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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罗博特科:关于完成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2024-07-16  

证券代码:300757            证券简称:罗博特科          公告编号:2024-056


                   罗博特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完成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涉及激励对象人数为 44 人,回购注
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共计 13,894 股,占公司回购注销前总股本的 0.009%,回购
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300,648.66 元。
    2、公司已于近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成
本次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回购和注销登记手续。
    3、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 155,052,262
股减少至 155,038,368 股。
    罗博特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19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
条件已成就、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已成就、回购注销及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相
关事项的议案》,上述议案已经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024 年 7 月 4 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
于调整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回购价格及数量的公告》。公司于 2024 年
6 月 13 日完成了 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的实施,根据《公司 2021 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修订稿)》”)中的相关规定以及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
司对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及数量进行相应的调整,调整后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
票数量为 13,894 股,回购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300,648.66 元。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
理完成了前述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登记手续。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概述
    1、授予股票种类: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的标的股票为公司 A 股普通股
股票
    2、股票来源:本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的标的股票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
定向发行本公司 A 股普通股股票
    3、授予日:2022 年 1 月 18 日
    4、授予价格:29.81 元/股
    5、授予数量:25.15 万股
    6、授予人数:50 人
    首次授予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在各激励对象间的分配情况具体如下:
                                              获授限制性      占授予限制      占公告披露
   姓名       国籍             职务           股票数量        性股票总量      日总股本的
                                              (万股)          的比例          比例
  吴廷斌       中国       原董事、执行总裁        5.00          1.650%         0.045%
  张建伟       中国            董事               0.30          0.099%         0.003%
  谢贤清       中国          原副总裁             3.50          1.155%         0.032%
  李伟彬       中国           副总裁              3.00          0.990%         0.027%
  杨雪莉       中国          财务总监             3.50          1.155%         0.032%
  李良玉       中国         董事会秘书            0.50          0.165%         0.005%
 中层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业务人员(44
                                                  9.35          3.086%         0.085%
                 人)
                   合计                          25.15          8.300%         0.228%
   注:上表中数值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均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7、首次授予第一类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有效期、限售期、解除限售安排
    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的有效期为自限制性股票授予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
限制性股票全部解除限售或回购注销完毕之日止,最长不超过 48 个月。
    激励对象获授的全部第一类限制性股票适用不同的限售期,均自激励对象
获授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上市之日起计算。首次授予部分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的
限售期分别为 12 个月、24 个月和 36 个月。
    首次授予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安排如下表所示:
  解除限售安排                   解除限售时间                  解除限售比例
                自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12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
 第一个解除限售
                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24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       30%
 期
                止
                自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24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
 第二个解除限售
                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36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       30%
 期
                止
                自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36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
 第三个解除限售
                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48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       40%
 期
                止

    二、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审批程序
    (一)2021 年 12 月 5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罗博特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
摘要的议案》《关于<罗博特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
关事宜的议案》。同日,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罗
博特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
议案》、《关于<罗博特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
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查<罗博特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激励计划相
关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并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
    (二)2021 年 12 月 6 日至 2021 年 12 月 16 日,公司将激励对象名单在公
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员工对本次拟激励对象
提出的异议。2021 年 12 月 18 日,公司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
及公示情况说明》。
    (三)2021 年 12 月 23 日,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
《关于<罗博特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罗博特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
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
    同时,公司对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在本次股权激励计划首次公开披露
前六个月买卖本公司股票情况进行了查询确认,未发现相关人员存在利用内幕信
息 进 行 股 票 买 卖 的 行 为 。 公 司 于 2021 年 12 月 24 日 在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关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
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四)2022 年 1 月 18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二届监
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
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律师等中介机构出具相应报告。
    (五)2022 年 2 月 17 日,公司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披露了《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类限制性股票授予完成
的公告》,实际向 50 人授予限制性股票 25.15 万股,授予价格为 29.81 元/股。
    (六)2023 年 4 月 20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三届监
事会第五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
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未成
就、回购注销及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七)2023 年 5 月 16 日,公司召开 2022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
件未成就、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未成就、回购注销及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的
议案》。
    (八)2023 年 7 月 18 日,公司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披露了《关于完成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
性股票事项涉及激励对象人数为 50 人,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共计 141,950
股,占公司当时回购注销前总股本的 0.128%,回购资金总额为 4,260,638.50 元
人民币。
    (九)2023 年 8 月 21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三届监
事会第七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公司
层面业绩考核指标的议案》。
    (十)2023 年 9 月 8 日,公司召开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了《关于调整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指标的议案》。
    (十一)2024 年 4 月 19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三
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
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成就、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已
成就、回购注销及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相关事项的议案》。
    (十二)2024 年 5 月 14 日,公司召开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
件已成就、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已成就、回购注销及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相
关事项的议案》。
    (十三)2024 年 5 月 21 日,公司于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
予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
告》,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除
限售期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 42 名,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
为 39,426 股,占公司当时总股本的 0.036%。
    (十四)2024 年 5 月 31 日,公司于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
予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第二个归属期归属结果暨股份上市的公告》,公司 2021 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第二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
激励对象共计 43 名,可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362,630 股,占公司当时总股
本的 0.329%。
    (十五)2024 年 7 月 3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三届
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的回购价格及数量的议案》。

    三、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情况说明
    (一)回购注销的原因
    鉴于公司层面 2023 年度业绩考核已达触发值但未满足目标值以及获授第一
类、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 2 名激励对象已离职,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
办法》《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管理办法(修订稿)》的有关规定以及
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对首次授予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第
二个解除限售期对应的未满足目标值的部分限制性股票及离职激励对象已获授
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
    (二)调整回购价格、数量的具体情况
    公司于 2024 年 6 月 13 日完成了 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的实施:以公司
现有总股本 110,751,616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1.80 元
(含税),合计派发现金红利 19,935,290.88 元,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
每 10 股转增 4 股,合计转增 44,300,646 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将增加至
155,052,262 股,不送红股,2023 年度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
    根据公司《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
《管理办法(修订稿)》中的相关规定以及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授权,公司对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及数量进行相应的调整。
    1、回购价格的调整
    (1)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
    P=P0÷(1+n)
    其中:P 为调整后的每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P0 为每股限制性股票授予
价格;n 为每股公积金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的比率(即每股股
票经转增、送股或股票拆细后增加的股票数量)。
    (2)派息
    P=P0-V
    其中:P0 为调整前的每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V 为每股的派息额;P 为
调整后的每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经派息调整后,P 仍须大于 1。
    (3)调整结果
    经过 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调整后,本次因激励对象离职而回购注销其已获
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 P=(29.81-0.18)/(1+0.4)=21.16
元/股(按四舍五入保留 2 位小数计算);本次因公司层面 2023 年度业绩考核
已达触发值但未满足目标值而回购注销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第二个解除限
售期所对应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 P=(30.96-0.18)/(1+0.4)=21.99 元/股
(按四舍五入保留 2 位小数计算)。
    2、回购数量的调整方法
    (1)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
    Q=Q0×(1+n)
    其中:Q0 为调整前的限制性股票数量;n 为每股的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
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的比率(即每股股票经转增、送股或拆细后增加的股票
数量);Q 为调整后的限制性股票数量。
    (2)调整结果
    经过 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调整后,本次因激励对象离职而回购注销其已获
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数量 Q=4,200*(1+0.4)=5,880 股;本
次因公司层面 2023 年度业绩考核已达触发值但未满足目标值而回购注销已获授
但尚未解除限售的第二个解除限售期所对应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数量 Q=5,724*
(1+0.4)=8,014 股。
    综上,本次合计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数量为 13,894 股,回购资金
总额为人民币 300,648.66 元。

    四、股份注销手续办理情况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
进行了审验并于 2024 年 7 月 5 日出具了《验资报告》(天健验〔2024〕268
号)。截至 2024 年 7 月 4 日,公司以自有资金支付了本次部分限制性股票激励
回购款项,共计 300,648.66 元人民币。
    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公司上述回购注销
部 分 限 制 性 股 票 事 项 已 于近 日 完成 。 本次 回 购注 销 完 成后 , 公司 总股本从
155,052,262 股减少至 155,038,368 股。公司后续将依法办理相关的工商变更登记
手续。

    五、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后公司股权结构变化情况
                              本次变动前             本次减少数         本次变动后
     股份性质
                        数量(股)      比例         量(股)       数量(股)    比例
 一、有限售条件股
                         9,078,955       5.855%        13,894        9,065,061        5.847%
 份
 二、无限售条件股
                        145,973,307     94.145%           0         145,973,307      94.153%
 份
 三、总股本             155,052,262     100.000%       13,894       155,038,368     100.000%
   注 1:本次变动前比例以总股本 155,052,262 股计算;本次变动后比例以总股本 155,038,368 股计算;
    注 2:以上股本结构变动的最终情况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股本结构表

为准。


     六、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产
生实质性影响,不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积极性和稳定性。公司管理团队将继续
勤勉尽责,认真履行工作职责,为股东创造价值。

     七、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3、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4、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5、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6、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关于罗博特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成就、第
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已成就、回购注销及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相关事项之法律
意见书;
     7、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关于罗博特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调整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回购价格及数量之法律意见书;
     8、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验资报告》;
     9、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罗博特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七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