锐科激光: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2024-09-12
证券代码:300747 证券简称:锐科激光 公告编号:2024-044
武汉锐科光纤激光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武汉锐科光纤激光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锐科激光”或“公司”)
于 2024 年 9 月 11 日 10:00 以通讯会议形式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
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陈正兵先生召集并主持。通知已于 2024 年 9 月 6 日以电子邮
件方式送达全体董事。本次会议应参加董事 9 人,实际参加董事 9 人,公司全体
监事、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
的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以 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
暨提名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将于 2024 年 9 月 14 日届满,现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
及《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
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公司董事会拟按照相关法律程序进行董事会换届选举。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在
征询相关董事及股东意见并征求董事候选人本人意见后,现提名陈正兵先生、闫
大鹏先生、陈星星先生、周青锋先生、樊京辉先生、汪伟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
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附后)。公司董事任期自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三
年。本公司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
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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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2024 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采用累积投票方式表
决。
2.以 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
暨提名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将于 2024 年 9 月 14 日届满,现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
及《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
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公司董事会拟按照相关法律程序进行董事会换届选举。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在
征询相关董事及股东意见并征求独立董事候选人本人意见后,现提名赵纯祥先生、
李安安先生和赵阳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附后)。公司
独立董事任期自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三年。
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
后,股东大会方可表决。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2024 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采用累积投票方式表
决。
3.以 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对外
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为规范公司对外股权投资行为,加强公司对外投资管理,防范对外投资风险,
保障对外投资安全,提高对外投资效益,维护公司形象和投资者的利益,依照《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结合公司实际,拟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公司对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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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管理制度》,本议案尚需提交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4.以 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公司战略
规划管理办法〉的议案》。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战略规划管理体系和管控机制,规范战略规划的全过程管
理,提升战略规划在科研生产经营活动中的指导作用,提高其系统性、科学性和
可操作性,结合公司实际,组织编制了《公司战略规划管理办法》。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 2024 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5.以 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组织机
构的议案》。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纵深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体系建设,全面落实习
近平总书记关于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的重要指示精神,现对公司党群工作部进
行更名,并进一步细化职责。另外国神光电科技(嘉兴)有限公司已正式更名为
嘉兴锐辉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现对公司组织机构图进行适应性更新,同时对个别
部门名称进行适应性调整。调整后的组织机构图见附件。
(1)将党群工作部更名为党建工作部。并新增职责:协助党委落实全面从
严治党主体责任;协调推进产业工人队伍建设;开展工会安全生产监督工作;更
名后同步对公司组织机构图进行适应性更新。
(2)将公司办公室更名为综合管理部,部门职责不变,并同步对公司组织
机构图进行适应性更新。
(3)将公司组织机构图上“国神光电科技(嘉兴)有限公司”更新为“嘉
兴锐辉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 2024 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6.以 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 2024 年第二
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拟定于 2024 年 9 月 27 日下午 15:00 在公司研发楼以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相
结合的方式,召开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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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内容详见同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召开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2024 年第三次会议决议;
3.第三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 2024 年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武汉锐科光纤激光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 年 9 月 1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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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董事候选人简历
一、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1、陈正兵先生:1976 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学本科学历,
工程硕士学位,高级会计师。2000 年 7 月至 2011 年 5 月,任中国航天三江集团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航天三江”)江北厂财务处会计、厂办文字秘书、厂办副
主任、主任、党支部书记、财务处处长;2011 年 5 月至 2020 年 6 月,任航天三
江财务部财务管理处副处长、处长,资金处处长,资产运营部副部长、部长;2020
年 6 月至 2023 年 2 月,任航天三江资产运营部部长、航天科工火箭技术有限公
司董事长。现任武汉锐科光纤激光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
截至 2024 年 9 月 11 日,陈正兵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陈正兵先
生与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
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
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3 条和第 3.2.4 条所规定的情形。
2、闫大鹏先生:1956 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教授,
博士生导师,国家级专家,现任第十四届全国人大代表。1985 年 6 月至 1996 年
7 月,历任南京理工大学助教、讲师、副教授、教授、博士生导师;1996 年 7
月至 2007 年 3 月,在美国学习工作;2007 年 9 月至今,担任华中科技大学兼职
教授;2007 年 9 月起至 2015 年 5 月,历任武汉锐科光纤激光器技术有限责任公
司董事长、总工程师。现任锐科激光副董事长、总工程师,兼任武汉睿芯特种光
纤有限责任公司监事。
截至 2024 年 9 月 11 日,闫大鹏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50,989,283 股,占
公司总股本的 9.03%。闫大鹏先生与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
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
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3 条和第 3.2.4 条所规定的情形。
3、陈星星先生:1984 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学本科学历,
工程硕士学位,高级政工师。2006 年 7 月至 2011 年 7 月,任航天三江红峰厂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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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师、团委干事、团委副书记、青年工作处副处长、党群工作部副部长、厂部办
公室副主任;2011 年 7 月至 2020 年 7 月,任航天三江团委副书记、党群工作部
青年工作处副处长、团委书记、党群工作部青年工作处处长、办公室秘书处处长、
办公室副主任、办公室主任、党委秘书;2020 年 7 月至 2021 年 9 月,任航天三
江红峰公司党委副书记、董事、总经理。现任锐科激光党委副书记、董事、总经
理,兼任武汉睿芯特种光纤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武汉锐威特种光源
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湖北智慧光子技术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
执行董事。
截至 2024 年 9 月 11 日,陈星星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陈星星先
生与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
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
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3 条和第 3.2.4 条所规定的情形。
4、周青锋先生:1972 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学本科学历,
工程硕士学位,高级工程师。1996 年 7 月至 2002 年 6 月,任航天三江万峰厂技
术员、销售员、文字秘书、团委副书记、团委书记;2002 年 6 月至 2005 年 5 月,
任航天三江万峰厂民品三产处副处长(主持工作)、民品三产处处长、机电公司
副总经理;2005 年 5 月至 2021 年 9 月,任航天三江民品三产部民品处副处长、
民用产业部民品处副处长(2003 年 3 月至 2008 年 12 月在西安电子科技大学电
子与通信工程领域工程硕士专业学习)、民用产业部项目处副处长、民用产业部
项目处处长、民用产业部项目一处处长、产业发展部项目一处处长。现任航天三
江派出专职董事,锐科激光董事。
截至 2024 年 9 月 11 日,周青锋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周青锋先
生系公司控股股东航天三江派出专职董事,除此之外与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
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
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
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3 条和第 3.2.4 条所规定的情
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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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樊京辉先生:1969 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央党校函授
本科,工程师。1992 年 9 月至 2009 年 6 月,任航天三江水厂业务科技术员、企
业管理办公室职员、调迁办公室计划员、计划财务部投资处计划员、发展计划部
规划处投资主管;2009 年 6 月至 2015 年 7 月,任航天三江发展计划部综合计划
处副处长、综合计划部综合计划处副处长、处长;2015 年 7 月至 2022 年 7 月,
任航天三江发展计划部经营计划处处长。现任航天三江派出专职董事,锐科激光
董事。
截至 2024 年 9 月 11 日,樊京辉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樊京辉先
生系公司控股股东航天三江派出专职董事,除此之外与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
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
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
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3 条和第 3.2.4 条所规定的情
形。
6、汪伟先生:1971 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MBA 硕士。2000
年 8 月至 2012 年 7 月,历任武汉华工激光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市场部经理、技术
中心办公室主任、华中大区销售总监、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2012 年 7 月至
2019 年 4 月,任武汉锐科光纤激光器技术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现任锐科激
光副总经理,兼任无锡锐科光纤激光技术有限责任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
截至 2024 年 9 月 11 日,汪伟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409,430 股,占公司总
股本的 0.07%。汪伟先生与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
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
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
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第 3.2.3 条和第 3.2.4 条所规定的情形。
二、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1、赵纯祥先生:1978 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南财经政法
大学财务管理系副主任,教授,会计学博士,中国成本研究会第七届理事会理事,
中国经济与会计监管研究中心主任,中国注册会计师(非执业会员)。2000 年 7
7
月至 2003 年 9 月在广东美的空调从事投资管理工作;2003 年 9 月至 2006 年 7
月在中南财经政法大学读会计学硕士;2006 年 7 月至 2008 年 12 月,任中南财
经政法大学助教;2008 年 12 月至 2013 年 12 月,任中南财经政法大学讲师;2008
年 9 月至 2013 年 7 月在中南财经政法大学读会计学博士);2013 年 12 月至今,
任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副教授、教授。现任锐科激光(股票代码 300747)、永安
药业(股票代码 002365)独立董事。
截至 2024 年 9 月 11 日,赵纯祥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赵纯祥先
生与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
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
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3 条和第 3.2.4 条所规定的情形。
2、李安安先生:1977 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研究生毕
业,法学博士学位,副教授。2013 年 7 月至今,在武汉大学法学院先后任讲师、
副教授。2013 年 12 月至 2016 年 4 月,在武汉大学应用经济学博士流动站从事
博士后研究工作;2017 年 9 月至 2018 年 4 月,在香港中文大学法学院从事访问
学者。现任武汉大学法学院副教授,锐科激光(股票代码 300747)、合建卡特
工业股份有限公司、湖北金龙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 2024 年 9 月 11 日,李安安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李安安先
生与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
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
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3 条和第 3.2.4 条所规定的情形。
3、赵阳先生:1963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国哲学史硕
士研究生。曾任武汉市证券管理办公室综合处主任科员(1996 年 3 月至 1999 年
8 月),湖北证监局副处长、处长(1999 年 9 月至 2016 年 10 月),武汉天盈投
资集团有限公司副总裁、武汉生之源生物技术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武汉光谷信息
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华塑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北京茂榕投资有限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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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副总裁兼风控负责人。现任锐科激光(股票代码 300747)、湖北广电(股票代
码 000665)和湖北宜化(股票代码 000422)、武汉昱升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
事。
截至 2024 年 9 月 11 日,赵阳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赵阳先生与
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
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
《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3
条和第 3.2.4 条所规定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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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公司组织架构图
股东大会
战略委员会
监事会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党委
董事会
提名委员会
董事会秘书
经理层 审计委员会
审
行 光
(
工 计
纪 党 证 综 发 人 财 科 科 品 政 安 供 学 法
研 艺 制 营 与
检 建 券 合 展 力 务 研 技 质 保 全 应 器 律
发 工 造 销 风
工 工 管 管 计 资 管 生 管 管 密 管 链 件 事
中 程 中 中 险
作 作 理 理 划 源 理 产 理 理 保 理 中 事 务
心 中 心 心 管
部 部 部 部 部 部 部 部 部 部 卫 部 心 业 部
心 理
)
部 部
部
武汉睿芯特种光纤 无锡锐科光纤激光技术 国神光电科技(上海) 嘉兴锐辉电子科技 武汉锐威特种光源 湖北智慧光子技术
第一分公司
有限责任公司 有限责任公司 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 有限责任公司 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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