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750 证券简称:宁德时代 公告编号:2024-072 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第三个行权期自主行权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行权的股票期权简称:时代JLC1,股票期权代码:036478。 2、本次可行权的激励对象人数:309人。 3、行权数量:1,261,597份。 4、行权价格(调整后):333.25元/份。 5、本次行权采用自主行权模式。根据自主行权业务办理的实际情况,实际 可行权期限为2024年11月26日至2025年11月18日。 6、本次可行权的股票期权若全部行权,公司股份仍具备上市条件。 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0月18日分 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关于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之股票期权首次及预留授予第三 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 下简称“2021年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经成就,采用自主行权方式 行权。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自主行权事项已获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且公 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完成自主行权相关登记申报 工作。现将本次行权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1 一、2021年激励计划实施情况概要 (一)2021 年激励计划简介及授予情况 2021年10月26日、2021年11月12日,公司分别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六 次会议、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2021年11月19日, 公司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2021年股票期权与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公 司向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股票期权与限制 性股票的议案》。公司2021年激励计划之股票期权计划的简介及授予情况如下: 1、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本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2、首次及预留授权日:2021年11月19日。 3、首次及预留部分行权价格(调整前):612.08元/份。 4、授予对象:首次授予279人,预留授予71人,包括公司的中层管理人员及 核心骨干员工(含外籍员工)。 5、授予数量:首次授予 189.8250 万份,预留授予 51.3800 万份,具体分配 如下: (1)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在各激励对象间的分配情况如下表所示: 获授的股票 占首次授予 占授予时 姓名 职务 国籍 期权数量 股票期权总 股本总额 (万份) 数的比例 的比例 GE 中层管理人员 新加坡 0.136 0.072% 0.00006% XIAOMING JIANG BO 中层管理人员 法国 1.244 0.655% 0.00053% QIAN 中层管理人员 新加坡 1.378 0.726% 0.00059% WUQUAN YU TAO 中层管理人员 澳大利亚 0.407 0.214% 0.00017% 杜松岩 中层管理人员 德国 0.271 0.143% 0.00012% 方树康 中层管理人员 中国香港 1.739 0.916% 0.00075% 周耀强 中层管理人员 中国香港 1.920 1.011% 0.00082% 2 其他中层管理人员(共 272 人) 182.730 96.262% 0.07840% 合计(279 人) 189.825 100.000% 0.08144% (2)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在各激励对象间的分配情况如下表所示: 获授的股票 占预留授予 占授予时 姓名 职务 国籍 期权数量 股票期权总 股本总额 (万份) 数的比例 的比例 合计(71 人) 51.3800 100.00% 0.02204% 6、授权日后调整情况:公司董事会确定2021年激励计划的授权日后,在办 理股票期权授予登记过程中,首次授予部分2名激励对象因离职失去激励资格, 公司取消向上述2名激励对象授予的股票期权共计1.9460万份。因此,公司2021年 激励计划实际向277名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授予187.8790万份股票期权、向71 名预留授予部分激励对象授予51.38万份股票期权,合计授予239.2590万份股票期 权。 7、行权安排 在 2021 年激励计划经股东大会通过后,授予的股票期权自授权之日起满 12 个月后,且在激励对象满足相应行权条件后按约定比例分次行权,行权日必须为 2021 年激励计划有效期内的交易日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2021年激励计划授予的股票期权,对激励对象设置了不同的行权安排。 部分中层管理人员首次授予部分及预留授予部分的股票期权自授权之日起 12个月后分三期行权,具体行权安排如下表所示: 行权安排 行权时间 行权比例 自相应部分股票期权授权之日起12个 首次授予部分及预留授予部分 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相应部分股票 20% 第一个行权期 期权授权之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 交易日当日止 自相应部分股票期权授权之日起24个 首次授予部分及预留授予部分 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相应部分股票 30% 第二个行权期 期权授权之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 交易日当日止 3 自相应部分股票期权授权之日起36个 首次授予部分及预留授予部分 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相应部分股票 50% 第三个行权期 期权授权之日起48个月内的最后一个 交易日当日止 部分中层管理人员(含前述授予后分三期行权的部分中层管理人员)首次授 予部分及预留授予部分的股票期权自授权之日起 12 个月后分四期行权,具体行 权安排如下表所示: 行权安排 行权时间 行权比例 自相应部分股票期权授权之日起12个 首次授予及预留授予部分 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相应部分股票 20% 第一个行权期 期权授权之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 交易日当日止 自相应部分股票期权授权之日起24个 首次授予及预留授予部分 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相应部分股票 25% 第二个行权期 期权授权之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 交易日当日止 自相应部分股票期权授权之日起36个 首次授予及预留授予部分 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相应部分股票 25% 第三个行权期 期权授权之日起48个月内的最后一个 交易日当日止 自相应部分股票期权授权之日起48个 首次授予及预留授予部分 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相应部分股票 30% 第四个行权期 期权授权之日起60个月内的最后一个 交易日当日止 在上述约定期间内未行权的股票期权或因未达到行权条件而不能申请行权 的该期股票期权,不得行权或递延至下期行权,由公司注销。 8、业绩考核要求 (1)公司层面的业绩考核要求 2021 年激励计划分年度对公司的业绩指标进行考核,以达到业绩考核目标 作为激励对象当年度的行权条件之一。 部分中层管理人员首次授予部分及预留授予部分的股票期权(分三期行权) 的行权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行权期 业绩考核目标 4 首次授予部分及预留授予部分 2021 年营业收入值不低于 1,050 亿元 第一个行权期 首次授予部分及预留授予部分 2021-2022 年两年的累计营业收入值不低于 2,400 亿元 第二个行权期 首次授予部分及预留授予部分 2021-2023 年三年的累计营业收入值不低于 4,100 亿元 第三个行权期 注:上述“营业收入”以公司经审计的合并报表数值为计算依据。 部分中层管理人员(分四期行权,含前述授予后分三期行权的部分中层管理 人员)首次授予部分及预留授予部分的股票期权的行权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行权期 业绩考核目标 首次授予部分及预留授予部分 2021 年营业收入值不低于 1,050 亿元 第一个行权期 首次授予部分及预留授予部分 2021-2022 年两年的累计营业收入值不低于 2,400 亿元 第二个行权期 首次授予部分及预留授予部分 2021-2023 年三年的累计营业收入值不低于 4,100 亿元 第三个行权期 首次授予部分及预留授予部分 2021-2024 年四年的累计营业收入值不低于 6,200 亿元 第四个行权期 注:上述“营业收入”以公司经审计的合并报表数值为计算依据。 若公司未满足上述业绩考核目标的,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计划行权的 股票期权均不得行权,由公司注销。 (2)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的绩效考核要求 激励对象的个人层面的考核按照公司现行薪酬与考核的相关规定组织实施, 个人层面行权比例(N)按下表考核结果确定: 个人上一年度考核结果 A/B+/B C/D 个人行权比例(N) 100% 0% 在公司业绩目标达成的前提下,激励对象个人当年实际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 =个人当年计划行权的数量×个人行权比例(N)。 激励对象当期计划行权的股票期权因考核原因不能行权或不能完全行权的, 由公司注销,不可递延至以后年度。 2021 年激励计划具体考核内容依据公司《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 5 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执行。 其他行权条件详见本公告 “二、2021年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 的说明”。 (二)2021年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1 年 10 月 26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关于公司<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公司<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独立 董事对相关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2、2021 年 10 月 26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关于公司<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公司<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关于核实公司<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 象名单>的议案》。 3、2021 年 10 月 27 日至 2021 年 11 月 5 日,公司通过公司网站公示了《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在公示的期限 内,没有任何组织或个人提出异议或不良反映,无反馈记录。2021 年 11 月 8 日, 公司公告了《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 部分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监事会对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 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并对公示情况进行了说明。 4、2021 年 11 月 12 日,公司召开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关于公司<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公司<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并披露了《关 于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 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司独立董事就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相 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了投票权。 6 5、2021 年 11 月 19 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和第二届 监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 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和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公司向 2021 年股票 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关于公司向 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股票期 权与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议案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 6、2022 年 10 月 21 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三届 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股票期权行权价格和限制性股票授予价 格的议案》《关于 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之限制性股票首次及 预留授予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 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之股票期权首次及预留授予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 《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注销 2021 年股票 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 相关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7、2023年4月20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 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股票期权行权价格及数量和限制性股票授 予价格及数量的议案》《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关于注销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议 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8、2023年10月19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和第三届 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之 限制性股票首次及预留授予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2021年股 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之股票期权首次及预留授予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 件成就的议案》《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注 销部分已授予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议案发表了同 意的独立意见。 9、2023年12月11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和第三届 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注销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 7 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10、2024年7月26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和第三届 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股票期权行权价格和限制性股票授 予价格的议案》。 11、2024年10月18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和第三届 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之限制性股票首次及预留授予第三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2021年 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之股票期权首次及预留授予第三个行权期行权 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 注销部分已授予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的议案》。 (三)股票期权数量及行权价格的历次变动情况以及本次行权与已披露的 激励计划存在差异的说明 1、激励对象人数及数量调整 (1)首次授予部分 鉴于公司 2021 年激励计划授予登记完成后至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 召开日,公司 2021 年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共有 30 名激励对象离职,其初始授 予的股票期权数量为 222,670 份;2 名获授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放弃剩余的全部 股票期权,其初始授予的股票期权数量为 15,240 份。因此,2021 年激励计划首 次授予部分存续的激励对象由 277 名调整为 245 名,其初始授予的股权期权数量 为 1,640,880 份,目前持有的尚未解除行权条件的股票期权数量为 1,575,875 份 (系公司 2022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实施后调整的数量)。 (2)预留授予部分 鉴于公司 2021 年激励计划授予登记完成后至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 召开日,公司 2021 年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共有 3 名激励对象离职,其初始授 予的股票期权数量为 26,970 份。因此,2021 年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存续的激 励对象由 71 名调整为 68 名,其初始授予的股权期权数量为 486,830 份,目前持 有的尚未解除行权条件的股票期权数量为 467,713 份(系公司 2022 年度权益分 8 派方案实施后调整的数量) 2、行权价格调整 2022 年 10 月 21 日,公司分别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三届 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股票期权行权价格和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 的议案》,鉴于公司于 2022 年 9 月 21 日披露了《2022 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 公告》,以公司当时总股本 2,440,471,007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 金 6.5280 元(含税)。根据公司《2021 年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应 对 2021 年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进行相应调整。因此,2021 年激励计划股 票期权行权价格由 612.08 元/份调整为 611.43 元/份。 2023 年 4 月 20 日,公司分别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三届监 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股票期权行权价格及数量和限制性股票授 予价格及数量的议案》,鉴于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18 日披露了《2022 年年度权 益分派实施公告》,以公司当时总股本 2,442,384,964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 25.20 元(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8 股。根据公司《2021 年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应对 2021 年激励计划 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进行相应调整。因此,2021 年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由 611.43 元/份调整为 338.28 元/份。 2024年7月26日,公司分别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和第三届监 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股票期权行权价格和限制性股票授予价 格的议案》,鉴于公司于2024年4月23日披露了《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以公司当时总股本剔除已回购股份11,609,630 股后的4,387,431,606 股为基数, 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50.28元(含税)。根据公司《2021年激励计划(草案)》 的相关规定,应对2021年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进行相应调整。因此,2021 年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由338.28元/份调整为333.25元/份。 二、2021年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说明 (一)董事会就股票期权行权条件是否成就的审议情况 2024 年 10 月 18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 9 于 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之股票期权首次及预留授予第三个行 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董事会认为公司 2021 年激励计划股票期权首次及 预留授予第三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成就,根据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的授权,同意公司按照 2021 年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办理第三个行权期行权相关 事宜。 (二)股票期权首次及预留授予第三个行权期说明 根据2021年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首次授予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三个行权期为 “自相应部分股票期权授权之日起36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相应部分股票期权 授权之日起48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2021年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 权日为2021年11月19日,因此2021年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部分将于2024年11 月19日进入第三个行权期。 (三)满足行权条件的情况说明 行权条件 达成情况 (一)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 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 公司未发生前述情形,符合行权条 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件。 3、上市后最近 36 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 《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二)激励对象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 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 激励对象未发生前述情形,符合行 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权条件。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 管理人员的情形;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10 (三)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根据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根据公司《2021 年激励计划(草案)》《2021 年股 合伙)审计,公司 2021-2023 年三 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年的累计营业收入为 8,598.67 亿 的规定,2021 年激励计划之股票期权第三个行权期 元,符合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目标, 对应的公司业绩考核目标为 2021-2023 年三年的累 公司层面行权比例为 100%。 计营业收入值不低于 4,100 亿元。 (四)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一)首次授予部分 激励对象的个人层面的考核按照公司现行薪酬与考 245 名激励对象考核结果为 B 以上 核的相关规定组织实施,个人层面行权比例(N)按 ( 含 B),本 次个人行权比 例为 下表考核结果确定: 100%; 个人上一年度考核结果 A/B+/B C/D 个人行权比例(N) 100% 0% (二)预留授予部分 68 名激励对象考核结果为 B 以上 在公司业绩目标达成的前提下,激励对象个人当年 ( 含 B),本 次个人行权比 例为 实际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个人当年计划行权的数 100%。 量×个人行权比例(N)。 (四)部分未达到行权条件的股票期权的处理方法 公司对于部分未达到行权条件的股票期权将注销处理,详见公司于2024年10 月19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注销部分已授予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4-067)。 三、本次股票期权行权的具体情况 (一)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可行权情况 1、首次及预留授权日:2021年11月19日 2、首次及预留授予行权价格(调整后):333.25元/份 3、本次可行权的批次:首次及预留授予第三个行权期 4、行权数量:1,272,832份,其中首次授予982,189份;预留授予290,643份 5、行权人数:313人,其中首次授予245人;预留授予68人 6、股份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本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7、首次及预留授予第三个行权期激励对象名单及行权情况: (1)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行权期激励对象名单及行权情况 11 单位:份 本次行权前持 本次可行权数 本次可行 有的尚未解除 量占已获授的 类别 职务 国籍 权的股票 行权条件的股 股票期权总量 期权数量 票期权数量 的比例 GE 中层管理人员 新加坡 1,224 1,224 50% XIAOMING JIANG BO 中层管理人员 法国 12,073 6,817 30% QIAN 中层管理人员 新加坡 13,643 6,200 25% WUQUAN 杜松岩 中层管理人员 德国 2,439 2,439 50% 方树康 中层管理人员 中国香港 16,892 9,450 30% 周耀强 中层管理人员 中国香港 18,521 11,079 32% 1,511,083 其他中层管理人员(共 239 人) 944,980 33% 合计(245 人) 1,575,875 982,189 33% 注: ①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26 日实施了 2022 年度权益分派事项,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8 股,上表中股票期权数量系公司 2022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实施后调整的数量; ②上表中 245 名激励对象,本次行权前持有的尚未解除行权条件的股票期权数量为 1,575,875 份,其中 第三个行权期若完全满足行权条件后可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为 982,189 份,本次行权比例为 100%,本次可 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为 982,189 份; ③本次实际可行权数量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为准。 (2)预留授予部分第三个行权期激励对象名单及行权情况 单位:份 本次行权前持有 本次可行权数量占已 的尚未解除行权 本次可行权的股 激励对象 获授的股票期权总量 条件的股票期权 票期权数量 的比例 数量 中层管理人员(68 人) 467,713 290,643 33% 注: ①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26 日实施了 2022 年度权益分派事项,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8 股,上表中股票期权数量系公司 2022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实施后调整的数量; ②上表中 68 名激励对象,本次行权前持有的尚未解除行权条件的股票期权数量为 467,713 份,其中第 三个行权期若完全满足行权条件后可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为 290,643 份,本次行权比例为 100%,本次可行 权的股票期权数量为 290,643 份; ③本次实际可行权数量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为准。 (二)董事会审议通过可行权情况后至今本次可行权激励对象数量及可行 权数量变化情况 12 自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召开至今,首次授予部分中4名获授股 票期权的激励对象因离职不符合行权条件(本次行权前已获授尚未行权的股票期 权数量为34,330份,原本次可行权股票期权数量为11,235份)。根据2021年激励 计划的规定,前述不符合行权条件的股票期权将由公司注销。因此,2021年激励 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本次可行权的激励对象人数由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 审议通过的245人调整为241人,可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由 982,189份调整为 970,954份;预留授予部分未发生变化,本次可行权的激励对象人数为68人,可行 权的股票期权数量为290,643份。 综上,本次实际可行权的人数合计309人,实际可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合计 1,261,597份。 (三)行权方式和期限 本次激励计划股票期权采用自主行权方式,可行权期限为自中国证券登记结 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自主行权手续办理完毕之日(即2024年11月26日)起 至2025年11月18日止。 (四)行权日 根据相关规定,可行权日必须为交易日,但不得在下列期间内行权: 1、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十五日内; 2、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五日内; 3、自可能对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发生 之日起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止; 4、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期间。 在2021年激励计划有效期内,如果《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 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中对上述期间的有关规定发生变化,则本期股 票期权可行权日根据最新规定相应调整。 (五)不符合条件的股票期权处理方式 13 不符合条件的股票期权,不得行权或递延至下期行权,公司将按照2021年激 励计划规定注销相应的股票期权。在行权期结束后,激励对象未行权的当期股票 期权终止行权,公司将予以注销。 四、公司参与股权激励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公告前6个月内买卖公司股 票情况的说明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2021年激励计划中获授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无公司 现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五、2021年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期采用自主行权模式对公司的影响 (一)本次行权对公司股权结构和财务状况的影响 根据公司 2021 年激励计划,假设本次可行权的股票期权全部行权,公司总 股本将增加 1,261,597 股,将影响和摊薄公司基本每股收益和净资产收益率,具 体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为准。 本次行权不会对公司股权结构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 控制人发生变化。本行权期结束后,公司股份分布仍具备上市条件。 (二)选择自主行权模式对激励股票期权定价及会计核算影响及变化的说 明 公司在授权日采用 Black-Scholes 模型确定股票期权在授权日的公允价值, 根据股票期权的会计处理方法,在授权日后,不需要对股票期权进行重新估值, 即行权模式的选择不会对股票期权的定价造成影响。在等待期内,公司已经根据 股票期权在授权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和资本公 积。在行权日,如果达到行权条件,可以行权,结转行权日前每个资产负债表日 确认的“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如果全部或部分股票未被行权而失效或作废, 则由公司进行注销,并减少所有者权益,在可行权日之后不再对已确认的相关成 本或费用和所有者权益总额进行调整。行权模式的选择不会对上述会计处理造成 影响。因此股票期权选择自主行权模式不会对股票期权的定价及会计核算造成实 质性影响。 六、律师关于本次行权的法律意见 14 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公司本次行 权事项已经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公司2021年激励计划将于2024年11月 19日进入第三个行权期,本次行权的行权条件已成就,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 管理办法》及《2021年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 七、后续信息披露相关安排 公司将根据相关监管规则在定期报告或以临时报告形式披露公司股权激励 对象变化、股票期权重要参数调整情况、激励对象自主行权情况以及公司股份变 动情况等信息。 八、备查文件 (一)创业板上市公司股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申请表 (二)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 (三)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四)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归属期行权期条件成就、注销部 分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及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法 律意见书》 (五)上海荣正企业咨询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关于宁德时代 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 予第三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及第三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之独立财务顾问报 告》 (六)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1月22日 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