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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华辰装备:华辰精密装备(昆山)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部分实际控制人协议转让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2024-07-22  

证券代码:300809                证券简称:华辰装备                  公告编号:2024-057



                        华辰精密装备(昆山)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部分实际控制人协议转让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公司实际控制人赵泽明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华辰精密装备(昆山)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赵
泽明先生于 2024 年 6 月 19 日与山岳嵩山奥义 2 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山岳嵩山”)
签署《关于华辰精密装备(昆山)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份转让协议》,并于 2024 年 7 月 19
日,转让双方就本次协议转让事项签署了《补充协议》。赵泽明先生拟以协议转让方式向
山岳嵩山转让其持有的公司无限售流通股 12,608,8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5%(以下简称“本
次协议转让”)。

    2、本次协议转让事项不触及要约收购,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3、本次协议转让事项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进行合规性审核后,方能在中国证券登记结
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股份协议转让过户手续,是否能够最终完成尚存在不确定
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本次协议转让情况进展概述

    公司于 2024 年 6 月 20 日披露了《关于公司部分实际控制人拟协议转让公司部分股份
暨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及《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6 月
20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赵泽明先生(以下简称“转让
方”、“甲方”)与山岳嵩山(以下简称“受让方”、“乙方”)于 2024 年 6 月 19 日签署了《关
于华辰精密装备(昆山)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份转让协议》,赵泽明先生拟以协议转让方式
向山岳嵩山转让其持有的公司无限售流通股 12,608,8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5%。本次协议
转让价格为 19 元/股,股份转让总价款共计人民币 239,567,200 元(大写:贰亿叁仟玖佰伍
拾陆万柒仟贰佰元整)。2024 年 7 月 19 日,赵泽明先生与山岳嵩山就本次协议转让事项
签署了《补充协议》。

    二、本次股份转让协议及补充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协议转让当事人

    甲方(转让方):赵泽明

    乙方(受让方):山岳嵩山奥义 2 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二)股权转让及定金

    1、甲方向乙方转让其持有的目标公司12,608,800股无限售条件的股份(简称“标的股
份”),占目标公司股份总额的5%。

    2、通过本次股份转让,乙方将取得目标公司的12,608,800股股份。

    3、自本协议签署之日起至标的股份交易过户完成之日期间,如目标公司发生送股、资
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事项,则转让的标的股份数量和每股转让价格根据深圳证
券交易所除权规则作相应调整。

    (三)股权转让价格及价款的支付方式

    1、按照本协议条款及条件受让协议股份的对价,双方同意,本次协议股份转让的具体
价格为 19 元/股,转让价款合计为人民币 239,567,200 元(大写:贰亿叁仟玖佰伍拾陆万柒
仟贰佰元整)。

    2、股份转让价款的支付安排如下:

    甲方将协议转让所需审批材料提交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在审批
材料被深交所审批通过后且取得深交所关于本次股份转让的合规性确认文件(目标公司股
份协议转让确认意见书或类似文件)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乙方以现金方式向甲方指定账
户支付 47,913,440.00 元(大写:人民币肆仟柒佰玖拾壹万叁仟肆佰肆拾元整),作为本次
交易股份的部分转让价款。甲方收到乙方上述部分转让价款后 5 个工作日内,甲方需配合
乙方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或上海分公司)完成标的股份过户手
续;双方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或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成过户手
续且完全过户至乙方后的 5 个工作日内乙方以现金方式向甲方指定账户支付 191,653,760 元
(大写:人民币壹亿玖仟壹佰陆拾伍万叁仟柒佰陆拾元整),作为本次交易股份的剩余转
让价款。至此,乙方完成全部转让价款的支付。

    (四)股权转让有关费用的负担

    由于签署以及履行本协议而发生的除股份转让款以外的所有税收和费用,凡法律、行
政法规有规定者,依规定办理;无规定者,则根据自行承担的原则处理。

    (五)协议签订时间:2024 年 6 月 19 日

    (六)生效时间及条件

    本协议经甲方签字捺印、乙方执行事务合伙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七)补充协议内容

    将原合同第七条“生效条款及其他”第 1 款:“本协议经甲方签字捺印、乙方执行事务
合伙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修改为:“本协议经甲方签字捺印、乙方基
金管理人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三、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协议转让未触及要约收购。赵泽明先生、刘翔雄先生、曹宇中先生系公司实际
控制人、一致行动人。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赵泽明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公司股份
147,420,128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 58.46%。本次协议转让过户完成后,赵泽明先生及其
一致行动人持有公司股份 134,811,328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53.46%。本次协议转让事项
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的治理结构及持续生产经营产
生重大不利影响,也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

    2、本次协议转让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
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流通股协议转让业务办理暂行规则》及《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份协议转让业务办理指南(2023 年修订)》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
规定。

    3、赵泽明先生严格履行了其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时所作出的承
诺,本次协议转让及权益变动不存在违反其此前所作承诺的情形。

    4、本次协议转让完成后,转让方和受让方的股份变动将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上市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2024 年修订)》《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 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
份》等法律法规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

    5、本次协议转让尚需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合规性审核,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
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股份过户相关手续。公司将持续关注相关事项的进展,及时披露进
展情况,并督促交易双方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
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公司实际控制人赵泽明先生出具的《协议转让计划进展告知函》

    2、《股份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

    特此公告。




                                         华辰精密装备(昆山)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7 月 2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