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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隆利科技: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隆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跟踪报告(1)2024-09-06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深圳市隆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半年度跟踪报告

保荐人名称: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被保荐公司简称:隆利科技

保荐代表人姓名:鲁学远                       联系电话:020-66338888

保荐代表人姓名:万小兵                       联系电话:020-66338888


一、保荐工作概述
                 项目                                   工作内容
1.公司信息披露审阅情况

(1)是否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                          是

(2)未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的次数                      0次
2. 督导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规章制度
的情况
(1)是否督导公司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包
括但不限于防止关联方占用公司资源的制
                                                           是
度、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内控制度、内部审
计制度、关联交易制度)
(2)公司是否有效执行相关规章制度                          是

3.募集资金监督情况

(1)查询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次数                         6 次,每月查询
(2)公司募集资金项目进展是否与信息披
                                                           是
露文件一致
4.公司治理督导情况

(1)列席公司股东大会次数                      0 次,已事前审阅相关议案文件

(2)列席公司董事会次数                        0 次,已事前审阅相关议案文件

(3)列席公司监事会次数                        0 次,已事前审阅相关议案文件

5.现场检查情况


                                         1
                    项目                                  工作内容
(1)现场检查次数                                            0次

(2)现场检查报告是否按照本所规定报送                      不适用

(3)现场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情况                      不适用

6.发表专项意见情况

(1)发表专项意见次数                                        3次

(2)发表非同意意见所涉问题及结论意见                      不适用

7.向本所报告情况(现场检查报告除外)

(1)向本所报告的次数                                        0次

(2)报告事项的主要内容                                    不适用

(3)报告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不适用

8.关注职责的履行情况

(1)是否存在需要关注的事项                                  否

(2)关注事项的主要内容                                    不适用

(3)关注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不适用

9.保荐业务工作底稿记录、保管是否合规                         是

10.对上市公司培训情况

(1)培训次数                                                0次

(2)培训日期                                              不适用

(3)培训的主要内容                                        不适用
                                            公司与德国博世集团签订的重大合同,由于
11.其他需要说明的保荐工作情况               双方对该合同中关于产品要求存在争议和
                                            分歧,可能存在合同无法如期履行的风险。


二、保荐人发现公司存在的问题及采取的措施
                 事项                   存在的问题                  采取的措施

1.信息披露                                     无                     不适用

2.公司内部制度的建立和执行                     无                     不适用

3.“三会”运作                                 无                     不适用

4.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动                     无                     不适用


                                        2
5.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                    无              不适用

6.关联交易                              无              不适用

7.对外担保                              无              不适用

8.购买、出售资产                        无              不适用
9.其他业务类别重要事项(包括对
外投资、风险投资、委托理财、财          无              不适用
务资助、套期保值等)
10.发行人或者其聘请的证券服务
                                        无              不适用
机构配合保荐工作的情况
11.其他(包括经营环境、业务发展、
财务状况、管理状况、核心技术等          无              不适用
方面的重大变化情况)


三、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未履行承诺的原因
     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             是否履行承诺
                                                       及解决措施
1.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向
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
                                         是             不适用
的申请文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
性和及时性的承诺
2.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
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向特定对象
                                         是             不适用
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摊薄即期
回报采取填补措施承诺
3.公司股东关于股东持股及减持意
                                         是             不适用
向的承诺
4.公司及实际控制人关于股份回购
                                         是             不适用
的承诺
5.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董事(独立董事除外)、监事、高
级管理人员、中介机构关于依法赔           是             不适用
偿投资者损失或补充赔偿责任的承
诺


                                    3
                                                          未履行承诺的原因
     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             是否履行承诺
                                                              及解决措施
6.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独立董事
除外)和高级管理人员关于首次公
                                         是                    不适用
开发行股票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
措施及承诺
7.公司关于利润的分配政策的承诺           是                    不适用
8.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关于避
                                         是                    不适用
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9.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关于规
                                         是                    不适用
范并减少关联交易的承诺
10.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关于
承担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可能           是                    不适用
被追缴的承诺
11.公司及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关于公开承诺未履行           是                    不适用
的约束措施
12.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
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申请文
                                         是                    不适用
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
性的承诺
13.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公开发行
                                         是                    不适用
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采取
填补措施承诺
14.公司及股权激励对象关于限制性
                                         是                    不适用
股票的解除限售条件的承诺
15.公司及股权激励对象关于股票期
                                         是                    不适用
权行权条件的承诺


四、其他事项
           报告事项                                说明

1.保荐代表人变更及其理由                       不适用



                                    4
         报告事项                说明
2.报告期内中国证监会和本所
对保荐人或者其保荐的公司采       不适用
取监管措施的事项及整改情况

3.其他需要报告的重大事项           无




                             5
(本页无正文,为《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隆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半年度跟踪报告》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
                       鲁学远                    万小兵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 9 月 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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