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743 证券简称:天地数码 公告编号:2024-068 杭州天地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2、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况; 3、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况; 4、本次股东大会不存在增加临时提案提交表决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会议召开情况 1. 会议召开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2024年10月8日(星期二)14:00 (2)网络投票日期和时间:2024年10月8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 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10月8日9:15—9:25,9:30—11:30和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 10月8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 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杭州市临平区康信路600号公司会议室。 3. 会议召开方式: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 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 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韩琼先生。 1 6. 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 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 司章程》等规定。 (二) 会议出席情况 1. 股东出席的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56人,代表股份32,596,243股,占 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1.7286%(指扣除截至股权登记日公司回购专用证 券账户内股份后的总股本150,015,438股,下同)。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及 股东代理人8人,代表股份31,553,881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1.0338%,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48人,代表股份1,042,362股,占 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948%。 2. 中小股东出席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49人,代表股份1,067,993股,占上市公司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119%。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1人,代表股份 25,631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71%,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48人,代表股份1,042,362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948%。 3.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上海市锦天城律 师事务所张灵芝、毛卫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 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本次参与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的关联股东回避表决。 总表决结果:同意32,186,394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99.9140%;反对25,109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79%; 弃权2,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 2 决权股份总数的0.0081%。 中小股东投票表决结果:同意1,040,284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4055%;反对25,109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510%;弃权2,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0股), 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434%。 本议案获得通过。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 本次参与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的关联股东回避表决。 总表决结果:同意32,184,494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99.9081%;反对25,109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79%; 弃权4,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3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0.0140%。 中小股东投票表决结果:同意1,038,384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2276%;反对25,109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510%;弃权4,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300股), 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214%。 本议案获得通过。 (三)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2024年员工持 股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本次参与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的关联股东回避表决。 总表决结果:同意32,185,494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99.9112%;反对25,709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98%; 弃权2,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3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0.0090%。 中小股东投票表决结果:同意1,039,384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3212%;反对25,709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 3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4072%;弃权2,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300股), 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715%。 本议案获得通过。 (四)审议通过《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总表决结果:同意32,575,834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99.9374%;反对16,509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06%; 弃权3,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3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0.0120%。 中小股东投票表决结果:同意1,047,584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0890%;反对16,509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458%;弃权3,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300股), 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652%。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已获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律师见证本次会议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该法律意见 书认为: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 会议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等,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 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 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杭州天地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 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4 特此公告。 杭州天地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10月8日 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