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利科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2024-10-30
证券代码:300752 证券简称:隆利科技 公告编号:2024-076
深圳市隆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隆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通知于
2024 年 10 月 25 日以电话和邮件的方式向全体监事送达。会议于 2024 年 10 月 29 日上午 11:
00 在深圳市龙华区大浪街道高峰社区鹊山路光浩工业园 G 栋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和通讯
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王珎女士主持,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 3 人,实际出
席监事 3 人。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
部门规章、《公司章程》和《监事会议事规则》等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以记名方式投票表决,审议并通过以下事项:
(一)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 2024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4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
规、《公司章程》和中国证监会等相关规定,公司 2024 年第三季度报告真实、准确、完整
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及本报告期的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等事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项议案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24 年
第三季度报告》。
(二)审议并通过《关于拟聘 2024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相关业务资质,具备为
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职业资质和能力,具有良好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
况和独立性,我们同意公司拟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4 年度财务
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项议案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拟聘
2024 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三、备查文件
1、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隆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4 年 10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