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 公司公告

公司公告

华辰装备:华辰精密装备(昆山)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4-11-29  

证券代码:300809           证券简称:华辰装备         公告编号:2024-080



                   华辰精密装备(昆山)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3、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为尊重中小投资者利益,提高中小投资者对公司股东大会决议事项的参
与度,本次股东大会对中小投资者进行单独计票,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
的其他股东。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11月29日(星期五)下午14:3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11月
29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
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11月29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
的任意时间。

    2、会议地点:江苏省昆山市周市镇横长泾路333号华辰精密装备(昆山)股
份有限公司四楼会议室。
    3、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曹宇中先生

    6、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
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180人,代表股份
138,363,428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54.5728%。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4人,代表股份137,203,328股,占上市公司总股
份的54.1152%。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76人,代表股份1,160,1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4576%。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176人,代表
股份1,160,1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4576%。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0人,代表股份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0000%。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176人,代表股份1,160,100股,占上市公司
总股份的0.4576%。

    3、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会议,公司聘请的律师列席了会
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与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认真审议,以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进行表决,表决结果如下:

       1、审议通过《关于<华辰精密装备(昆山)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 果: 同意 138,169,768 股, 占出 席 本 次会议 所有 股东 所持 股份的
99.8600%;反对117,7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0.0851%;弃权
75,96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4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
份的0.0549%。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966,4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3.3066%;反对117,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1457%;弃权75,96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4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5477%。

    本议案属于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以特别决议方式获得通过。

    2、审议通过《关于<华辰精密装备(昆山)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结 果: 同意 138,147,508 股, 占出 席 本 次会议 所有 股东 所持 股份的
99.8439%;反对138,28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999%;弃权
77,64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92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
份的0.0561%。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944,1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1.3878%;反对138,2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9197%;弃权77,64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9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6925%。

    本议案属于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以特别决议方式获得通过。

    3、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38,168,60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592%;
反对117,32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848%;弃权77,500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68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56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965,2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3.2066%;反对117,3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1129%;弃权77,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6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6805%。

    本议案属于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以特别决议方式获得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杨振华律师、欧阳珍妮律师现场出席了本次
股东大会,进行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
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股东大会规则》
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
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华辰精密装备(昆山)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出具的《关于华辰精密装备(昆山)股
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华辰精密装备(昆山)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