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743 证券简称:天地数码 公告编号:2024-049 杭州天地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注销公司 2020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 部分第二个行权期满未行权股票期权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杭州天地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7 月 8 日 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注销公司 2020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行权期 满未行权股票期权的议案》。根据《2020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 案)》及相关规定,同意公司注销 2020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 授予部分第二个行权期满未行权的股票期权 40,589 份,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2020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20 年 4 月 24 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2020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公司<2020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 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 司独立董事就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2、2020 年 4 月 24 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2020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公司<2020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 案》、《关于核实公司<2020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 议案》。 1 3、2020 年 4 月 27 日至 2020 年 5 月 8 日,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 单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限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 异议。2020 年 5 月 12 日,公司披露了《监事会关于 2020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及公示情况说明》。 4、2020 年 5 月 18 日,公司召开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公司<2020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 于公司<2020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并披露了 《关于 2020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 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5、2020 年 5 月 25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 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0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 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 股票的议案》。以 2020 年 5 月 25 日为首次授予日,向符合授予条件的 101 名激 励对象授予 73.09 万份股票期权和 73.09 万股限制性股票。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 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首次授予日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 实意见。 6、2020 年 6 月 10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 2020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股票期权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关于 2020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完成了首期股票期权和限制性股票 的授予登记工作,确定限制性股票上市日为 2020 年 6 月 12 日。 7、2021 年 5 月 13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 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 2020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预留权益>的议案》,以 2021 年 5 月 13 日为预留权益授予日,向符 合授予条件的 7 名激励对象授予 9.22 万份股票期权和 9.22 万股限制性股票。公 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本次预留部分授予激励对象名 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2 8、2021 年 5 月 19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 2020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预留权益失效的公告》,自激励计划经公司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已超过 12 个月,因此公司预留权益中未明确激励对象的 25,300 份股票期权和 25,300 股限制性股票失效。 9、2021 年 6 月 1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 2020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之股票期权预留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关于 2020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之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完成了预留股票期权 和限制性股票的授予登记工作,确定限制性股票上市日期为 2021 年 6 月 3 日。 10、2021 年 7 月 28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 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 2020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股票期权行权价格及数量、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及数量的议案》、《关于注销部 分股票期权和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对本次股票期权行权价格 及数量、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及数量进行调整。 同时,因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 5 名原激励对象已离职不具备激励对 象的资格,公司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 175,653 份,回购注销其已 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175,653 股;因公司 2020 年业绩未达到首次 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的业绩 考核目标,公司注销 96 名激励对象(不含离职人员)已获授但不满足行权条件 的股票期权共计 169,481 份,回购注销 96 名激励对象(不含离职人员)已获授 但不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限制性股票共计 169,481 股。本次注销的股票期权数量 合计为 345,134 份,本次回购并注销的限制性股票合计为 345,134 股,回购总额 为 1,931,232 元加上相应银行同期定期存款利息之和。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 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11、2021 年 8 月 13 日,公司召开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和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并在报纸上刊登 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资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12、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公司于 2021 年 8 月 18 日完成 2020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及 3 数量调整。本次调整后公司首次授予股票期权数量由 73.09 万份最终调整为 102.2987 万份,首次授予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由 16.67 元/份最终调整为 11.554 元/份;预留授予股票期权数量由 9.22 万份最终调整为 12.9045 万份,预留授予 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由 14.68 元/份最终调整为 10.274 元/份。 13、2021 年 11 月 23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部分股票期权注销完成的公告》, 公司 2020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合计 345,134 份注销事宜已于 2021 年 11 月 22 日办理完成。 14、2021 年 12 月 14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 的公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已办理完成公司 2020 年 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 345,134 股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 本 次 限 制 性 股 票 回 购 注 销 完 成 后 , 公 司 总 股 本 由 138,535,260 股 变 更 为 138,190,126 股。 15、2022 年 4 月 22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三届监 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和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 股票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0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 分第二个行权/解除限售期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0 年股票期权与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解除限售期条件成就的议案》,因 公司本次激励计划 4 名原激励对象已离职不具备激励对象的资格,公司注销其已 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 25,249 份,回购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 制性股票 25,249 股。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16、2022 年 5 月 17 日,公司召开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和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17、2022 年 6 月 14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部分股票期权注销完成的公告》, 离职的 4 名原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合计 25,249 份注销事宜已 于 2022 年 6 月 13 日办理完成。 18、2022 年 6 月 21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暨 不调整可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已 4 办理完成 4 名离职原激励对象的 25,249 股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 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 138,190,126 股变更为 138,164,877 股。 19、2022 年 7 月 1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 2020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关于 2020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 售股份上市流通日为 2022 年 7 月 5 日,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332,903 股;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日为 2022 年 7 月 5 日,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57,946 股。 20、2022 年 7 月 7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 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0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股票期权行权价格及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议案》,同意对本次股票期权行权价 格及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进行调整,并披露了《关于调整 2020 年股票期权与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及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公告》。 21、2022 年 7 月 21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 2020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自主行权的提示性公告》、《关于 2020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自主行权的 提示性公告》,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行权期自主行权期限自 2022 年 7 月 22 日起 至 2023 年 6 月 9 日止,可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为 332,903 份,行权价格为 11.404 元/份;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自主行权期限自 2022 年 7 月 22 日起至 2023 年 5 月 31 日止,可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为 57,946 份,行权价格为 10.124 元/ 份。 22、2023 年 4 月 21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 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和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 议案》、《关于公司 2020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 个行权/解除限售期条件成就的议案》和《关于公司 2020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行权/解除限售期条件成就的议案》。因公司本 次激励计划 5 名原激励对象已离职或退休不具备激励对象的资格,公司注销其已 5 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 12,680 份,回购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 制性股票 12,680 股。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23、2023 年 5 月 16 日,公司召开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和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24、2023 年 6 月 7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 2020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日为 2023 年 6 月 12 日, 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55,844 股。 25、2023 年 6 月 13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 2020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日为 2023 年 6 月 16 日, 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322,277 股。 26、2023 年 6 月 16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部分股票期权注销完成的公告》, 离职或退休的 5 名原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合计 12,680 份注销 事宜已于 2023 年 6 月 16 日办理完成。 27、2023 年 6 月 20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 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公司 2020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行权期满未行权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注销公司 2020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满未行权股票期 权的议案》。同意注销公司 2020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 分第二个行权期已届满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 55,110 份,2020 年股票期权与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已届满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 27,853 份。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28、2023 年 6 月 22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暨 不调整可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已 办理完成 5 名已离职或退休原激励对象的 12,680 股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因 6 公司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处于转股期,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 本变更为 138,465,939 股。 29、2023 年 6 月 28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 2020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行权期满未行权股票期权注销完成的公告》,公司 2020 年股票期权与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行权期已届满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 55,110 份、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已届满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 27,853 份 注销事宜已于 2023 年 6 月 28 日办理完成。 30、2023 年 7 月 27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 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0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 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议案》,因公司实施了 2022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根据公司 《2020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公司对 2020 年股 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进行调整。 31、2023 年 8 月 18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 2020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三个行权期自主行权的提示性公告》、《关于 2020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自主行权的 提示性公告》。2020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符合可行 权的激励对象共 89 名,可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为 322,277 份,行权价格为 11.154 元/份,行权期限自 2023 年 8 月 21 日起至 2024 年 6 月 7 日止;预留授予部分符 合可行权的激励对象共 5 名,可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为 55,843 份,行权价格为 9.874 元/份,行权期限自 2023 年 8 月 21 日起至 2024 年 5 月 31 日止。 32、2024 年 7 月 8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四届监事 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公司 2020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行权期满未行权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注销公司 2020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行权期满未行权股 票期权的议案》。同意公司注销 2020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 予部分第三个行权期已届满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 92,743 份,2020 年股票期权 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行权期已届满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 权 40,589 份。 7 二、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情况 根据公司《2020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中的规定: “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为自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24 个月后的 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36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行权有效期届满激励对象未行权的股票期权不得行权,由公司注销。股票 期权行权条件未成就时,相关权益不得递延至下期。” 综上所述,公司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行权期自主行权期限自 2023 年 8 月 21 日起至 2024 年 5 月 31 日止,可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为 55,843 份。公司本次将 注销 2020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行权期已届满 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 40,589 份。 三、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事项,不会影响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不会对公司的财 务状况和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勤勉尽责。 四、监事会意见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本次注销公司 2020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行权期已届满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事项符合相关法律 法规及公司《2020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的相关规定, 注销事项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 公司的经营情况产生重大影响,同意公司按照 2020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相关程序注销部分股票期权。 五、律师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公司已履行本次 注销于现阶段应当履行的程序。本次注销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 性文件以及《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8 3、《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杭州天地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 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期权注销相关事宜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杭州天地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7 月 8 日 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