锐科激光:关于向关联方租赁厂房的公告2024-04-02
证券代码:300747 证券简称:锐科激光 公告编号:2024-012
武汉锐科光纤激光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关联方租赁厂房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1.根据武汉锐科光纤激光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发展规划,
和生产经营需要,公司及子公司武汉睿芯特种光纤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睿
芯公司”)计划向武汉光谷航天三江激光产业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激
光研究院”)租赁厂房用于公司研发办公、生产制造等事项。公司拟向激光研究
院租赁 1#新型厂房 5 层(面积 1690.32 ㎡),租赁期限为 2024 年 1 月 1 日至 2024
年 6 月 30 日,租赁 2#厂房 1 层、2 层区域(面积 4206.8 ㎡)、3#芯片厂房 2
层东侧、3 层东侧部分区域(面积 4102.65 ㎡),租赁期限均为 2024 年 1 月 1
日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2024 年公司预计向激光研究院支付厂房租金约为 502.35
万元,支付厂房水电、物业费约为 466.46 万元。
睿芯公司拟向激光研究院租赁 2#厂房 1-2 楼区域和 4#气源站(面积共
5227.34 ㎡)、1#厂房 14 层(面积 1690.32 ㎡)、1#厂房 15 层(面积 1690.32
㎡),租赁期限均为 2024 年 1 月 1 日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2024 年睿芯公司
预计向激光研究院支付厂房租金约为 538.7 万元,支付厂房水电、物业费约为
709 万元。
2. 关联关系说明:激光研究院是控股股东中国航天三江集团有限公司的控
股子公司,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 7.2.3 条规定的关联
关系情形,故本次租赁事项构成关联交易。
3. 表决情况:公司于 2024 年 3 月 31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
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2 票回避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关
联方租赁厂房的议案》,同意向关联方租赁厂房。关联董事周青锋先生、樊京辉
先生回避表决。
4. 包含本次关联租赁事项后,公司在连续 12 个月内与同一关联人发生的关
联交易成交金额累计达到公司 2023 年经审计净资产的 0.5%,因此,根据《公司
1
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关联交易事项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此项交易在董事
会审批权限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1.武汉光谷航天三江激光产业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
统一信用代码:91420100303553761T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设立时间:2014 年 9 月 5 日
注册地址: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科技三路 99 号(自贸区武汉片区)
法定代表人:吴 明
注册资本:75,000 万元人民币
主要股东:中国航天三江集团有限公司(持股 69.33%)
实际控制人:中国航天科工集团有限公司
经营范围:激光产业技术开发、技术转移转化、技术服务、技术咨询;激光
产品、机电一体化设备、信息激光设备的开发、生产、批发兼零售;科技企业孵
化服务;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不含国家禁止或限制进出口的
货物及技术)。(依法须经审批的项目,经相关部门审批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业务最近三年发展状况:激光研究院近三年业务未发生重大变化,主营
业务经营情况和发展状况平稳。
2023 年度主要财务数据(未经审计):总资产 186,777.66 万元,净资产
120,702.63 万元;主营业务收入 37,211.43 万元,净利润-1,741.2 万元。
与公司的关联关系:激光研究院系公司控股股东中国航天三江集团有限公司
控股子公司,该关联人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7.2.3 条规
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履约能力:激光研究院成立以来依法存续,经营及财务状况正常,具备履约
能力。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1.租赁厂房所在地: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科技三路 99 号武汉光谷激
光科技园内。
2.类别:固定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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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权属:租赁的厂房不存在抵押、质押或者其他第三人权利、不涉及重大争
议、诉讼或仲裁事项、不存在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等。
四、关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1.根据公司生产经营需要,公司租赁激光科技园 1#新型厂房 5 层,建筑面
积为 1690.32 平方米,拟由 2024 年 1 月 1 日租赁至 2024 年 6 月 30 日,租金预
计为 50.71 万元,物业费为 6.59 万元;租赁激光科技园 2#厂房 1、2 层,总计
租赁区域面积为 4,206.8 平方米,拟由 2024 年 1 月 1 日租赁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租金预计为 230.10 万元,物业费为 22.72 万元;租赁激光科技园 3#芯片厂
房 2 层东、3 层东侧区域,建筑面积为 4,102.65 平方米,拟由 2024 年 1 月 1 日
租赁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租金为 221.54 万元,物业费为 22.15 万元。
上述公司租赁标的 2024 年租金预计为 502.35 万元,物业费预计为 51.46
万元、水电费预计为 415 万元,合计 968.81 万元。
2.为满足子公司睿芯公司的生产经营所需,睿芯公司需向激光研究院租赁厂
房作为研发、生产、办公及气源站使用,租赁激光科技园 2#厂房 1-2 楼区域和 4
#气源站(面积共 5227.34 ㎡),租赁期限为 2024 年 1 月 1 日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租金预计为 335.9 万元,物业费为 29 万元;租赁 1#厂房 14 层(面积 1690.32
㎡),租赁期限为 2024 年 1 月 1 日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租金(含物业费)预
计 101.4 万元;租赁激光科技园内 1#厂房 15 层(面积 1690.32 ㎡)、租赁期限
为 2024 年 1 月 1 日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租金(含物业费)预计 101.4 万元。
上述睿芯公司租赁标的 2024 年租金预计为 538.7 万元,物业费、水电费预
计为 709 万元,合计 1,247.7 万元。
五、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公司与睿芯公司向激光研究院租赁厂房事项 2024 年总的关联交易金额预计
为 2216.51 万元。此次交易的租赁价格参考同地段的市场公允价,经双方协商确
定,实行市场定价,本次交易不存在利用关联方关系损害上市公司利益行为,也
不存在损害公司合法利益及向关联方输送利益的情形。
六、本次关联交易不涉及其他安排
七、关联交易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3
公司及子公司本次向激光研究院租赁厂房是为满足经营发展需要。拟租赁场
地用于公司及子公司研发办公、生产制造所需,有利于公司产能和市场竞争力的
提升,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八、2024 年初至披露日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总金额
2024 年初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公司及子公司睿芯公司未新增与激光研究
院的关联交易。
九、最近十二个月实际已发生的偶发性关联交易
序 关联交易 关联交易 关联交易
公司名称 关联人 关联关系 定价依据
号 发生时间 事项 金额
公司控股股
武汉光谷航天
武汉锐科光纤 东中国航天
三江激光产业 租赁、水电 2,131.99
1 激光技术股份 三江集团有 2023 年 市场价格
技术研究院有 费、物业费 万元
有限公司 限公司控股
限公司
子公司
公司控股股
武汉光谷航天 厂房及办
武汉睿芯特种 东中国航天
三江激光产业 公租赁、物 960.04
2 光纤有限责任 三江集团有 2023 年 市场价格
技术研究院有 业水电费、 万元
公司 限公司控股
限公司 消防改造
子公司
注: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十、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交易已经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三次专门会议审议,全体独立董事同
意该议案内容,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
及子公司此次向激光研究院租赁厂房作为研发办公、生产制造使用,符合公司目
前发展情况,对公司及子公司提高产能及效益能起到积极作用。租赁价格是以周
边市场价格为依据,交易价格公允,未违反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符合关联
交易规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十一、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关联交易依据公平公正的原则,租赁价格公允、合理,不
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独立性构成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
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向关联方租赁厂房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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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3.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三次专门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武汉锐科光纤激光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 年 4 月 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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