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757 证券简称:罗博特科 公告编号:2024-047 罗博特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第二个 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日为 2024 年 5 月 24 日(星期五); 2、本次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 42 人,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数量为 39,426 股,占罗博特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目前 总股本的 0.036%。 2024 年 4 月 19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 十二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成就、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已成就、回购注 销及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相关事项的议案》。董事会认为:公司 2021 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或“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类限制性 股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的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同意公司为符合条件的激励对 象办理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手续。本议案 已经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21 年 12 月 5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罗博特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的议案》《关于<罗博特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 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 宜的议案》。同日,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罗博特 1 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罗博特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 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查<罗博特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激励计划相关议案 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并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 2、2021 年 12 月 6 日至 2021 年 12 月 16 日,公司将激励对象名单在公司内 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员工对本次拟激励对象提出 的异议。2021 年 12 月 18 日,公司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 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 公示情况说明》。 3、2021 年 12 月 23 日,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 于<罗博特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 摘要的议案》《关于<罗博特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权激 励相关事宜的议案》。 同时,公司对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在本次股权激励计划首次公开披露 前六个月买卖本公司股票情况进行了查询确认,未发现相关人员存在利用内幕信 息 进 行 股 票 买 卖 的 行 为 。 公 司 于 2021 年 12 月 24 日 在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关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 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4、2022 年 1 月 18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二届监事 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 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律师等中介机构出具相应报告。 5、2022 年 2 月 17 日,公司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 了《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类限制性股票授予完成的公 告》,实际向 50 人授予限制性股票 25.15 万股,授予价格为 29.81 元/股。 6、2023 年 4 月 20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 第五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 2 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未成就、回 购注销及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7、2023 年 5 月 16 日,公司召开 2022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 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未 成就、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未成就、回购注销及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8、2023 年 7 月 18 日,公司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 了《关于完成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 事项涉及激励对象人数为 50 人,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共计 141,950 股,占 公司回购注销前总股本的 0.128%,回购资金总额为 4,260,638.50 元人民币。 9、2023 年 8 月 21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 第七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公司层面 业绩考核指标的议案》。 10、2023 年 9 月 8 日,公司召开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调整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指标的议案》。 11、2024 年 4 月 19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 会第十二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 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成就、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已成就、回 购注销及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相关事项的议案》。 12、2024 年 5 月 14 日,公司召开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 成就、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已成就、回购注销及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相关事项 的议案》。 二、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除限 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说明 1、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已届满的说明 根据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相关规定,本 激励计划授予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适用不同的限售期,自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算, 分别为 12 个月、24 个月、36 个月。激励对象根据本激励计划获授的限制性股票 在解除限售前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限售期满后,公司为满足解除限 3 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解除限售事宜,未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持有的限 制性股票由公司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时,相关权益不得递 延至下期。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为 2022 年 1 月 18 日,上市 日为 2022 年 2 月 18 日,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第二个限售期 已于 2024 年 2 月 18 日届满。 2、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说明 关于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 件成就的说明如下: 符合解除限售条件 序号 解除限售条件 的说明 公司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①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 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②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 公司未发生前述情 1 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形,满足解除限售 ③上市后最近 36 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 条件。 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④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⑤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激励对象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①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②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 选; 激励对象未发生前 ③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 2 述情形,满足解除 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限售条件。 ④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 形的; ⑤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⑥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根据天健会计师事 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务所(特殊普通合 营业收入(亿元) 对应考核 伙)出具的公司 解除限售安排 目标值 年度 触发值(An) 《2023 年度审计报 (Am) 告》(天健审〔2024〕 3 第一个解除限 2022 16 13 2410 号),公司 2023 售期 年实现营业收入 第二个解除限 2023 18 15 1,571,536,843.61 售期 元,达到公司层面 第三个解除限 2024 29 24 业绩考核要求第二 4 售期 个解除限售期的触 发值。 业绩完成度 公司层面解除限售比例 A≥Am X=100% An≤A<Am X=A/Am A<An X=0 注:1、上述“营业收入”以经公司聘请的具有证券期货从业资 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合并报表所载数据为计算依据。 2、公司层面解除限售比例计算方法:若公司未达到上述业绩 考核指标的触发值,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计划解除限售 的限制性股票均不得解除限售;若公司达到上述业绩考核指标 的触发值,公司层面的解除限售比例即为业绩完成度所对应的 解除限售比例 X。公司未满足上述业绩考核目标的,所有激励 对象对应考核当年已获授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均不得解除限 售或递延至下期解除限售,由公司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授予 价格加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 第一类限制性股票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激励对象的个人层面的考核按照公司薪酬与考核的相关规定 实施。公司将对激励对象每个考核年度的综合考评进行打分 (Y,0≤Y≤100),并依照激励对象的绩效考核结果确定其解除 除 2 名激励对象离 限售比例: 职外,其他 42 名激 年度综合考评得分 个人层面解除限售比例(%) 励对象个人年度综 4 合考评得分均达到 90≤Y≤100 100 了 90-100 分,对应 70≤Y<90 Y/100 个人解除限售系数 Y<70 0 为 100%。 激励对象当年实际解除限售额度=个人当年计划解除限售额度 ×公司层面解除限售比例×个人层面解除限售比例。 激励对象考核当年不能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回购注 销,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加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 综上所述,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 售条件已成就,根据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之授权,同意公司依据相 关规定为符合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第一类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相关事宜。 三、关于本次实施的激励计划与已披露的激励计划存在差异的说明 1、2023 年 4 月 20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 第五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 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未成就、回 购注销及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 5 及预留授予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中 6 人因个人原因已离职,不再具备激 励对象资格,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对其持有的已获授 但尚未解除限售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 95,000 股和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 制性股票 855,000 股分别予以回购注销和作废处理,回购价格为 29.81 元/股。 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 限售条件未成就和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未成就,经公司第 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对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尚 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46,950 股(不含已离职部分)和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第 一个归属期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 431,550 股(不含已离职部分)分别予以回购 注销和作废处理,回购价格为 30.43 元/股。 综上,本次共计回购注销 141,950 股限制性股票,作废 1,286,550 股限制性 股票。 2、2023 年 8 月 21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 第七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公司层面 业绩考核指标的议案》,将 2023 年度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指标目标值和触发值调 整为 18 亿元和 15 亿元。该议案已经提交 2023 年 9 月 8 日召开的公司 2023 年第 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除上述调整内容外,本次实施的激励计划其他内容与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 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激励计划一致。 四、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安排 1、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日期:2024 年 5 月 24 日(星期五); 2、本次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39,426 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 0.036%; 3、本次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 42 人; 4、本次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及上市流通的具体情况如下表: 本次可解 占授予限 本次实际 获授限制 除限售的 制性股票 可上市流 姓名 国籍 职务 性股票数 限制性股 总量的比 通股票数 量(股) 票数量 例 量(股) (股) 张建伟 中国 董事 2,100 786 0.313% 525 6 李伟彬 中国 副总裁 21,000 7,858 3.124% 5,250 杨雪莉 中国 财务总监 24,500 9,167 3.645% 6,125 李良玉 中国 董事会秘书 3,500 1,310 0.521% 875 中层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业务人员 54,250 20,305 8.074% 20,305 (38 人) 合计 105,350 39,426 15.676% 33,080 注:1、上表数据不包含因离职不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 2 名激励对象; 2、上表中获授限制性股票数量不包含因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 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而已完成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 3、上表中本次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不包含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未完全达标部分的限制性股 票; 4、根据《公司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上述激励对象中的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所持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后,在其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 数的 25%。因此,本次实际可上市流通股份数量合计为 33,080 股,剩余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转为 高管锁定股,并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最终办理结果为准; 5、上表中合计数系根据每个激励对象分项数据按照四舍五入规则取整后加总。 五、股权结构变动情况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数 本次变动后 股份性质 数量(股) 比例 量(股) 数量(股) 比例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6,388,986 5.788% -33,080 6,355,906 5.758% 其中:高管锁定股 0 0.000% 6,346 6,346 0.006% 首发后限售股 6,279,436 5.688% 0 6,279,436 5.688% 股权激励限售股 109,550 0.099% -39,426 70,124 0.064%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 104,000,000 94.212% 33,080 104,033,080 94.242% 三、总股本 110,388,986 100.000% 0 110,388,986 100.000% 注:1、本次变动前后比例均以总股本 110,388,986 股计算; 2、以上股本结构变动的最终情况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股本结构表 为准; 3、上表中数值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均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六、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7 2、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3、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关于罗博特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成就、第二个 归属期归属条件已成就、回购注销及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罗博特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五月二十一日 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