
序
股东名称 认缴出资额 持股比例 认缴出资额 持股比例
号
(万元) (%) (万元) (%)
1 宏达电子 166.47 50.4455% 174.96 53.0182%
2 徐勇 95.16 28.8364% 95.16 28.8364%
共青城伊可思投资中心
3 30 9.0909% 30 9.0909%
(有限合伙)
4 梁雪飞 8.49 2.5727% - -
5 王俊其 4.98 1.5091% 4.98 1.5091%
6 胥迁均 4.98 1.5091% 4.98 1.5091%
7 张洪伟 4.98 1.5091% 4.98 1.5091%
8 陈思铭 4.98 1.5091% 4.98 1.5091%
9 钟颖 4.98 1.5091% 4.98 1.5091%
10 刘源 4.98 1.5091% 4.98 1.5091%
合计 330 100% 330 100%
9、宏达磁电最近一期的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4年9月30日
资产总额 17,954.97
负债总额 1307.20
所有者权益 16,647.77
资产负债率 7.28%
营业收入 6,788.25
利润总额 4,108.61
净利润 3,574.61
注:上述财务数据为公司财务部门核算未经审计。
(二)株洲华毅微波技术科技有限公司
1、公司名称:株洲华毅微波技术科技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30200355542976P
3、成立时间:2015 年 9 月 7 日
4、注册资本:300 万元
5、法定代表人:郝春雨
6、住所:湖南省株洲市天元区湘芸路 2588 号天易科技自主创业园一期 K2
地块 3 号厂房 301 号
7、经营范围:微波环行器、隔离器、功分器、耦合器等无源器件的开发、
生产和销售。(依法需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8、本次交易前后华毅微波股权结构变化如下:
本次交易前 本次交易后
序
股东名称 认缴出资额 持股比例 认缴出资额 持股比例
号
(万元) (%) (万元) (%)
1 宏达电子 172 57.3333% 181 60.3333%
2 郝春雨 71 23.6667% 71 23.6667%
3 黄豹 15 5% 15 5%
4 樊志 15 5% 15 5%
5 胥迁均 9 3% 9 3%
6 梁雪飞 9 3% - -
7 罗哲俊 9 3% 9 3%
合计 300 100% 300 100%
9、华毅微波最近一期的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4年9月30日
资产总额 2,216.07
负债总额 758.99
所有者权益 1,457.08
资产负债率 34.25%
营业收入 957.62
利润总额 -221.34
净利润 -208.71
注:上述财务数据为公司财务部门核算未经审计。
四、交易的定价政策及依据
上述交易是经交易各方遵循客观公正、平等自愿、价格公允的原则,经双方
友好协商确定,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有失公允或损害公司利益的
情形。
五、 关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株洲宏达磁电科技有限公司
转让方:梁雪飞(甲方)
受让方:株洲宏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乙方)
本次交易双方经协商一致,甲方同意将其持有的株洲宏达磁电科技有限公司
的全部股权,即宏达磁电注册资本的 2.57%(认缴出资额人民币 8.49 万元,实缴
出资额人民币 8.49 万元)以人民币 428.3205 万元全部转让给乙方;乙方表示同
意受让。本次股权转让中涉及的印花税由甲、乙双方按国家规定承担,个人所得
税由甲方承担。
(二)株洲华毅微波技术科技有限公司
转让方:梁雪飞(甲方)
受让方:株洲宏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乙方)
本次交易双方经协商一致,甲方同意将其持有的株洲华毅微波技术科技有限
公司的全部股权,即华毅微波注册资本的 3%(认缴出资额人民币 9 万元,实缴
出资额人民币 9 万元)以人民币 43.74 万元全部转让给乙方;乙方表示同意受
让。本次股权转让中涉及的印花税由甲、乙双方按国家规定承担,个人所得税由
甲方承担。
六、 交易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关联交易是公司业务发展的正常需求,是合理且必要的,为了合理进行
资源配置,实现互利共赢。
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本着公平、合理的原则,采用市场价确定交
易价格,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相对于关联方在业务、人员、财务、资产、机构等方面独立,关联交易
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构成影响,公司主要业务也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
依赖。
七、本年初至披露日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本年初至本公告日,公司与上述关联人未进行过关联交易。
八、决策程序
1、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核意见
经审阅《关于收购控股子公司少数股东权益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及相关资料,
我们认为公司前述关联交易的价格是按照市场公允价格定价,遵循市场规律、按
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确定的,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和其他方利益的情形。
基于上述,我们同意将《关于收购控股子公司少数股东权益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
2、董事会审议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及价格的确定符合市场化、公允化的
原则,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不
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合法利益的情形;关联董事胥迁均先生回避表决。
3、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关于收购控股子公司少数股东权益暨关联交易的审议
程序合法、依据充分;此次关联交易事项及价格的确定符合市场化、公允化的原
则,不会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
九、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一次专门会议审核意见;
3、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株洲宏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 年 11 月 1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