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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锦浪科技:关于”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的公告2024-02-05  

证券代码:300763          证券简称:锦浪科技          公告编号:2024-013



                      锦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23 年 7 月 24 日,中央政治局会议提出要活跃资本市场、提振投资者信心。
今年 1 月 22 日,国常会指出要大力提升上市公司质量和投资价值,要采取更加
有力有效措施,着力稳市场、稳信心。作为上市公司的一员,我们深知,只有大
力提升上市公司的可投性,让广大投资者有实实在在的获得感,资本市场平稳健
康发展才能有牢固的根基,从而真正实现稳市场、稳信心。为此,锦浪科技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制定了“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具体举措如下:

   一、聚焦主业,深耕新能源电力电子领域

   近年来,伴随着全球对能源、环境危机关注的不断增强和我国“碳达峰、碳
中和”目标的提出。公司始终坚持“以产品为中心”,致力于自主创新、研发,
以技术创新驱动公司的未来持续发展。近年来,随着公司产品的不断迭代更新,
公司逆变器产品从第一代更新到了第六代技术平台,从产品的性能、功能、可靠
性和性价比四个方面进行综合竞争力的全面提升。

   光伏逆变器作为整个新能源发电系统里面的关键器件,同时又属于电子产品,
可靠性是最为重要且最难保证的。公司在产品设计、原料采购和生产过程把控等
各个环节均将可靠性放在首要位置,经过多年发展,已积累了丰富的行业应用经
验,树立了较好的市场口碑。

   公司拥有多年的市场及品牌推广经验和众多典型案例,产品被世界著名光伏
权威调研机构 EuPD 授予“2016 顶尖逆变器品牌”称号,并先后应用于上海世博
会、法国巴黎埃菲尔铁塔等国内外标杆项目和地标建筑,进一步凸显了公司产品
的行业地位和品牌优势,为业务发展壮大奠定了坚实基础。
    二、以投资者为本,重视投资者回报

    1、 坚持稳定的现金分红,积极回报投资者

    自 2019 年 3 月上市至今,公司连续四个年度实施现金分红,累计现金分红
5.01 亿元,现金分红总金额占期间累计净利润的 25.31%。未来公司将继续根据
所处发展阶段,统筹好公司发展、业绩增长与股东回报的动态平衡,持续提升股
东回报水平,落实打造“长期、稳定、可持续”的股东价值回报机制,持续提升
广大投资者的获得感。

    2、 实施回购,提振市场信心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和对公司价值的认可,为有效维护广大股东利益,
增强投资者信心,同时建立完善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充分调动公司员工的积极性,
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员工利益紧密结合在一起。2023 年 8 月 24 日,
公司发布了《关于收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总经理提议公司回
购股份的提示性公告》,公司董事长王一鸣先生提议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
购公司部分股份,并在未来适宜时机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

    公司于 2023 年 8 月 28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
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
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社会公众股份,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
或股权激励计划。

    截至 2024 年 1 月 31 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累计以集中竞价交易
方式回购公司股份 688,500 股,占公司总股本 0.17%,最高成交价为 76.270 元/
股,最低成交价为 66.899 元/股,成交总金额为 49,627,987.30 元(不含交易费用)。
公司后续将结合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计划,根据相关法律、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规范操作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推动与投资者之间的良性沟通

    公司倡导在做好主业的同时,努力为投资者搭建更加多元立体和畅通便捷的
沟通平台,不断增进投资者对上市公司的理解,引导投资者理性投资、价值投资
和长期投资。公司高度重视资本市场,尊重投资者,通过有效沟通使投资者能够
从经营者的角度,深度理解公司经营的商业逻辑和财报数字背后的经营思路,增
强投资者认同,有效拉近投资者与管理层间的互动距离,拓宽互动内容的深度和
广度,提升互动效果。

   四、夯实公司治理,完善运行机制

   公司持续规范“三会一层”治理机制,形成了股东大会、监事会、董事会以
及管理层间权责明晰、相互制约的决策、执行和监督职责体系,充分发挥股东大
会最高权力机构、董事会重大决策、管理层执行和监事会督促监督的职责分工,
以及专门委员会为董事会重大决策专业把关作用。在《公司章程》的制度统筹下,
公司制定并持续完善《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董事会议事规则》 监事会议事规则》
和《总经理工作细则》以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议事规则,同时结合内部治理要求
梳理并完善重大事项决策清单体系,不断优化公司治理主体的职责范围,公司“董
事会战略决策、监事会独立监督、管理层负责落实”的权责边界和运行模式更加
明晰、规范。

   特此公告。




                                            锦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2 月 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