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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玉禾田:公司关于对外担保的进展公告2024-07-30  

证券代码:300815           证券简称:玉禾田          公告编号:2024-060


                玉禾田环境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外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风险提示: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已超过公司最近一期
经审计净资产100%。敬请广大投资者充分关注担保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玉禾田环境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玉禾田”或“公司”)分别
于2024年1月8日、2024年1月25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2024年第一次会议、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对外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
议案》。公司为子公司、子公司为子公司向金融机构融资提供累计不超过人民币
78.8亿元的担保。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于2024年1月9日、2024年1月26日在巨潮资
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公司2024年度对外提供担保额
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4)、《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
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07)等。
    近日,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东门支行签署了3份《保证合
同》,分别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玉禾田智慧城市运营集团有限公司申请6,754
万元借款提供担保、为全资子公司深圳市金枫叶园林生态科技工程有限公司申
请7,355万元借款提供担保、为全资子公司深圳市玉蜻蜓有害生物防治有限公司
申请10,089万元借款提供担保。
    公司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口分行签署了《最高额不可撤销担保书》
为海口玉禾田环境服务有限公司申请人民币叁仟伍佰万元整授信额度提供连带
责任担保。现将上述担保协议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被担保方:深圳玉禾田智慧城市运营集团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279393058C
         成立日期:1997年10月27日
         法定代表人:程先森
         注册资本:11,000万元人民币
         住所:深圳市宝安区西乡街道蚝业社区金港大厦金港中心A座2105
         经营范围: 一般经营项目是:楼宇清洁服务、道路清扫保洁、消杀除四害、
 白蚁防治、环保工程,清洁用品、机械设备的销售;物业管理(领取相关资质证
 书后方可经营);园林绿化养护、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汽车租赁;
 机械设备租赁;垃圾分类项目运营管理,垃圾分类技术咨询与开发服务;垃圾中
 转站的设计和技术开发;垃圾无害化处理技术开发;水域垃圾清理;冰雪清除、
 运输服务及冰雪消纳场管理;公厕管理服务;室内外空气环境治理;市政设施维
 护;二类医疗器械销售。(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项目除外,限制
 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家政服务;新能源汽车整车销售;汽车新车销
 售。停车场服务;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物业服务评估。
 (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经营项
 目是:垃圾清运、城市生活垃圾运输服务;货物运输; 生活饮用水二次供水设
 施清洗消毒;RDF技术、厌氧生物制沼技术焚烧等环保产业的投资、建设、运营
 管理;生活垃圾分类及回收、餐厨垃圾回收利用处理及相关环保设备制造、运营
 管理。建设工程施工;机动车修理和维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
 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股权结构: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持有其100%股权。
         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如下(单位:万元):
   项目            2024年3月31日(未经审计)         2023年12月31日(经审计)

资产总额                                295,584.09                      279,811.32
负债总额                                193,825.70                      184,889.14
净资产                                  101,758.39                       94,922.18
   项目            2024年第一季度(未经审计)           2023年度(经审计)
营业收入                                 87,906.89                      277,412.73
利润总额                                  7,771.90                         30,324.93
净利润                                    6,436.21                         24,209.01

         (二)被担保方:深圳市金枫叶园林生态科技工程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771617260X
         成立日期:2005年2月8日
         法定代表人:陈曼青
         注册资本:2,100万元人民币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沙头街道车公庙泰然九路海松大厦A座1807
         经营范围: 园林绿化工程、园林设计施工、绿化养护管理、花卉租售摆设、
 园林绿化景观设计与施工(以上各项须取得资质证书后方可经营);开发建设能
 源植物和植物基地;生物制品的技术开发及相关的技术咨询;城市生活垃圾的综
 合利用(由分公司经营,营业执照另行办理);有机生物肥加工及销售(有机生
 物肥加工执照另行办理)。物业管理;住房租赁;非居住房地产租赁;租赁服务
 (不含许可类租赁服务)。
         股权结构: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持有其100%股权。
         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如下(单位:万元):
   项目            2024年3月31日(未经审计)           2023年12月31日(经审计)

资产总额                                  2,010.18                             2,001.33
负债总额                                       50.55                             48.99
净资产                                    1,959.63                             1,952.34
   项目            2024年第一季度(未经审计)             2023年度(经审计)
营业收入                                       61.29                             83.54
利润总额                                        9.81                              -0.20
净利润                                          7.29                              -0.20

         (三)被担保方:深圳市玉蜻蜓有害生物防治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736264236T
         成立日期:2002年3月19日
         法定代表人:陈曼青
         注册资本:300万元人民币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沙头街道车公庙泰然九路海松大厦A-1806
         经营范围: 白蚁防治、灭治;除虫灭鼠及消毒;室内空气环境治理。物业
 管理;住房租赁;非居住房地产租赁;租赁服务(不含许可类租赁服务)。(除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二类医疗器械销售。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
 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股权结构: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持有其100%股权。
         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如下(单位:万元):
   项目             2024年3月31日(未经审计)           2023年12月31日(经审计)

资产总额                                    497.36                              510.16
负债总额                                        57.57                            64.57
净资产                                      439.79                              445.59
   项目            2024年第一季度(未经审计)              2023年度(经审计)
营业收入                                        24.86                           147.99
利润总额                                        -5.42                           -19.24
净利润                                          -5.80                           -19.39

         (四)被担保方:海口玉禾田环境服务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60100MA5RCHNRX7
         成立日期:2016年3月17日
         法定代表人:林耀明
         注册资本:9116.516333万元人民币
         住所:海南省海口市秀英区海商路15号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服务;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清运);
 餐厨垃圾处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一
 般项目:农作物栽培服务;农业园艺服务;林业机械服务;林业专业及辅助性活
 动;城市绿化管理;城市公园管理;名胜风景区管理;森林公园管理;游览景区
 管理;环境卫生公共设施安装服务;建筑物清洁服务;白蚁防治服务;水污染治
 理;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城乡市容管理;市政设施管理;农村生活垃圾经营性服
 务(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股权结构:被担保方为公司持股70%的控股子公司
         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如下(单位:万元):
   项目             2024年3月31日(未经审计)           2023年12月31日(经审计)
资产总额                                 47,904.65                      46,550.14
负债总额                                 26,560.28                      26,710.95
净资产                                   21,344.27                      19,839.19
   项目            2024年第一季度(未经审计)          2023年度(经审计)
营业收入                                  8,553.13                      34,489.93
利润总额                                  1,997.35                          7,285.49
净利润                                    1,505.19                          5,425.35

           三、担保协议主要内容

         (一)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东门支行签署了《保证合同》(以
 下简称“合同一”),现将合同一的主要内容公告如下:
         1、保证人:玉禾田环境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债权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东门支行。
         3、被担保方(债务人):深圳玉禾田智慧城市运营集团有限公司。
         4、被担保的主合同: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签署的编号为2024圳中银东固借
 字第000243号《关于借款人深圳玉禾田智慧城市运营集团有限公司为购买大悦广
 场物业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东门支行申请人民币6754万元法人按揭贷
 款的固定资产借款合同》及其修订或补充。
         5、主债权:主合同项下发生的债权构成主债权,包括本金、利息(包括利
 息、复利、罚息)、违约金、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用、
 律师费用、公证费用、执行费用等)、因债务人违约而给债权人造成的损失和其
 他所有应付费用。
         6、担保金额(本金):人民币6,754万元。
         7、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8、保证期间:主债权的清偿期届满之日起三年。如主债权为分期清偿,则
 保证期间为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最后一期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后三年。
         本次担保金额在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的额度范围之内。
         (二)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东门支行签署了《保证合同》(以
 下简称“合同二”),现将合同二的主要内容公告如下:
         1、保证人:玉禾田环境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债权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东门支行。
    3、被担保方(债务人):深圳市金枫叶园林生态科技工程有限公司。
    4、被担保的主合同: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签署的编号为2024圳中银东固借
字第000217号《关于借款人深圳市金枫叶园林生态科技工程有限公司为购买大悦
广场物业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东门支行申请人民币7355万元法人按揭
贷款的固定资产借款合同》及其修订或补充。
    5、主债权:主合同项下发生的债权构成主债权,包括本金、利息(包括利
息、复利、罚息)、违约金、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用、
律师费用、公证费用、执行费用等)、因债务人违约而给债权人造成的损失和其
他所有应付费用。
    6、担保金额(本金):人民币7,355万元。
    7、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8、保证期间:主债权的清偿期届满之日起三年。如主债权为分期清偿,则
保证期间为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最后一期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后三年。
    本次担保金额在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的额度范围之内。
    (三)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东门支行签署了《保证合同》(以
下简称“合同三”),现将合同三的主要内容公告如下:
    1、保证人:玉禾田环境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债权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东门支行。
    3、被担保方(债务人):深圳市玉蜻蜓有害生物防治有限公司。
    4、被担保的主合同: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签署的编号为2024圳中银东固借
字第000218号《关于借款人深圳市玉蜻蜓有害生物防治有限公司为购买大悦广场
物业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东门支行申请人民币10089万元法人按揭贷款
的固定资产借款合同》及其修订或补充。
    5、主债权:主合同项下发生的债权构成主债权,包括本金、利息(包括利
息、复利、罚息)、违约金、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用、
律师费用、公证费用、执行费用等)、因债务人违约而给债权人造成的损失和其
他所有应付费用。
    6、担保金额(本金):人民币10,089万元。
    7、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8、保证期间:主债权的清偿期届满之日起三年。如主债权为分期清偿,则
保证期间为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最后一期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后三年。
    本次担保金额在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的额度范围之内。
    (四)公司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口分行签署了《最高额不可撤销担保
书》(以下简称“担保书”),现将担保书的主要内容公告如下:
    1、保证人:玉禾田环境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债权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口分行。
    3、被担保方:海口玉禾田环境服务有限公司。
    4 、 被 担 保的 主 合 同 : 债 权 人 与债 务 人 签订 了 ( 或 即将 签 订 ) 编 号 为
898XY240730T000049的《授信协议(适用于流动资金贷款无需另签借款合同的
情形)》(以下简称“《授信协议》”)
    5、保证范围:本保证人提供保证担保的范围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口
分行根据《授信协议》在授信额度内向授信申请人提供的贷款及其他授信本金余
额之和,以及相关利息、罚息、复息、违约金、迟延履行金、保理费用、实现担
保权和债权的费用和其他相关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债权人与债务人签订了原编
号为898XY2024003933的《授信协议(适用于流动资金贷款无需另签借款合同的
情形)》项下具体业务中尚未清偿的余额部分;
    6、最高债权限额:叁仟伍佰万元整。
    7、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8、保证期间:本保证人的保证责任期间为自本担保书生效之日起至《授信
协议》项下每笔贷款或其他融资或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口分行受让的应收账
款债权的到期日或每笔垫款的垫款日另加三年。任一项具体授信展期,则保证期
间延续至展期期间届满后另加三年止。

    本次担保金额在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的额度范围之内。

    四、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的实际担保额度总金额为
319,189.11万元,提供的担保总余额为102,963.10万元,以上担保余额占公司最近
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28.43%。公司及子公司不存在为合并报表范围以外的其他第
三方提供担保的情形。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无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及因担保被
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五、备查文件
   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东门支行签署的三份《保证合同》。
   公司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口分行签署的《最高额不可撤销担保
书》。


   特此公告。
                                      玉禾田环境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四年七月三十日