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泰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意见 山东泰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根据《上市公司独 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要求,并结合独立董事出具的《2023 年度独立董事独立性 自查表》,认为公司与独立董事之间不存在任何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 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 法规及《公司章程》中关于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 山东泰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3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