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801 证券简称:泰和科技 公告编号:2024-077 山东泰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及其一致行动人权益变 动比例达到 1%的提示性公告 持股 5%以上的股东程终发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李敬娟女士、刘全华先生、 程忠民先生、谢晓晓女士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东泰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5 月 6 日、2024 年 5 月 8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分别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实 际控制人、董事长及其一致行动人权益变动比例达到 1%的提示性公告》(公告 编号:2024-046)、《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及其一致行动人、高 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份计划实施完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8)。公司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程终发先生在 2024 年 5 月 7 日-2024 年 5 月 8 日增持公司股份 323,400 股。 公司于 2024 年 5 月 8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的一致行动人、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份计划 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9)(以下简称“增持公告”)。公司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董事长程终发先生的弟弟程忠民先生,程终发先生的配偶李敬娟女 士,李敬娟女士的弟弟李敬银先生及其配偶谢晓晓女士,程终发先生的妹夫、公 司副总经理刘全华先生计划自增持公告披露之日起 6 个月内(除法律、法规及深 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有关规定不准增持的期间之外)增持公司股份。 公司于 2024 年 7 月 1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 2024 年员工持股计划完成非交易过户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76)。公司回 购专用证券账户所持有的 725.19 万股公司股票已通过非交易过户至“山东泰和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 年员工持股计划”证券账户。 近日,公司收到李敬娟女士、刘全华先生、程忠民先生、谢晓晓女士分别出 1 具的《关于股份增持计划实施情况告知函》,2024 年 5 月 8 日至 2024 年 7 月 1 日期间,上述人员本次分别增持公司股份 21.27 万股、15 万股、1 万股、1 万股。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权益变动比例自 2024 年 5 月 7 日至 2024 年 7 月 1 日期间,因上述人员增持、2024 年员工持股计划非 交易过户,合计权益变动比例变动-1.6230%,现将相关情况披露如下: 1.基本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 程终发、李敬娟、刘全华、程忠民、谢晓晓 住所 山东省枣庄市市中区十里泉东路 1 号 权益变动时间 2024 年 5 月 7 日-2024 年 7 月 1 日 股票简称 泰和科技 股票代码 300801 一致行动 变动类型 增加 减少 有 无 人 是否为第一大股东或实际控制人 是 否 2.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股份 权益变动比例注(%) 股东姓名 增持股数(股) 种类 (含被动部分) 程终发 323,400 -1.4691 李敬娟 212,700 0.0534 刘全华 150,000 0.0658 枣庄和生 被动变化 -0.1973 A股 程霞 被动变化 -0.0425 程程 被动变化 -0.0425 程忠民 10,000 0.0046 谢晓晓 10,000 0.0046 合 计 706,100 -1.6230 注 1:“权益变动比例”=“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占剔除最新披露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数后的总股本比 例”-“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占剔除 2024 年 5 月 6 日披露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数后的总股本比例”。 注 2:上述数值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均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协议转让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大宗交易 间接方式转让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执行法院裁定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继承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 赠与 表决权让渡 其他 (因公司实施 2024 年员工持股 计划非交易过户,剔除最新披露回购专户中的股份数后的持股比 例被动减少) 3.本次变动前后,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上市公司权益的股份情况 2 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 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股 东 占剔除 2024 年 5 占剔除最新回 股份性质 月 6 日披露回购专 购专用证券账 姓 股数(股) 股数(股) 名 用证券账户股数后 户股数后的总 的总股本比例 股本比例 合计持有股份 103,706,200 49.7867% 104,029,600 48.3175% 程 其中:无限售条件 终 25,926,550 12.4467% 26,007,400 12.0794% 股份 发 有限售条件股份 77,779,650 37.3400% 78,022,200 36.2381% 合计持有股份 2,906,900 1.3955% 3,119,600 1.4489% 李 其中:无限售条件 敬 2,906,900 1.3955% 3,119,600 1.4489% 股份 娟 有限售条件股份 0 0.0000% 0 0.0000% 合计持有股份 250,000 0.1200% 400,000 0.1858% 刘 其中:无限售条件 全 62,500 0.0300% 100,000 0.0464% 股份 华 有限售条件股份 187,500 0.0900% 300,000 0.1393% 合计持有股份 2,721,600 1.3066% 2,721,600 1.2641% 程 其中:无限售条件 680,400 0.3266% 680,400 0.3160% 霞 股份 有限售条件股份 2,041,200 0.9799% 2,041,200 0.9481% 合计持有股份 2,721,600 1.3066% 2,721,600 1.2641% 程 其中:无限售条件 2,721,600 1.3066% 2,721,600 1.2641% 程 股份 有限售条件股份 0 0.0000% 0 0.0000% 枣 合计持有股份 12,636,000 6.0662% 12,636,000 5.8689% 庄 其中:无限售条件 6.0662% 12,636,000 12,636,000 5.8689% 和 股份 生 有限售条件股份 0 0.0000% 0 0.0000% 合计持有股份 0 0.0000% 10,000 0.0046% 程 其中:无限售条件 忠 0 0.0000% 10,000 0.0046% 股份 民 有限售条件股份 0 0.0000% 0 0.0000% 合计持有股份 0 0.0000% 10,000 0.0046% 谢 其中:无限售条件 晓 0 0.0000% 10,000 0.0046% 股份 晓 有限售条件股份 0 0.0000% 0 0.0000% 合计持有股份 124,942,300 59.9816% 125,648,400 58.3586% 3 注 1:根据公司于 2024 年 5 月 6 日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第二期)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 2024-043),截至 2024 年 4 月 30 日,公司第二期回购股份数量为 2,546,100 股,因此剔除最新披露回 购专用证券账户股数后总股本为 208,301,200 股。 注 2:根据公司分别于 2023 年 9 月 12 日、2024 年 5 月 7 日、2024 年 7 月 1 日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 股份方案实施完成暨股份变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56)、《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第二期) 实施完成暨股份变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7)、《关于 2024 年员工持股计划完成非交易过户 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76),截至 2024 年 6 月 28 日,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数量为 3,125,900 股,因此剔除最新披露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数后总股本为 215,304,100 股。 注 3:上述数值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均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4.承诺、计划等履行情况 是 否 (1)公司于 2024 年 2 月 6 日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实际 控制人、董事长及其一致行动人、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份计 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3),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 人、董事长程终发先生、程终发先生的配偶李敬娟女士及程终发 先生妹夫、公司副总经理刘全华先生计划自增持公告披露之日起 6 个月内(除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有关规定 不准增持的期间之外)增持公司股份。 公司于 2024 年 5 月 8 日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董事长及其一致行动人、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份计划实施完 本次变动是否为履行 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8),上述人员增持计划已实施 已作出的承诺、意向、 完毕,本次增持公司股份与其此前已披露的增持计划一致,不存 计划 在违反承诺的情形。 (2)公司于 2024 年 5 月 8 日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实际 控制人、董事长的一致行动人、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份计划 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9),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董事长程终发先生的弟弟程忠民先生,程终发先生的配偶李敬娟 女士,李敬娟女士的弟弟李敬银先生及其配偶谢晓晓女士,程终 发先生的妹夫、公司副总经理刘全华先生计划自增持公告披露之 日起 6 个月内(除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有关 规定不准增持的期间之外)增持公司股份。 截至目前,上述人员增持计划尚在进行中,本次增持公司股 份与其此前已披露的增持计划一致,不存在违反承诺的情形。 本次变动是否存在违 反《证券法》《上市公 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 律、行政法规、部门规 是 否 章、规范性文件和本所 业务规则等规定的情 况 5.被限制表决权的股份情况 按照《证券法》第六十 三条的规定,是否存在 是 否 不得行使表决权的股 份 4 6.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持股变动明细 2.相关书面承诺文件 3.律师的书面意见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关于股份增持计划实施情况告知函》 特此公告。 山东泰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7 月 1 日 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