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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隆利科技:关于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2024-04-03  

证券代码:300752              证券简称:隆利科技               公告编号:2024-022


                    深圳市隆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股票期权简称:隆利 JLC2

    2、股票期权代码:036561

    3、股票期权授权日:2024 年 3 月 25 日

    4、股票期权授予的行权价格:12.55 元/份

    5、股票期权实际授予激励对象为 97 人,实际授予数量为 700 万份

    6、股票期权登记完成日期:2024 年 4 月 3 日

    7、有效期:自股票期权授权登记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股票期权全部行权或注销之
日止,最长不超过 36 个月。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结算有限
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有关规则,深圳市隆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完成了
公司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的授予登记工作,现将有关
情况公告如下:

    一、已履行的审批程序

    1、2024 年 3 月 4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
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相关事项的议案》等与本激励计划有关的议案。

    同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 年股票期权激
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
法>的议案》及《关于核实公司<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等与本激
 励计划有关的议案,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核查意见。

       2、2024 年 3 月 5 日至 2024 年 3 月 15 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姓名及职
 务在公司内部宣传栏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与本次激励计划激励
 对象名单有关的异议。2024 年 3 月 15 日,公司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4 年股票期权
 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3、2024 年 3 月 20 日,公司召开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
 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
 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同时,公司就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在本激励计划公开披露前 6
 个月内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了自查。2024 年 3 月 20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 2024 年股
 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4、2024 年 3 月 25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公司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监事
 会对本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二、授予的股票期权情况

       (一)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 A 股普通股股票。

       (二)股票期权授权日:2024 年 3 月 25 日

       (三)股票期权授予的行权价格:12.55 元/份

       (四)股票期权实际授予激励对象为 97 人,实际授予数量为 700 万份,股票期权在各
 激励对象间的分配情况如下表所示:


                                              获授的股票期权数      占授予股票期     占目前总股
序号                    职务
                                                量(万份)          权总数的比例     本的比例

         中层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
 1       骨干,以及公司董事会认定需要激             700.00             100.00%         3.0756%
                   励的其他员工
                   合计                             700.00             100.00%         3.0756%


 注:1、上述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有效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均未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1%;

 公司全部有效的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 20%。

       2、上述激励对象不包括公司独立董事和监事,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

 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3、表中部分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所造成。

    (五)本激励计划的有效期、等待期和行权安排

    1、有效期

    本激励计划的有效期为自股票期权授予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股票期权全部行权或

注销完毕之日止,最长不超过 36 个月。

    2、等待期

    股票期权自授予之日起至股票期权可行权日之间的时间段为等待期,激励对象获授的股

票期权适用不同的等待期,均自授予之日起计算。本激励计划授予的股票期权的等待期分别

为自授予日起 12 个月、24 个月。等待期内,激励对象获授的股票期权不得转让、用于担保

或偿还债务。

    3、行权安排

    本激励计划的等待期届满之后,激励对象获授的股票期权进入可行权期。股票期权在满

足相应行权条件后将按本激励计划的行权安排进行行权。可行权日必须为交易日,但不得在

下列期间内行权:

    (1)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 30 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定期报告公告日期的,

自原预约公告日前 30 日起算;

    (2)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 10 日内;

    (3)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发生之日或

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4)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它期间。

    上述“重大事件”为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应当披露

的交易或其他重大事项。

    本激励计划授予股票期权的行权期及各期行权时间安排如下表所示:

   行权安排                              行权时间                             行权比例

                   自授予之日起 12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之日
 第一个行权期                                                                    50%
                   起 24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自授予之日起 24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之日
 第二个行权期                                                                    50%
                   起 36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在上述约定期间内,因行权条件未成就的股票期权,不得行权或递延至下期行权,并由

公司按本激励计划规定的原则注销激励对象相应股票期权。股票期权各行权期结束后,激励
对象未行权的当期股票期权应当终止行权,公司将予以注销。

    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由于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送股等情形增加的权

益同时受行权条件约束,且行权之前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等。

    (六)股票期权的行权条件

    行权期内,必须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激励对象已获授的股票期权方可行权:

    1、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

审计报告;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无法表示意见

的审计报告;

    (3)上市后最近 36 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

情形;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2、激励对象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

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公司发生上述第 1 条规定情形之一的,所有激励对象根据本激励计划已获授但尚未行权

的股票期权应当由公司注销;任何激励对象发生上述第 2 条规定情形之一的,该激励对象根

据本激励计划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应当由公司注销。

    3、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本激励计划考核年度为 2024-2025 年两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本激励计

划公司层面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行权期                              业绩考核目标值
     第一个行权期          以 2023 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4 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 20%

     第二个行权期          以 2023 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5 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 50%


注:1、上述“营业收入”以经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合并报表所载数据为计算依据。

   2、特别提示:上述股票期权行权条件涉及的业绩目标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业绩预测和实质承诺。


    根据各考核年度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目标的完成情况(营业收入增长率实际完成率 R=各

考核年度实际完成值/业绩考核目标值),公司依据下表确定公司层面行权比例:

    业绩完成情况                 R≥100%             100%>R≥80%             R<80%

  公司层面行权比例                100%                   80%                     0


    若各行权期内,公司当期营业收入增长率实际达成率 R 未达到 80%,所有激励对象对应

考核当年已获授的股票期权均不得行权,由公司注销。

    4、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激励对象的个人层面的考核按照公司现行薪酬与考核的相关规定组织实施,并依照激励

对象的考核结果确定其当期实际可行权股票的数量。

    激励对象个人绩效考核结果分为优秀(A)、良好(B)、合格(C)、不合格(D)四个档

次。届时根据以下考核评级表中对应的个人层面行权比例确定激励对象的实际可行权的股份

数量:

个人绩效考核结果        优秀(A)            良好(B)             合格(C)        不合格(D)

个人层面行权比例          100%               80%                 50%                 0%


    5、激励对象当期实际可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将对激励对象分年度进行考核,由个人考核结果及挂钩所

在组织的绩效考核目标完成情况确定其实际行权的额度。

    激励对象当期实际可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个人当期计划行权的股票数量×公司层面行

权比例×个人层面行权比例。

    激励对象当期计划行权的股票期权因考核原因不能行权的股票期权由公司统一注销处

理,不可递延至以后年度。

    三、激励对象获授的股票期权与公司公示情况一致性的说明

    本次获授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及其获授股票期权数量与公司于 2024 年 3 月 25 日在巨潮
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授

予日)》内容一致。

    四、授予股票期权的登记完成情况

    (一)股票期权简称:隆利 JLC2

    (二)股票期权代码:036561

    (三)股票期权登记完成日期:2024 年 4 月 3 日

    五、 本次授予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激励计划的实施,有利于进一步完善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健全公司激励机制,增
强公司管理团队和核心骨干的责任感、使命感,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充分
调动公司(含合并报表子公司、控股子公司,下同)任职的中层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
骨干,以及公司董事会认定需要激励的其他员工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
核心团队个人利益结合在一起,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

    特此公告。



                                                      深圳市隆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4 月 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